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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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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企业职工 基本 养老保险 征缴 工作方案
2023年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 2023年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 为有效推进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健全我县企业养老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险基金保障能力,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我县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社、税务、教育、市场监管、住建、医保、社保、国资等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加强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依法缴费,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提高参保率和缴费率,实现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保障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提升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扩面原则。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将符合参保条件用人单位和个人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和缴费范围。 (二)政府主导和属地管理原则。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统一部署并组织实施。 (三)归口负责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管辖行业、领域内相关用人单位全员参保负有监管责任,配合各镇(街)协调推进扩面征缴工作。 (四)示范带动原则。发挥企业法人代表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以及获得纳税先进户、效益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和谐劳动关系等先进荣誉企业典型示范效应,同时以规模企业、各行业系统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三、目标任务 按照省和湛江市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加大扩面征缴力度,提高参保缴费率,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确保我县2023年12月15日前,全部完成年度扩面征缴任务。 四、征缴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事转企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和有雇工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均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生产经营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单位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用工备案手续和相关资料到县税务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五、实施步骤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2023年2月1日—3月1日) 为在全县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的舆论氛围,各镇(街)要大力发动基层平台专干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家庭宣传社保政策,引导参保缴费。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政策,营造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氛围,进一步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用人单位相关经办业务,以业务办理为契机,做到经办一个、宣传一个、参保一个。 (二)调查摸底,规范用工(2023年3月2日—4月15日) 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摸排各自管辖范围内用人单位用工情况,重点对各民办教育机构(含幼儿园)、民营医院、医疗诊所、药店、交通运输、汽车修理、建筑房地产、物业管理、餐饮业、星级酒店、农业龙头企业、糖厂。新注册企业等行业用人单位及个体工商户进行清理排查,全面掌握用人单位用工与参保缴费情况,于4月15日前将摸排情况表报至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进行比对、筛选、甄别、汇总后,将符合参保条件用人单位信息反馈至各镇(街)。 (三)全力攻坚,扩面征缴(2023年4月16日—10月31日) 各镇(街)要根据县人社部门反馈情况,负责督促各自管辖范围内符合参保条件的用工单位与个体工商户及时参保缴费,同时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将多次说服教育仍不按规定参保的用人单位信息反馈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助各镇(街)抓好扩面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适当行政手段,切实督促管辖行业用人单位依法全员足额参保,并将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情况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全面推进扩面征缴工作,力争做到应保尽保。 (四)重清断缴,巩固成果(2023年11月1日-12月15日) 各责任单位要以动态监控、分类管理为基础,强化欠费追缴。对11月前断缴三个月以上用人单位开展核查清理,逐户排查其生产经营状况、资产财产现状,分类确认缴费能力,建立重点清欠台账和催缴台账。要根据重点清欠催缴台账,分析欠费原因,制定清缴计划,定期开展清欠工作,进一步巩固扩面成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考核指标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各镇(街)和有关单位要把扩面征缴工作提升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幸福XX的高度,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力推进。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此项工作,亲自调查研究,掌握全面情况,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把扩面征缴工作作为2023年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积极推进,抓出成效。 (二)健全机制,狠抓落实。一是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县政府成立的督导组将定期组织对各镇(街)、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二是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考核机制。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情况纳入各镇(街)绩效考核体系,对考核达标镇(街)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不达标镇(街)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向县政府书面检查。三是建立扩面征缴长效机制。将扩面征缴工作与经济发展、企业用工、企业养老基金运行、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促进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发展,促进用工、参保和缴费良性互动。 (三)重点突破,部门联动。明确扩面征缴重点对象,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将应参保未参保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各镇(街)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全力推进所辖区域扩面征缴工作。县直有关单位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紧密配合各镇(街)做好扩面征缴工作,同时对本系统单位工作人员依法参加养老保险负主要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动”大格局,全力推动扩面征缴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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