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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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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 第十六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 会议 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在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服务大局展现新作为。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先后制定《服务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意见》、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责任分工等检察方案,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维护社会稳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防汛抗洪等工作中践行初心使命、交好检察答卷。 ——依法履职再上新台阶。打击犯罪坚决有力,惩治腐败持续高压,诉讼监督不断加强,共受理各类案件74961件,同比上升33.82%,核心业务位列全省第一方阵,57件案例入选全国、全省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扫黑除恶、生态检察等多项工作在全国、全省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办案质效稳步向好。 ——规范司法取得新成效。把规范司法作为业务建设核心、队伍建设重点,连续三年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和“回头看”活动。制定《司法办案监督管理办法》等,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案件瑕疵率不断下降,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 ——改革创新实现新突破。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畅有序,人员分类改革、内设机构改革、“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建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民事诉讼监督一体化试点等多项改革工作分别受到高检院和省检察院肯定推广。 ——队伍建设开创新局面。大力推进政治建检、人才兴检、从严治检、科技强检,全市检察机关获得省级以上集体荣誉121项,省级以上个人荣誉118项,先后涌现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等先进典型。 一、紧贴中心工作优服务,持续彰显省会检察担当 ——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紧扣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落实“三号检察建议”,依法办理了王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佟鑫娘”“小猪理财”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红谷滩区院成立金融检察办案团队护航金融产业发展,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紧扣精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主动为370个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家庭提供司法救助金676.3万元。紧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48 人,督促整治160余个污染主体,累计要求承担环境损害赔偿金及相关费用3000余万元;持续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与市河长办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东湖区院办理的赣江沿线砂场侵占河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三年为期的专项斗争,共批捕涉黑恶犯罪937人,起诉1379人,南昌县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突出办案质效,对所有涉黑恶犯罪案件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市检察院直接挂牌督办26件重大案件,对有分歧的案件48小时内“下沉”指导,办理的“12•27”涉黑专案入选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网上展览馆。坚持深挖彻查,发现并移送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395条。坚持打财断血,与有关部门合力追缴涉案财产18.07亿元。推动长效常治,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80份,新建区院针对宾馆、租赁房屋治安管理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 ——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履职强保护,批捕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1534人,起诉2955人;对涉民企案件依法不捕341人,不诉632人,提出缓刑量刑建议854人;办理涉民企民事监督案件231件,提出抗诉、提请抗诉、发出检察建议100件。专项行动解顽疾,部署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着力解决了一批越权管辖、违规立案,违规查封、扣押、冻结等问题。创新机制优服务,与市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设立38个检察联络站(点),提供法律服务3600余件次,青云谱区院在办理一起挪用公款和虚假诉讼案件中,多次奔赴四川和重庆等地及时查封涉案财产,为涉案企业挽回损失近亿元,并在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了合规经营建议。 ——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舌尖上的安全”,东湖区院开展的“食安风暴”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被评为第三届“江西十大法治事件”。聚焦“脚底下的安全”,推动住建、城管等部门排查、维护窨井盖1.2万余个,把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助力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聚焦“出行中的安全”,针对老福山立交桥坠桥事故频发的问题,召开公开听证会推动排除安全隐患,得到行政机关的大力支持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优化检察服务便民措施,深化“仲大姐检察服务热线”品牌打造,接到群众信访后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率100%,市检察院连续六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起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犯罪230人,南昌县院办理的王敏销售伪劣种子案入选高检院指导性案例。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督促“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联合市监察委员会、团市委等九家单位共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全市302名检察干警担任733所学校法治副校长,青山湖区院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办理的督促履职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打造“3+X”未成年人检察社会化支持体系,对370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44人考上大学,西湖区院联合区教体局打造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示范基地”获评第二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 二、聚焦主责主业强履职,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稳中有进。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稳妥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维稳任务;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9933人,提起公诉38675人,办案规模和“案-件比”保持全省前列,依法妥善办理了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严重暴力犯罪,劳荣枝案被选为全国示范庭,全国16个省、江西11个地市重罪检察部门检察官来院观摩、评议,高检院给予高度评价并致表扬信;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和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不批捕5238人,不起诉4519人,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1280份。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积极推动向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派驻检察室,监督侦查机关依法立案351件,撤案92件,纠正漏捕418人,纠正漏诉509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76件。扎实开展刑事执行监督,督促纠正刑事执行违法或不当情形596件;创新落实巡回检察制度,对九江、吉安看守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自行组织对全市6个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6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2亿余元;依法起诉了张华、钟晓云等职务犯罪案件24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29人,特别是在办理高检院指定管辖的省部级干部案件上取得良好办案效果,得到高检院充分肯定。 ——民事检察稳步提升。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081件,提出、提请抗诉114件,提出各类检察建议424件,采纳率93.63%,高新区院办理的民事非诉执行类案监督检察建议取得“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得到省检察院肯定推广。厚植为民情怀,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64件,青山湖区院办理的胡某某、万某某与胡某某赡养纠纷支持起诉案获评江西省首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落实高检院“五号检察建议”,加大对“打假官司”的监督力度,安义县院办理的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获评全国基层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优秀案件,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先进单位。 ——行政检察更实更细。积极应对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改革,着重办理各类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80件。协同开展土地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发现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数24个,进贤县院制发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以“案结事了政和”为司法价值目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公益诉讼检察全面推开。狠抓办案规模,立案1588件,办理诉前检察建议案件1190件,起诉72件,经开区院建成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保护公益更加“硬核”;切实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设立检察公益诉讼英烈保护联系点。狠抓办案质量,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手机APP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件、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狠抓办案效果,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等1260件。公益诉讼检察已成为全市检察业务“新增长极”。 三、紧跟改革部署抓落实,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 ——坚定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改革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任务。全市累计遴选员额检察官339名,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头办案数占受案数的48.42%,检察官自主决定案件数超过98.64%,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时间平均缩短1/4。两级院内设机构总数减少64个,上下衔接更为顺畅。 ——积极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共对16391件21156人涉及142个罪名的刑事案件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21年适用率达到89.65%,办理了全省首例一审未认罪认罚、二审期间认罪认罚的涉黑案件。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与市公安局会签《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的暂行工作规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为辩护律师、值班律师提供各类服务8848人次。 ——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注重把思想工作做实、把准备工作做细,顺利完成两级院侦防职能、机构、人员转隶。自觉高效抓好未结案件、线索和涉案财物等清理工作,与市监察委员会制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办理监察机关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109件124人。 ——全面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围绕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全面建成“一中心二网络三系统四平台”的检察信息化工作体系。积极推进政法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通过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办理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5227件。以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智慧检务工作为契机,建成集远程提讯、人脸识别、智慧辅助办案等功能为一体的检察办案工作区。 四、主动接受监督提公信,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向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面工作68次,报告专项工作50次。完善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机制,每年赠阅《检察日报》《联络专刊》等,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案件评查、公开听证等活动1223人次。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关注事项60件。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广泛接受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包括新闻媒体的监督,依法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6件。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聘请特约检察员参与检察决策,监督司法办案。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打造阳光检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117件、案件程序性信息5.3万余件次、法律文书29163份,接受律师预约和查询9843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500余人次。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坚持每年一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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