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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医疗保障
工作
要点
2023年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2023年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主线,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坚持在发展中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全力做好基础性、普惠性、兜底线民生建设。
一、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快速发展
1.突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党的建设和医保业务深度融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妥善处置医保领域意识形态风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
2.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相关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有关规定,强化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开展医保系统风险点排查防控。创新和培育医保文化活动载体,持续增强医保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以文化提素质、塑形象、育精神、促发展,让医保文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廉洁教育,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医保干部队伍。
3.加大政策力度。 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和宣传载体,切实增强医保民生政策覆盖面和吸引力,积极展示我市实施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民生实事所取得成果,打造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氛围。全面宣传我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实施民生实事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相关政策和配套政策,把各项惠民政策传递给群众,真正让民生工程政策直达群众、落地生根。认真总结、大力推广各县区在组织实施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民生实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相互学习、吸收创新,推动民生实施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公平适度,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4.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方位做好“两个确保”,保障救治无忧。我省医保部门及时将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及新冠肺炎患者门诊复查费用纳入医保支付,增加9类新冠诊疗信息业务编码,新增抗原检测项目价格,畅通救治基金结算渠道,持续优化经办服务,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贯彻实施省局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价格项目立项和定价,组织落实抗原检测试剂专项集中采购。严格落实防治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机构应急采购机制。
5.提升医保待遇水平。根据《**省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完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政策。完善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制度。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稳妥有序落实巩固脱贫攻坚过渡期保障政策。推进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完善长护险多部门综合管理机制,探索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推进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高质量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防止脱保、致贫和返贫。落实分类救助帮扶政策,深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其他扶贫救助医疗“一站式”管理服务。全面覆盖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各类贫困群众,建立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救助工作。
二、坚持改革创新,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整市推进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康复类住院按床日付费等省级试点工作。根据省局的部署,及时组织医疗机构落实上级出台的各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医保基金可承受。发挥医保激励约束作用,实现医防融合发展,提高参保人疾病和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医共体从“疾病保障”向“健康保障”转变。
7.推进集中带量采购提速。探索国家、省采耗材扩品、扩围。做好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医保基金结余激励工作。推进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非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集中采购非乙类医用设备工作。组织实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力争年内集采药品总数累计达到500。进一步落实集中采购配套政策,指导做好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结余留用以及医保资金直接向药企直接结算工作,规范我市各相关医疗机构集采行为,促进药品(耗材)稳质降价,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三、坚持优化服务,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质效
8.完善医保服务体系。 全面打造医保“15分钟服务圈”,完善县以下医保经办服务体系,促进医保服务下沉。开展标准化窗口、示范点创建工作,制定服务标准、规范经办流程、下沉服务事项,配备工作设施、增加人员力量,不断增强基层医保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方便参保群众就近办理医保业务,提升群众医保服务体验的舒适感。
9.实施医保流程再造。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体系,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扩大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病种,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提升普通门诊慢性病经办全流程服务水平,完善“一站式”服务,为参保群众提供有温度的医保经办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门诊慢性病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核定与支付等事项“跨省通办”。
10.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为依托,优化智能场景应用体验,增加医保“网上办”“掌上办”服务项目,构建多渠道、全方位的智慧医保服务平台,有效提升医保服务便捷度。巩固拓展医保跨区域协同发展成果,助力医保一体化发展。按要求落实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三大目录”,推进医保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推动医保“同城服务”“同城待遇”。
四、坚持综合施策,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实效
11.推进法治医保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医保法治建设力度,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医疗保障普法行”等活动,创优学法、普法、执法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让医疗保障在法治化轨道实现高质量发展。
12.强化基金日常监管。实施“双控”综合考评。推进日常监督检查、协同监管、“飞行检查”、联合惩戒等工作。推进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全覆盖、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及抽查复查全覆盖。完善定点医药机构考核机制,加强综合考核与预算管理、定点协议管理的联动。完善欺诈骗保举报奖励机制和社会监督员监督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探索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及人员信用评价标准和失信惩戒制度。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恶性欺诈骗保行为,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强化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应用,完成与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系统对接,推进形成医保基金全流程监管闭环,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