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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
2023
年关
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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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
条例
情况
调查报告
2023年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情况调查报告
2023年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情况调查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全民健身旨在全面提高国民体质和健康水平,是实现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生活幸福的重要途径,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和基础保障。根据今年鹿城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通过前期基本情况调研,相关意见建议收集,提出执法检查重点,拟订检查方案,5月8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启龙一行,对我区《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前往重点街镇并召开座谈会,推动执法检查深入扎实开展。现将执法检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实施的基本情况
2007年11月,为完善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浙江省出台了《条例》。近年来,我区着力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行《条例》,充分利用在温州开展“社会力量办体育全国试点”这一契机,基本形成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截止2019年度,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不含学生)比例为28.8%,超过健康浙江考核要求0.6个百分点;《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总体合格达标率达93.7%,超过《国务院体育强国建设纲要》2035年目标1.7个百分点。
条例实施以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积极作为,稳步推进全民健身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与管理。目前,全区各类公共体育场所2493个,其中百姓健身房50个。2019、2020年共完成民生实事项目165个,包括建成74处健身场地,新增健身苑点35个等。此外,引导各街镇因地制宜发展体育场地,挖掘利用边角地、桥下空间等城市“金边银角”,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现有场地设施管理运营。二是深化市区社会体育组织建设和管理水平。现今,区级拥有各类社会体育组织24个,已获得民政社会组织等级评估5A组织1个,4A以上组织8个。同时,支持街道乡镇落实1+8模式。(1个体育总会工作站和8个及以上备案体育社会组织)三是促进大众体育赛事活动品牌化、常态化。以“2020年鹿城区首届都市休闲体育旅游节”为抓手,举办了浙江省第二届民俗体育精英赛暨长三角地区体艺交流大会、第六届海峡两岸跆拳道公开赛等品牌赛事。另一方面,创新群众性体育赛事组织方式,开展线上宣传教学,2020年疫情期间发布18期居家健身的内容、2021年年初推出8期运动冠军请你来“云”动线上活动宣传,邀请体育达人、运动冠军毛娅绮、郭晓敏等参与录制教学视频。四是发挥国民体质监测网点作用,提升科学健身与健康发展水平。2020年9-10月份,根据省市要求完成全国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总监测人数1056人。开展国家锻炼标准测试245人。目前,已有6个乡镇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体医融合与健康促进公共卫生服务模式。另外,加强规范管理,健全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制度和激励机制。全区现有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432人,涉及国际跳棋、广场舞、木兰拳等多个项目种类。
(一)依法履行全民健身基本职责
落实条例第4、7条规定,加强规划引领和经费保障。自《条例》实施以来,区政府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体育工作专项经费,积极争取省、市财政补助,在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场地设施建设、维修维护、赛事活动开展等方面积极保障资金投入。编制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初步制定《鹿城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2年)》。
落实条例第5、6条规定,明确政府部门职责,加大全民健身工作监督、检查、指导的支持力度。区政府将体育条线工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包括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举办重大群众性体育活动、“四覆盖四提升”、“体育现代化区(街镇)”创建等,有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落实。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加大体育投入、完善体育基础设施、加强健身服务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工作。
落实条例第8条规定,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营造全民健身氛围。组织区体育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条例专题学习培训,开展冠军请你来“云”动、“全民健身日”等活动。并通过网络平台等新媒体,做好后疫情全民健身宣传工作,普及健身知识,弘扬健康理念。
(二)依法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落实条例第9至12、17条规定,根据本级全民健身规划组织实施,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的督促和指导。方式上,推广科学文明、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项目和方法,定期举办以推动全民健身为目的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主体上,联系工会、残联等团体,根据不同人群需求,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结合实际,2020年开展群体活动60余场,围绕全民健身日、健身月、端午等节假日开展主题活动,不断促进大众体育赛事活动常态化。一是打造品牌赛事。以 “2020年鹿城区首届都市休闲体育旅游节”为抓手,突出群众体育的“全民、草根、大众”的特性,举办了浙江省第二届民俗体育精英赛暨长三角地区体艺交流大会、2020民体杯全国陀螺比赛暨温州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及首届温州市民营企业运动会、第六届海峡两岸跆拳道公开赛、四年一届的鹿城区第九届运动会等品牌赛事。二是创新群众性体育赛事组织方式。开展活动过程中,完善政府购买体育赛事活动体制机制,所有赛事均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确保流程正规化、程序化、制度化。在常规操作的基础上,开展线上宣传教学,实现线上场景和线下活动的深度整合。2020年疫情期间发布18期居家健身的内容、2021年年初推出8期运动冠军请你来“云”动线上活动宣传。
