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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委关于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实施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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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委 关于 加强 重大事项 请示 报告 工作 实施办法 试行
公司党委关于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公司党委关于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做好集团直管企业党组织向集团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公司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公司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治导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服从”,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紧绷“讲政治”这根弦,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要求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强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权责明晰。既牢记授权有限,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又牢记守土有责,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凡按照规定只能由上级党组织领导和决策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程序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对属于自身职权内的日常工作、上级党组织已经作出明确批复的、事后报告即可的事项不必请示;对具体事务性工作、没有实质内容的表态和情况反映不必报告。 (三)坚持客观真实。全面如实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建议,既报喜又报忧、既报功又报过、既报结果又报重点过程。认真核实非第一手、转报的情况,保证情况全面、事实准确、意见明确。 (四)坚持规范有序。严格落实请示报告有关要求,按照请示报告的主体、范围、程序和方式开展请示报告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程序,限定知悉范围,不得擅自扩散,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五)坚持突出重点。既要突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工作,也要突出新形势新任务下集团公司的决策部署、重点关切,以及对企业的新要求。 二、*公司党委向集团党委请示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公司党委决策部署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需要作出调整的政策措施,需要支持解决的特殊困难(责任部室:各相关工作事项主责部室) (二)加强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及干部任免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情况。(责任部室:综合办公室) 2.党委议事规则制定情况。(责任部室:综合办公室) 3.党委前置研究重大事项清单、负面清单及程序。(责任部室:综合办公室) 4.领导人员选拔任用中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例如破格提拔干部;总经理助理、党群部门正职选拔任用等;党委、纪委换届,届内增补两委委员,党组织设置及隶属关系调整有关事项。(责任部室:党委组织部) 5.领导班子成员在内部企业兼职,社团、基金会兼职事项。(责任部室:党委组织部) 6.领导班子成员出入境事项。(责任部室:综合办公室) (三)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制度制定、重大项目推进、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机构调整、重要表彰奖励、重大违纪违法和复杂敏感案件处理以及属于自身职权范围内但事关重大或者特殊敏感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重大投资事项。主业内投资:在*外开展投资额在*万元(含)以上的投资项目,*内开展投资额在*万元(含)以上的投资项目。非主业投资:原则上不开展非主业投资,经审慎研究确需开展的非主业投资项目。(责任部室:市场与投资部) 2.*公司及所属企业优化调整重组事项,重要改制、上市、混合所有制改革事项,重大股权变动等重大资产处置情况。(责任部室:法务与审计部、运营与安全管理部) 3.*公司及所属企业土地失去控制权等重大资产处置情况。(责任部室:运营与安全管理部) 4.*公司及所属企业涉及产权转让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责任部室:运营与安全管理部) 5.涉及股权转让合并等资本运作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以及债券发行事宜、*内企业单笔*万(不含)以上的担保及内部借款事项、*外企业单笔*万元(含)以上的担保和*万元(含)以上的内部借款事项、年度计划外的筹资事项等。(责任部室:财务与融资管理部) 6.章程修订中涉及股东权益的重要事项。(责任部室:各相关部室) 7.与广大职工利益密切相关、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企业搬迁调整、改制、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等。(责任部室:法务与审计部、人力资源部) 8.涉港澳台侨的重大事项和宗教、民族、涉疆、涉藏等特殊敏感事项。(责任部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 (四)明确规定需要请示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文件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邀请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党委领导同志参加重要会议、出席重要活动等。(责任部室:综合办公室) 2.周年庆祝等重大纪念活动有关事项。(责任部室:各相关部室) 3.按要求将*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提前10日上报审核。(责任部室:党委组织部) (五)重大活动、重要政策的宣传报道口径,新闻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全局性问题和不易把握的问题(责任部室:党委宣传部) (六)出台重大管理类创新举措,特别是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且无明文规定、需要先行先试,或者创新举措可能与现行规定相冲突、需经授权才能实施的情况(责任部室:法务与审计部) (七)重大决策时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情况(责任部室:综合办公室) (八)调整党中央、市委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知悉范围,使用中央、市委领导同志讲话、音像资料等(责任部室:各相关部室) (九)其他应当请示的重大事项(责任部室:各相关部室) 三、*公司党委向集团党委报告事项 (一)党中央、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党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中央、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党委领导同志交办事项的研究办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按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党委要求报告*总书记指示批示事项贯彻落实情况。