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加强提升全区综合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及省级、区级示范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2022年加强提升全区综合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及省级、区级示范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易地扶贫搬迁综合性文化服务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xx区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三融入”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为做好2022年民生实事工作,接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五个体系”建设,全面推进2022年全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振兴”实施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安排部署,以振兴xx河流域乡村文化为目标,以现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为基础,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根本,以强化资源整合、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按照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总体部署,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加强对综合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易地搬迁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省级示范点及全区乡村振兴镇(街)综合文化站、xx河流域镇(街)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示范点建设,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得到不断提升。二、工作任务(一)进一步加强综合文化站建设综合文化站可与其他文化、社会教育、社会服务设施合并建设,但不得与镇(街)办公楼合并建设,在与镇(街)办公楼使用同一场地进行建设时,应独立成区,并设有专用出入口。在与其他文化、社会教育、社会服务设施合并建设时,文化站功能用房应相对集中,便于开展活动,避免相互干扰。综合文化站应设置文体活动室、多功能活动厅、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培训室、广播室、管理用房等,并配套建设室外活动场地,确保用于公共文化服务的场所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按照乡村振兴工作要求重点完成板桥镇综合文化站提档升级示范点打造工作,其他镇(街)综合文化站按照文化站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文化站阵地建设工作。(二)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xx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xx〔2017〕xx号)有关规定。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要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进行建设,不搞大拆大建。要依托党组织活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