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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
2023
管理工作
要点
应急局2023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应急局2023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两会和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防范化解风险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主题、以重点巩固提升为主调,着力防控生产安全、公共领域安全、水旱灾害、气象灾害、森林火灾、地震地质灾害“六大风险”,推进思想理念、体制机制、能力本领、工作体系、方法手段、应急文化“六大创新”,实施基层应急能力巩固提升、*智慧应急巩固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巩固提升、综合减灾救灾巩固提升、大宣传大实践巩固提升、机关党建工作巩固提升“六大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锻造堪当现代化重任的应急管理过硬队伍
(一)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融入思想、注入灵魂、体现到行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市、县<区>和赣江新区应急管理局落实<下同>)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成果作为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常设议题,组织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五周年学习宣贯活动和各级领导干部集中轮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主题教育。(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处、宣教处、机关党委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立全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库,健全完善应急一线临时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机制。(责任单位:人事处、机关党委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四)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制定落实监督责任清单,健全行政审批、监管执法、事故调查、培训考核、中介机构监管和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等规章制度,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单位:人事处、政法处、规财处、调统处、宣教处、科信处、机关党委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五)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从严惩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加强先进示范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改。(责任单位:人事处、机关党委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顽疾,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弘扬“预防为主、应急为重、管理为要”工作理念、“想全想细想万一、抓细抓实抓到位”工作方法和“严准狠实”工作作风。(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七)按照部署,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应急管理“大讲堂”、应急管理和*干部网络学院等课程学习,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干部实战大练兵活动,加强业务培训。(责任单位:人事处、宣教处、机关党委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八)推进“应急领军人才”专项工程,加大应急管理科技领军人才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引进力度,推进我省应急管理院校筹备组建,强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交流合作,健全人才教育体系和人才培养机制。(责任单位:人事处、宣教处、科信处、科学院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九)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出台调研在先、重大政策执行调研跟进等制度,聚焦重大问题、迫切问题、热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切实摸清实情、找准症结,有针对性研究解决。(责任单位:办公室、政法处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十)大力培养、选拔和使用狠抓安全生产有韧劲、统筹灾害防治有思路、提升应急能力有贡献、推动改革发展有激情的优秀干部。(责任单位:人事处牵头落实)
(十一)组织开展首届“最美应急人”选树学习宣传活动,持续用好奖励表彰等办法,以先进典型引领带动,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纵深推进新时代“五型”机关创建。(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处、宣教处、机关党委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十二)推动全系统落实抚恤慰问、津贴补助、意外保险等政策措施,不断提升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责任单位:人事处、规财处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二、紧扣防范化解风险,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十三)利用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探索建立自然灾害红线约束机制,强化灾害风险源头管控,引导人口、设施、产业向更安全区域集聚。(责任单位:减灾处牵头落实)
(十四)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制度,健全重大工程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制度、部门联审联查机制,严把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等安全关。(责任单位:危化处、花爆处、煤监处、非煤处、工贸处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十五)对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项再评估,对基层接不住、安全无保障的依法收回。(责任单位:政法处、执法监督局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十六)持续整顿退出一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落后小矿山、小化工、小钢铁,对接全省实施**个工业技改项目。(责任单位:危化处、煤监处、非煤处、工贸处、科信处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十七)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一报告、双签字”制度等,督促企业压实主体责任,深入排查固有风险和季节性、累积性、波动性等动态风险。