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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专题党课讲稿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专题党课讲稿
一、为什么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两个功能”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包含九个部分,共33条,首次提出“要立足国情农情,体现中国特色,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并在其中第八部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中要求“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也就是文件中第28条的内容。
那么,为什么会提出这一要求?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本质要求。我们知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我们党领导乡村振兴体现到农村具体工作中,就是要求基层党组织要有强大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乡村振兴的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是要实现五大振兴,即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其中,推进乡村振兴,最重要的是抓组织振兴。没有组织振兴就没有产业振兴,更不会有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所以也可以说,组织振兴在五大振兴中起统领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肌体的“神经末梢”,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与群众的距离最近、联系最广、接触最多,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紧紧依靠农村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使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带领群众同频共振,推进五大振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农村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也形成了一些体制机制弊端,导致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因此,要实现组织振兴,就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要解放思想,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破除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藩篱,让农村资源要素活化起来,让广大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迸发出来,让全社会支农助农兴农力量汇聚起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指明了方向。我们要通过深化改革,彻底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边缘化的问题,形成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而且,还要把好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由此可见,要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这一系列要求,就必须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二、强化“两个功能”的核心要义:增强经济实力和民主决策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首先就要明确什么是政治。对此,列宁的理解是:“政治是经济的最集中的表现。”从概念上看,所谓政治,是以经济为基础的上层建筑,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是以政治权力为核心展开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总和。也就是说,政治与经济紧密联系,不能脱离经济讲政治。毛泽东同志的理解是:“所谓政治,就是把朋友搞得多多的,敌人搞得少少的。”这是对于人来说的。我的理解是:懂政治,就是要求政治组织和政治人物解决好多数人的经济利益问题。
根据政治的基本含义或是实质,搞政治必须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也就是说,要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毛泽东同志说过,手中没有一把米,叫鸡都不来。其中,所谓的米,就是指经济实力。这是一种非常形象的说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要求发展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各地区也提出了相关的考核要求。比如,有的地区要求每个行政村每年集体经济经营性年纯收入不低于5万元,一些发达地区要求达到10万元以上。我们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来抓,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提高村级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
我们党讲政治,不但重视经济,还关注民主。因为,民主是我们党讲政治的基本形式。1945年7月,在延安访问的黄炎培向毛泽东同志提出:“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 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毛泽东同志的回答干脆果断:“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这就是著名的“窑洞对”。
1949年中共中央离开西柏坡前往北平前夕,毛泽东同志多次提到,我们要“进京赶考”,我们绝不当李自成。2013年7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再访革命圣地西柏坡,重提“赶考”:“当年党中央离开西柏坡时,毛泽东同志说是‘进京赶考’。60多年过去了,我们取得了巨大进步,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富起来了,但我们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依然严峻复杂,应该说,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今天,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所做的一切工作,就是这场考试的继续。我们要在乡村振兴这张答卷中,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一系列问题,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现代化成果惠及广大农民。这里虽然没有提到民主,但处处体现民主。