落实条例第13条规定,教育部门积极落实部门职责,加强对学生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和规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设体育课程,保证体育课时,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通过教体部门联动,市区两级教体部门开展“阳光”比赛,开展涉及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网球、智力运动等赛事活动,此外,根据工作推进,每年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质测定。
落实条例第12、14、15条规定,通过市区合作共建方式提升体育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水平。一是利用主城区优势,充分发挥市级84个体育协会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立体育协会,做好设施、组织一起建,规划、活动一起谋,派市会副会长或秘书长兼任区会会长,重大活动委托市会承接,重要设施管理市会共同参与。二是指导协会发展、评级。体育协会作为调动社会群众开展体育活动的有生力量,积极参与群众体育活动、体育竞技赛事。引导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不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规范运行、提升活力。三是支持乡镇街道落实“1+8”模式。(1个体育总会工作站和8个及以上备案体育社会组织)
(三)依法加强全民健身设施规划、建设、管理
落实条例第18至26、37、38条规定,优化布局,做好全民健身设施的建设和保护,发挥全民健身设施的功能,积极推进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与管理,不断提升利用率。目前,鹿城区以浙江省现代化强区创建为契机,大力推进体育场地建设,目前全区拥有各类公共体育场所2493个。一是做好全区体育用地规划布局。编制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初步制定了《鹿城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0-2022年)》,编制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预留建设用地,规范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同时,严格落实国家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此外,不断加强发改、自规、住建、国土及各街镇联系,做好同步规划、项目竣工验收,同步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场馆建设。二是持续推进民生项目建设。2019、2020年共完成民生实事项目165个,包括建成74处健身场地,新增健身苑点35个、新增百姓健身房31个,新建登山健身步道4条、新建省小康体育村提升工程8个、新增游泳池3个、新增足球场5片、新建多功能球场5片。在场地选址方面,积极联系各街镇听取场地建设诉求,做好项目的公告,遵循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方便利用的原则,确保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选址符合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三是打造“百姓健身房”连锁网点。按照温州市“百姓健身房”标准,系统化、标准化推进我区百姓健身房建设,为百姓提供家门口的专业健身场地。2020年在温州举行的社会力量办体育全国现场会上,我区上堡百姓健身房作典型发言,交流经验。截至目前,全区共有百姓健身房50个,其中一类百姓健身房22个。通过“化零为整”,我区已编织成连锁运营、布局均匀的室内全民健身网,弥补了主城区体育用地紧张短板。四是探寻“金边银角”求拓展。鹿城区作为主城区,城市发展具有空间局限性,人口基数大,新增人均体育面积不足等问题,在公共用地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我区因地制宜、精准定位挖掘体育空间,鼓励各街镇挖掘利用边角地、桥下空间等城市“金边银角”发展体育场地。其中,七都百慕达体育休闲公园是最早将桥下闲置空间建成羽毛球、篮球、拆装式游泳池等体育场地的典型。五是鼓励社会力量办体育。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2020年8个一类百姓健身房中有一半由社会力量参与投建。
(四)依法强化全民健身服务保障
落实条例第27至29、37条规定,培育人才,提升科学健身与健康发展指导水平。一方面,优化健身指导人才队伍结构。加强业务培训,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和能力水平,增强社会体育指导员业务素质。加强规范管理,健全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制度和激励机制。现有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432人,涉及国际跳棋、健身健美,广场舞、木兰拳等多个项目种类。另一方面,有效发挥国民体质监测网点作用。根据省市局指导,会同教育、卫健等部门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2020年9-10月份,根据省市要求完成全国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于鹿城区人民政府、松台街道办事处及六幼紫薇园区完成定点测试,总监测人数1056人。开展国家锻炼标准测试245人,区属社团各协会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目前,已有6个乡镇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体医融合与健康促进公共卫生服务模式,开展体质健康测试,提供科学健身指导建议和运动健康管理。
落实第39条规定,做好高危项目的行政审批,做好高危项目的安全监管。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和参照《人工游泳场所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细则》(—GB19079.1-2013许可强制标准)内容,做好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审批工作,2020年共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审批共计24件。开展游泳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区81家游泳场所监督检查110家次,游泳场所安全会议2次,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情况。
二、条例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新时期体育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对标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体育强国建设的目标要求,对照条例的各项规定,贯彻实施条例还面临如下问题:
(一)法定职责落实还有差距
对照条例第4条,区级财政经费保障有待进一步提升。2020年度我区体育项目经费为893.2万元,其中省市共下拨补助经费共计460.6万元,区级经费投入为428.8万元,省市补助资金大于区级财政保障。虽然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体育工作专项经费,但按照省市区三级经费比计算,比重过分依赖省、市财政补助。
对照条例第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