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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纪委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2018年成立以来,市监察委员会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支持监督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权限,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紧盯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出实招、用实策、求实效,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坚持人民至上,增强为民情怀,切实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长期工作任务。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干部教育的第一议题、长期议题,始终把强化宗旨意识作为理论武装的重要任务来抓,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做实监督工作,扎实开展“干部队伍建设年”“苦练内功百日攻坚行动”等活动,自觉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聚焦群众关切。全市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营商环境、政法系统违法问题等系列专项整治工作,协同开展了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纸面服刑、供销合作社系统、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城市公共收费停车场建设管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进一步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三是提升治理效能。坚持以重点撬动全局,运用“小切口、大纵深”的思路整治问题,做到一领域一专项、一地域一方案,不断积小胜为大胜,持续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运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方略深化整治工作,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将整治工作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将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贯通起来,不断提升治理效能。经过持续努力,基层政治生态不断优化,2019年以来,全市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数量呈逐年递减趋势,2019年、2020年同比分别下降23.5%、9.5%,今年前9个月全市受理信访举报4409件次,同比下降了8.1%。XX区域政治生态评价结果显示,我市“反腐满意度”和“民生绩效”两项指标2020年评价结果均居全区第2位。
(二)优化制度机制,改进方式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了解掌握基层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坚持民之所望、政之所向,紧紧围绕群众、依靠群众开展监察工作。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以监察法为重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送法进机关、进社区等活动,为基层群众发放各类普法资料3万余册,先后有500余名监察干部深入基层开展监察法宣传和业务咨询服务。二是延伸监察工作触角。着力打通监察机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一方面,加强基层监察监督,在全市176个XX乡镇(街道)全部成立监察办公室,配备监察干部528人;另一方面,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监督,两级监委派驻(出)机构增加到250个,实现了监察全覆盖。三是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入全国监察举报网络,建立覆盖市县乡三级的检举举报平台。健全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受理格局,在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开设举报专区,发布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换届选举、疫情防控等监督举报公告170余次,点击量超44万人次。四是广泛倾听群众意见。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每周安排班子成员到联合接访大厅接访,对接访事项实行首办负责制,2018年以来,两级监委班子成员接访1312次,接待群众3152人次,推动解决问题1737件。大力推行末端工作法,组织开展“上访变下访”活动,全市监察机关主动深入基层下访10921人次,排查问题线索1277件。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比如林西县创新开展了“百名纪检监察干部入百村”活动,得到基层群众高度认可。五是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建立信访举报分析报告制度,围绕信访类型、事由、发生地区等要素进行综合研判,针对发现的“一卡通”使用乱象、“五七工”养老保险造假等问题形成工作建议,为开展行业系统治理提供了参考。
(三)突出靶向聚焦,精心组织谋划,以专项工作为抓手深入整治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优先解决什么问题,市监委着重从以下几个重点领域用真劲、下功夫。一是全力保障惠民扶贫政策落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采取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集中整治惠民资金发放过程中的优亲厚友、雁过拔毛等问题,立案582件,处分753人,移送司法机关65人,查处了巴林左旗原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海峰,喀喇沁旗小牛群镇原党委书记王英凯等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分子。二是紧紧围绕群众的民生关切,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会同审计、财政、农业、民政、教育等部门,对近年来群众反映的教育公平、食品安全、医疗腐败等问题开展联合行动,立案382件,处分655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查处了市第二医院肾内科原主任王文科受贿案等典型案件。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对安定有序社会环境的期盼,认真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103件,处分318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查处宁城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文庆,敖汉旗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秀等“保护伞”。四是着力解决饱受群众诟病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政务服务类问题,部署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采取明察暗访、派驻机构交叉监督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窗口”腐败和作风问题247件,立案查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同新,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原党委书记胡凤忠,喀喇沁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原副主任马晓龙等扰乱损害营商环境案件21件,处分45人,通报曝光案例19件。五是守牢司法公正这道防线,扎实推进政法系统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严查快办与教育挽救相结合,目前已立案155件195人,处分85人,办理以红山区法院执行局原局长齐景文为反面典型的基层法院系统腐败窝案串案,查处市中级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谭育才,松山区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喜龙等一批有影响的违法案件。