(责任部室:各相关部室) 2.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党内法规及其他重要文件过程中需要报告的重要情况及建议。(责任部室:各相关部室) 3.重大调查研究报告。(责任部室:各相关部室) (二)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包括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织设置及隶属关系调整、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巡视巡察整改、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按照上级要求,报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责任部室:综合办公室) 2.党委年度工作情况。(责任部室:综合办公室) 3.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责任部室:党委宣传部) 4.次年1月底,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责任部室:党委组织部、综合办公室) 5.*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相关要求报告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抄送集团纪委。(责任部室:党委组织部) 6.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和涉及到领导班子成员日常管理、临时突发状况以及班子成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等有关事项。(责任部室:纪检工作部) 7.巡视巡察整改情况。(责任部室:各相关部室) 8.按集团要求,报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贯彻落实办法情况。(责任部室:纪检工作部) 9.干部职工失踪、非正常死亡、涉嫌刑事犯罪等情况。(责任部室:党委组织部、纪检工作部) (三)经营管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核心技术管理情况。(责任部室:技术与设备管理部) 2.品牌经营管理情况。(责任部室:市场与投资部) 3.*公司承担的重要项目进展情况,例如参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项目情况等。(责任部室:运营与安全管理部、技术与设备管理部、市场与投资部) 4.承担*等重点民生保障项目落实情况。(责任部室:运营与安全管理部) 5.生产经营活动重大风险研判情况。(责任部室:法务与审计部、运营与安全管理部) 6.*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项目亏损在*元(含)以上情况。(责任部室:法务与审计部) 7.涉及新发1亿元以上重大法律纠纷、重大诉讼情况。(责任部室:法务与审计部) 8.年度重大投资完成情况。(责任部室:市场与投资部) 9.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整改情况。(责任部室:运营与安全管理部) 10.审计整改情况。(责任部室:法务与审计部) (四)重大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党委部署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责任部室:各相关部室) (五)重大敏感事件、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对处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多人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责任部室:运营与安全管理部、各相关部室) 2.重大舆情事件和重要敏感情况。(责任部室:党委宣传部) 3.重大信访维稳事项、突发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等。(责任部室:综合办公室) 4.案件审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突发情况或者安全事件(故)。(责任部室:纪检工作部、运营与安全管理部) 5.重点民生关注事项。(责任部室:运营与安全管理部) 6.其他在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事项范围内事关重大、特殊敏感的事项。(责任部室:各相关部室) 7.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党委关注的其他重要事项。(责任部室:各相关部室) (六)*公司工作中具有在集团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责任部室:各相关部室)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责任部室:各相关部室) 四、程序及要求 根据集团党委关于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相关要求,*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公司党委书记是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党委承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主体责任,对超出自身职权范围或者在职权范围内但关乎全局、影响广泛、特殊敏感的重要事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集团公司党委履行请示报告工作。 (二)*公司党委要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逐级上报、归口办理”的原则,规范进行请示报告,做到应报尽报,不得漏报瞒报;有时限规定的,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没有具体时限规定要求的,应当及时报送;情况紧急来不及请示必须临机处置的,应在应急处置后,按照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集团公司党委进行请示报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维稳事件的,应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办法》和《维稳应急处置预案》规定的时限进行请示报告。根据重大事项紧急程度,可以灵活采取口头或书面方式进行请示报告。 (三)*公司请示报告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办公室。为突出工作实效,避免重复报送,提高请示报告工作效率,现就报送流程明确如下: 1.本办法所列请示报告事项,由本部各责任部室负责起草,报出程序具体由责任部室主责。涉及党建及党务工作事项,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后,由党委书记签发,以*公司党委名义报集团公司党委。涉及行政管理和生产经营事项,经公司经理层研究决定并报党委书记同意后,由总经理签发,以公司名义报集团公司。涉及纪检监察工作事项,由纪委书记签发并上报,必要时与党委书记沟通。 2.本制度请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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