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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优化
环境
工作方案
XX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XX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持续推进“放管服效”改革,进一步激发我区市场活力和增强内生动力,优化提升全区营商环境,支持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要求,以“三无”“三可”营商环境为工作目标,以落实国务院及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抓手,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举措,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建设创新转型先行区、文旅融合示范区、生态宜居标杆区打牢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多举措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化水平
1.加快推进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抓紧制定全区空间规划,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底图。以一张底图为基础,整合叠加各类空间规划成果,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库,落实“矛盾图斑”消除工作。(区自然资源局牵头)
2.落实“政府统一服务”要求。严格按照《XX市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政府统一服务实施方案(试行)》,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全代办”等改革,将原来由企业办理的移除改造、评估评审等14个事项调整为政府提前统一办理,建设单位取得土地后按承诺制办理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简化流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降低企业投资成本。(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乡管理局等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3.切实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严格落实《XX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投资项目在线申报、一次告知,落实政府靠前服务,具体措施和并联办理工作流程。扩大企业投资项目适用承诺制事项范围,探索创新投资项目风险等级差异化措施。(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
4.全面优化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在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热、通信等方面,协调各方,帮助办理。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联动推送开办企业、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信息。协助市政部门主动与用户联系,关口前移,主动服务。(区城乡管理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二)着力提升市场准入退出便利化水平
5.创新企业登记注册服务机制。组建“帮办代办”服务专班,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企业登记、档案查询等商事登记业务的咨询、指导和帮办服务,为重大项目量身定制“一企一策”帮办方案,实施全程帮办代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
6.打造开办企业“XX模式”。持续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通过系统接收各类型企业开办申请的电子数据,实现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更新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扩大“全程网上办”事项范围,实现“一次不用跑”;开展线下涉企证照“一口受理、并联办理”改革,将企业设立联合审批涉及的登记注册、刻章、开户等多个单位受理事项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企业按一份清单要求交齐材料即可申请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实现“最多跑一次”;进一步优化新开业纳税人办税流程,向纳税人提供免费税务。(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区公安XX分局、区税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等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7.深化涉企经营事项快速办。落实全省统一部署,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到50项以上。开展“一照多址”改革,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登记手续。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
8.推行企业注销“套餐式”服务。实行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根据权限范围确定企业联合注销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的清单,在企业注销“一网通”服务平台“一口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企业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终止有关业务需经批准的,探索实行多项同步注销。(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
(三)进一步提升获得信贷便利化水平
9、完善XX区金融服务协调机构。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成立XX区金融服务领导小组,承接各金融机构协调服务工作,搭建服务平台。(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牵头)
10.着力缓解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继续清理中介机构在小微企业融资环节不合理和违规收费。加快资本市场发展,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针对招商引资项目和“三带六园”项目需求,出台金融服务相关政策,召开政银企洽谈工作会。(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牵头)
11.提升信贷服务质量。对辖区范围内的各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进行全面摸排调研,澄清家底,了解企业现状,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和模式,推行线上服务审批等便捷信贷服务。(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牵头)
(四)进一步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
12.持续推进办理税费缴纳便利化。深化税费缴纳综合申报改革,扩大税费缴纳综合申报范围,减轻税费缴纳负担。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基本实现企业日常办税缴费事项全部网上办。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应享尽享”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探索个性化专属服务定制,实现申报表智能化填写,提高掌上办税便利化程度,实现“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常态化。(区税务局牵头)
13.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依法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所得税。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区税务局牵头)
(五)进一步优化创新政务服务
1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提升“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果,在进一步厘清“审管分离”职责边界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审管衔接”。强化政府权责清单管理,提高行政职权运行规范化水平。整合相同要件事项“一窗受理、内部流转”,推出“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高频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
15.扎实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应用“千项数据资源共享工程”,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系统上尽快应运,实现全区政务服务统一平台、统一预约、统一办件、统一好差评,95%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不见面,高频事项实行“无人干预自动审批”。(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
16.打造“全天候”政务服务。在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布设“政务服务一体机”“企业智能审批自助机”“个体秒批自助机”,完善“7×24小时自助办+周末不打烊”政务服务区。承接市级下放的不动产登记、医保、社保等办理量大的高频服务事项,实行同城通办。按照市级部署,推进企业设立“同城通办”模式,推动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向街道(镇)、社区(村)延伸高频服务事项办理,推动本区域更多事项“就近办、全城办”。(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
17、推动“在线中介服务平台”建设。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全市统一的“在线中介服务超市”,行政审批涉及的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中介服务统一纳入平台,实行网上展示、竞价、委托、中标、评价、投诉,为当事人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提供便利。(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
18.加快构建“一个平台管交易”体制。规范区级政府采购平台,遵循应进必进原则,细化对入场所有人员及事宜作出规范和监管,出台配套制度,细化采购流程,针对政府采购平台现状逐步完善配套设施,促进整合政府采购活动更好更顺利地进行。对开评标全面实施电子化操作,实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不见面”交易。(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牵头)
19.设立营商环境热线。以“12345”咨询投诉举报处置体系为平台,打造便民高效、一号对外的营商环境“总客服”,健全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绩效管理、分析研判的业务闭环,实现“一号对外、多线联动”,做到“企业群众有所呼、政府部门有所应、改进提升有实效”。(区智慧城市发展服务中心牵头)
(六)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20.建立重点监管清单。根据市场主体风险等级,加大对重点监管对象的检查力度和频次,对疫苗、药品和特种设备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守好安全和质量底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21.审批监管信息双向推送。加强审管部门联动,建立行之有效的审管互动机制,及时推送审批信息、涉及审批的政策法规及处罚决定的信息,以避免审管分离而出现监管工作的空档和时差,确保审批和监管全程联动、无缝衔接。(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22.切实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更多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和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全面进行公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
23.创新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改革按区域、按行业监管的习惯做法,探索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在部分领域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等,对一些看不准、可能存在风险的,可以划定可控范围,探索试点经验再推广。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试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单位根据职责落实)
24.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国家和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监管数据汇集,健全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实施动态效能评估,强化对监管的“再监管”。(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所有承担监管责任的单位根据职责落实)
25.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协调推动落实多个领域制定并发布包容免罚清单,对市场主体符合首次违法、非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条件的行政违法行为,明确其免除罚款的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协调推动落实多个领域在规定期限内动态调整包容免罚清单。协调推动落实多个领域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区司法局牵头)
2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对各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有关情况开展抽查。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减少人为干预,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增强监管的威慑力,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提高违规成本,防止“劣币驱逐良币”。(区司法局牵头)
(七)全面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
27.建立惠企政策矩阵。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区各项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政策措施,完善政策兑现办事指南,确保惠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全覆盖。充分利用好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机制,助力兑现“专精特新”、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创业创新及工业企业各项优惠政策,提升中小微企业发展质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相关单位根据职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