区发改委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区发改委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时间:2021-01-27本年度我委按照《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履行执法主体责任,积极严抓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效维护我区粮食市场营销法治环境,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进一步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行政执法工作视为重点,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组织领导,优化人员配置,梳理规范行政执法职责,明晰普法、执法、监督等工作责任,做到事事有人抓、有人管,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二)健全规章制度。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内容,梳理确定了8项行政执法职权,制定了《南开区应急储备成品粮监督管理制度》和《南开区区级成品粮储备管理办法》,通过加强依法行政管理,不断提升涉粮企业遵章守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意识。(三)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贯彻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设立粮食行政执法科室,明确执法人员和审核人员,配备专用执法记录设备,推动制定重大执法决定审核目录,落实有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执法有专人、全程有记录、决定有审核、结果有公示,确保规范严明公正执法。二、强化学习提升执法能力(一)提高思想认识。通过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活动,强化执法人员为民服务的思想,转变执法观念,端正执法态度,增强“崇德尚法”意识,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自觉性。(二)强化理论学习。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开展了关于《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天津市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研讨活动,结合法律法规归纳总结实际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并有针对性的研究讨论解决方案,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水平。三、开展依法行政见实效(一)开展法制宣传。在“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期间,组织执法人员走社区、进企业开展粮食安全法制宣传活动,通过贴海报、讲法规、答疑惑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粮食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粮食流通法制环境。(二)落实成品粮储备监管责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坚持有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全面留痕的工作原则,对我区成品粮储备库存情况开展了4次实地检查,通过查验企业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