那么,按照政治的基本含义,新时代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如何依靠民主?我们党员干部以及农村基层党组织如何在这场考试中取得高分甚至满分?根据毛泽东同志开创农村包围城市革命道路留下的理论和经验,那就是增强经济实力要依靠人民,分配经济发展创造的财富要为了人民,反映人民的根本利益诉求。也就是说,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靠的不是少数人,而是广大农民。农民是增收的主体,所以在分配经济发展创造的财富时要为了人民,反映人民的根本利益诉求。
通俗地说,时代是出卷人,我们党作为领导者,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带领人民群众与党组织一起学习,共同增长知识和才干,最终交出一份经得住时间考验的答卷,由人民群众来评阅。具体到当前“三农”工作而言,就是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发展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所得成果由农民创造,由农民共享。
三、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集体要当“好地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中央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率先在农村发起改革,确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一体制有三个要点:一是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二是集体土地由农户承包经营;三是集体为农户提供生产、经营、技术等方面的统一服务。其利益分配方式是: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是自己的。这个制度现在称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又称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
我认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古今中外最先进的土地制度和农业经营制度。
为什么这么说?其制度优势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确保“耕者有其田”。坚持和完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弱小农户不会失去土地,劳作也不会受到剥削,劳动者与土地的结合零成本。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逐步把土地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那么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实现没有剥削和压迫,确保“耕者有其田”?这就是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证每个成员都有耕地可种,也就是弱小农户永远不会失去土地。另外,农民的劳动成果不会被剥削和压迫。这样,农户与土地的结合就是零成本。
第二,土地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三者利益和谐统一。这主要体现在来自土地的集体收入为集体成员服务。怎么理解?实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户承包土地,需要支付一定的土地承包费,也就是土地租金。在土地私有制条件下,地主收取农民的地租,是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所以,农民与地主是利益对立的。而在土地集体所有制条件下,农民的土地承包费归集体所有,而集体又把这部分收入用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上,如修路、修渠,改善人居环境等。
第三,有利于村庄资源整体规划基础上的高效利用。在土地私有制条件下,村庄的土地资源利用经常出现问题,不仅土地资源利用率低,而且还会造成各种不可调和的矛盾。而在土地集体所有制条件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对村庄土地资源进行整体规划整治,从而实现高效利用。如果包干到户的话,土地资源利用率会更高。
第四,为乡村治理有效奠定经济基础。土地是集体所有,集体把土地分配到户,而每一户的权利是平等的。也就是说,农民承包集体土地,为其在集体中平等使用权利奠定了经济基础。过去,村子的事务由地主、乡绅说了算。现在,土地集体所有,每个成员的权利义务都是平等的,而且作为村庄的主人,在乡村治理中的权利也是平等的。
以上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独特优势,都体现了民主的成果。
但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1992年7月,习近平同志在《摆脱贫困》一书中的《扶贫要注意增强乡村两级集体经济实力》一文明确指出:“一些农村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时,没有很好地理解统一经营和‘归大堆’的区别,放松了‘统’这一方面,需要统的没有统起来,不该分的却分了,其结果是原有的‘大一统’变成了‘分光吃净’,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虽然农业农村改革出现了这样的偏差,但是历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态度是坚决、明确的,宪法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条文也是一直未变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土地集体所有制彰显出强大的制度优势,那就是凡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得好的农村都很好,特别是在土地集约经营、农民共同富裕、干群关系融洽、农村治理有效等方面,比“分光吃净”没有集体经济的农村好得多。
下面,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乡村振兴方面,我举两个案例。
位于广东省清远市的叶屋村,通过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迅速改变落后面貌。叶屋村是一个自然村,有村民35户170多人,地处粤北山区,土地以丘陵和低洼地为主,有可耕种土地1350亩。全村除了种植业、养殖业,没有其他产业。
20世纪80年代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叶屋村将田地按优劣等次平均分给村民。虽然户均耕地面积只有1.9亩,但往往被分割成十几个地块。这样的“肥瘦”搭配,虽然达到了公平,但也出现土地管理较为困难、机械化难以推广、生产效率低下、灌溉需求各不相同等问题。久而久之,村中弃耕撂荒、劳力外流问题日益突出,土地纠纷此起彼伏。2009年,村民人均年收入仅3000元。
穷则思变。时任村长叶时通认为,问题的关键是土地分布太分散,规模经营难度大,且土地抛荒比例高,资源利用效率低,所以土地整合是破局的重要契机。这个想法来自他自己的经验。当初,他只分到了3亩鱼塘。不久,他又开垦了周边的荒地,并最终拥有了11亩连片鱼塘。之后,他靠着这11亩鱼塘搞立体养殖,一亩地年均收入10万元。由己及人,叶时通认为,要整合土地,实现连片经营,才能出效益。
2008年,利用大家回乡过春节的契机,叶屋村成立了村民理事会。围绕重新分地问题,村民理事会前前后后召开了几十次会议,同时安排理事成员入户,做通农户思想工作。经过数月的努力,“只有连片规模经营才能产出效益”成了村民共识,一致同意将各自承包、经营的农用地,各自开垦的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