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规范管理”活动实施工作预案XX年“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工作力预案XX年“民办为认真贯彻落实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民办学校的管理,促进我区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区教科体局决定XX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虽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进一步厘清民办教育管理职责,切实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统筹兼顾原则。各相关责任科室要深刻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对民办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进行再认识,切实增强发展民办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切实将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民办学校的管理纳入本地教育发展总体规划,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实现公办民办教育同步协调发展。问题导向原则。针对人民群众在民办教育领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准施策,以点促面,点面结合,通过加强民办学校规范化建设,促进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三、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区教科体局“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文Uxx副组长:金xx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科,办公室主任由金科同志兼任,胡晓阳同志担任副主任。四、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一)规范党组织建设(责任科室:人事科、教育科)1.民办学校应当将党的建设纳入学校章程,依法建立健全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2.加强对民办学校党支部的指导,选好配强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加强选拔培养、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3.积极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学校决策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党员校长、副校长等行政机构成员可按照党的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4.民办学校要支持和配合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在时间、场所、阵地、人员、经费等方面保障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5.坚持党建带团建。将从严治团和“一学一做”教育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