(责任单位:危化处、花爆处、煤监处、非煤处、工贸处、综合协调处、科信处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十八)推动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推动各类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研究部署*次安全生产工作、每五年至少开展*次园区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责任单位:危化处、花爆处、煤监处、非煤处、工贸处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十九)推动基层结合网格化管理、支持引导城乡社区居民开展常态化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探索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常态化更新机制,推动构建融合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的全省安全风险“一张图”。(责任单位:减灾处、综合协调处、科信处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二十)健全企业自查、专家排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十个必须”要求。(责任单位:危化处、花爆处、煤监处、非煤处、工贸处、综合协调处、调统处、科信处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二十一)结合辖区产业特点和发展方向,深入研判主要危险源和重大风险点,每年至少*次摸底新领域新风险新问题,及时提请政府研究确定监管部门,加强景区玻璃栈道、电动自行车、农村道路、储能电站、室内冰雪场所、网络带货等新风险安全监管。(责任单位:综合协调处牵头落实)
(二十二)建立每日调度、每周碰头、每月例会和重点时段专题研判、突发情况紧急研判、中长期预测研判相结合的风险研判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指挥中心、减灾处、防火处、防汛抗旱处、地震地质处、综合协调处、救灾处、预警中心、减灾中心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二十三)采取预报预警、调度点名、提示卡、告知单、督办函、整改令等手段,完善重要会议、重要节日、重要活动、重要时段安全防范“六个强化”工作机制,闭环管控风险。(责任单位:办公室、指挥中心、减灾处、防火处、防汛抗旱处、地震地质处、综合协调处、救灾处、预警中心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二十四)推动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和企业用电等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质强能扩面,加快*、*、*、*等试点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危化处、花爆处、煤监处、非煤处、工贸处、综合协调处、科信处、预警中心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二十五)深化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森林等监测数据整合,综合利用空天地人一体化监测手段,优化“*、*、*”风险预警、叫应、转移和“三个三天”预报机制,完善“六位一体”林火监测网络和地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构建全灾种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和多平台发布机制,加强短历时极端灾害临灾预警。(责任单位:减灾处、防火处、防汛抗旱处、地震地质处、科信处、保障中心、预警中心、减灾中心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二十六)全面评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持续落实安全生产五十条具体措施,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责任单位:综合协调处牵头落实)
(二十七)突出大班次、大采深、灾害重等高风险煤矿和长期停产矿安全监管,加强尾矿库安全隐患整治。聚焦“一防三提升”,持续推动危化品集中治理,全覆盖督导检查重大危险源企业。严格烟花爆竹生产安全风险管控。工贸行业加强冶金、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等*项重点整治,深入推进有限空间作业、冶金建材企业钢结构筒型等重点隐患专项治理。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消防和自建房、燃气等安全专项整治,提早谋划部署防溺水工作。(责任单位:危化处、花爆处、煤监处、非煤处、工贸处、综合协调处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二十八)推进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点工程建设。结合城市功能品质再提升三年行动,推动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完成重点易涝区整治。开展野外违规用火和林区输配电线路火患专项治理。推进地质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试点,强化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责任单位:减灾处、防火处、防汛抗旱处、地震地质处、规财处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二十九)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扎实开展“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全面推广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制度,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推进“互联网+执法”和分级分类精准监管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点穴式执法,综合采取行政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查、行刑衔接等办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统筹推进灾害防治领域监管执法。(责任单位:危化处、花爆处、煤监处、非煤处、工贸处、防火处、防汛抗旱处、地震地质处、政法处、调统处、执法监督局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三、聚焦深化改革创新,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
(三十)结合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的主题教育,有机融入实施应急管理思想理念大讨论大落实活动,以思想理念大提升引领各项事业大发展。(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处、宣教处、机关党委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三十一)立足“大安全”,优化“安委办+专委会”运行机制,探索推进市县安委办实体化运行,理直气壮发挥安委办职能作用。结合实际增设有关安全专委会,完善工作例会、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责任单位:人事处、综合协调处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三十二)立足“大减灾”,推广“减灾办+专委会”运行机制全面落地,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减灾处牵头落实)
(三十三)立足“大应急”,对标国家应急指挥总部,推动建立完善各级应急指挥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地方分级指挥和队伍专业指挥相结合的指挥体系,健全覆盖全灾种和灾害链的一体化实战化指挥机制。支持探索建立应急管理委员会,探索推进“两委三部”办公室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办公室、指挥中心、人事处、减灾处、预案局、防火处、防汛抗旱处、地震地质处、综合协调处、救灾处等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三十四)按照全国统一部署,积极探索应急部门与本级消防救援队伍共建共用应急联合指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