(四)严格规范执法,精准把握政策,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将规范化法治化要求落实到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全过程。一是坚持靠前监督。注重抓早抓小,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治,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156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73.5%,推动监察工作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形式多样廉政文化活动、建设网上3D廉政展厅等方式,教育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20余万人次,有效实现监督关口前移。二是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锚定“减存量、遏增量”目标,组织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基层腐败问题大核查等活动,对基层存量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推动重点问题整治。目前,分三轮次摸排基层“微腐败”问题1917件次,办结1795件次,立案279件,处分453人,移送司法机关34人,向群众反馈1767件,反馈满意度68.7%。三是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依规依法办案,重事实、讲证据、守程序,在办理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案件过程中,综合衡量违法性质情节、主客观因素、认错悔错态度等,防止政务处分畸轻畸重。同时,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诬告陷害及扰乱信访秩序问题19件31人,为55名受到诬告误告的干部澄清正名。四是严把案件办理质效。确立并深化运用“规范精准、客观公正、优质高效、安全平稳”的工作理念,积极克服案多人少任务重、基层群众反映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量大繁杂、成因复杂等困难,做到不因群众反映问题事情小、金额少而放宽标准、放松要求,稳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全市查处的基层“微腐败”案件被处分人员零复审复核。
(五)强化标本兼治,注重综合施策,以群众满意度提升为目标推动基层政治生态全面净化。坚持把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作为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落脚点。一是大力推行基层“三务”公开。坚持把公开作为基层腐败问题源头治理的重要抓手,在全区率先推行基层“三务”公开再监督工作。加强公开制度化建设,围绕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民生项目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嘎查村“三资”管理等事项,指导有关部门细化公开内容199项。创新公开监督方式,建成涵盖公开栏、广播电视、手机APP、电子显示屏和查询机等载体的公开平台。通过持续努力,基层民主监督渠道不断拓宽,有力推动基层权力规范运行。二是积极推动矛盾化解。充分认识基层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前沿哨所作用,坚持“两个责任”协同发力,牢牢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针对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督促履职尽责、全面整改。对工作不力造成矛盾层层上交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2018年以来,市监委先后2次约谈各旗县区信访举报数量最多的XX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三是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认真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分析研判,着力查找深层次原因,通过监察建议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加强整改,确保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三年多来,全市共发出监察建议书1084份,督促修订完善制度318个,问题整改到位率91.3%,推动巴林右旗、元宝山区、财政系统、供销系统开展了地域性、系统性的以案促改工作。四是广泛开展“清风干部”评选。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积极在基层培树先进典型,营造崇廉尚廉良好氛围,2018年以来评选“清风干部”33719人次,去年高标准选出了十大基层清风干部标兵,召开先进事迹发布会,在全市产生热烈反响。
三年多来,市监委持续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一批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得到及时解决,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一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分子被严肃查处,各级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各级职能部门履职主动性明显增强,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自治区纪委监委、市委的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得益于全市各级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得益于全市监察机关和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也得益于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参与。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监察工作仍然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问题线索尚未清仓见底。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仍时有发生。今年以来,全市监察机关共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2327件次,其中初信初访1851件次,占比79.54%。二是信访矛盾化解工作还需加强。基层党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协作配合还不够,各级监察机关综合运用解释、引导、惩处等手段推动息诉罢访效果还有差距,重复访、越级访问题时有发生。三是常态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相较于案件查办,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还不够深入细致,“重办案、轻整改”的现象在各级监察机关中不同程度存在,监察建议落实情况监督跟进不够。四是监察干部履职能力还有欠缺。部分监察干部特别是基层监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能力不足,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政策把握运用等方面还有差距。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为民服务的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思践悟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进为民情怀。认真履行监察监督职责,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全部纳入监督台账,以有力监督保障有效执行。加强工作统筹谋划和对下指导,经常组织开展调查研究,采取问卷、随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关于加强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践行初心使命。
(二)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断提升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