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途径和措施一、加强法制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已于2022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迄今逾时近三年。该法出台时适逢中国进人世界贸易组织,这对中国职业卫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职业病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过程中,因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导致的疾病。因此,职业病的发生与社会生产力的水平密切相关,和国民经济开展的程度有密切的联系;中国属于开展中国家,随着共和国的建立和开展,经历了建国初期的经济恢复阶段、20世纪60-80年代的方案经济开展阶段(其间十“年文革〞浩劫经济开展遭到破坏)和改革开放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促使经济快速开展(有时过热)阶段。各个经济开展时期,都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有着强烈的需求。令人遗憾的是,建国后各届政府虽然对职业病对劳动者的危害给予了极大关注,也曾出台了诸如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等文件,但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跨度内,缺乏一部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高层次法律,使得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受到合法保护,致使中国职业病仍呈高发势态。事实证明,历年来政府出台的一些针对职业病防治的通知、决定和管理方法,甚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这样较高层次的法规,由于缺乏实施细那么.又由于卫生行政部门监督力度不够.控制职业病危害的收效不尽如人意。比方,尽管早已总结出切实可行的防尘经验,但许多厂矿、特别是乡镇企业未能落实尘肺预防措施,以致全国除现有44.6万尘肺患者外,估计还有60多万可疑尘肺患者,他们中的多数人经过数年后有可能开展成为尘肺病人,致使中国成为世界上尘肺发病人数最多的国家。令人触目惊心的事实是,许多乡镇企业无序生产,平安事故频频发生,职业病发病人数上升。由于一些外国限制的有害有毒作业转移到国内一些缺乏防护的小型涉外企业中,已引起严重的职业中毒。近年来,中国重大职业中毒事故呈不断上升趋势,1999年与1998年比,中毒事件发生起数增加15%,中毒人数增加47%,死亡人数增加68%;而2022年与1999年比,急性中毒病死率由14%上升到22%.经常引起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约四十多类。由于农药管理混乱,急性混配农药中毒也逐年增多。一些企业因追求经济利益,不遵守预防性卫生监督的要求,对职业卫生缺少应有的投人。特别是有些乡镇和民营的小企业,一旦发现职工患职业病或可能患职业病就立即解雇,将职业病危害后果推向社会。不少工人患职业病后,因得不到及时治疗造成伤残甚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