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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公安机关
执法
规范化
建设
思考
对公安机关执法标准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对公安机关执法标准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公安机关执法标准化建设,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公安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仅是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公安机关树立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更是时代开展的要求。公安执法标准化建设涉及内容多、工作量大,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标准什么。怎么标准。由谁来标准。标准到什么程度。如何评估。怎样才能保障执法标准化以及出现违规行为后怎么办等等,都需要加以明确。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当前实际,就如何开展好公安执法标准化建设,笔者尝试谈一点自已的看法。
一、公安机关执法标准化的范围
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标准化建设,首先要搞清公安机关执法标准化建设的范围,也就是解决“标准什么〞这个问题。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把公安执法工作全部纳入法制化、程序化、标准化的轨道。因此,必须从根本上弄清公安机关执法标准化所涉及到的要素及要求。
(一)明确执法主体,实行办案民警资格认定制度。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标准化建设的前提和保证,只有主体合格了,标准执法才有根底,否那么,无从谈起。从实际情况看,执法主体建设还不容乐观,协勤、协警参与执法、参与办案,由于素质不一,管理又不到位,难免引发一些执法问题。有的协勤、协警抓赌、抓嫖;有的交警招聘的协警人员,由于素质不高,业务不熟悉与被纠章人员发生纠纷;有的协勤、协警人员在看管被审查人员时,由于不负责导致被审查人逃跑、自杀;甚至有的工勤人员由于参与看守所执法,与在押女犯罪嫌疑人发生性关系等情况都有出现和发生。这些问题的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执法主体不合格。因此,必须对那些在执法岗位的工勤、协警、协勤、联防队员等“二警察〞加以清理,在清理的根底上加以标准,在标准的根底上加强管理。同时,在明确执法主体的根底上,实行办案民警资格认定制度。人民警察法规定,凡正式人民警察均有执法权,但有权执法不等于有资格办案。从现有情况来看,与法、检相比,公安机关民警的办案资格门槛较低。一些刚毕业的学生和军转干部刚接触公安工作就被安排办案,法制培训和相关办案经验的匮乏,直接导致办案能力较弱,办案质量较低。因此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案件质量,应实行办案民警资格认定制度。这一制度应在限定范围、严格标准、上岗必考、离岗失效、优胜劣汰的原那么下进行。限定范围,即不是要求公安机关内部民警都具有执法办案资格,如指挥、政工、装财等部门的民警;严格标准,即在公安部未进行统一考试前,我省可先行一步,对办案民警进行考试和资格认定;上岗必考,即从事执法办案岗位的民警上岗前必须参加考试,才能取得相应资格;离岗失效,即民警不在执法办案岗位了,可保存一年的办案资格,一年后仍不在执法办案岗位即取销相应资格;优胜劣汰,即执法办案资格不是一劳永逸的,也要定期考核,在严把“进口〞同时,对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敞开出口〞,随时调离执法办案岗位。
(二)明确应标准的部门及警种。执法主体需要给予明确,同样,笔者认为,公安执法标准化建设不是“全警齐上阵〞。哪些部门、哪些警种应予标准,哪些部门和警种不在此列,要界定清楚。应按突出重点、有利工作、有序推进的原那么进行,首先对治安、刑警、交警、巡警、看守、派出所等警种部门重点加以标准,其他部门次之。在此根底上,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业务分工的要求,弄清本部门的权限和责任,从而有针对性地对执法行为和办案程序加以标准。
(三)理顺和标准部门与部门之间,市局执法办案部门与县区分局的关系。按照各部门职责任务以及案件管辖的相关规定,各部门之间要划清职责,明确责任,哪些任务是此部门的,哪些任务是彼部门的,案件如何管辖,应加以界定,理顺市局执法办案部门与基层单位的关系,防止出现执法办案推诿、扯皮、“撞车〞现象发生。
二、公安机关执法标准化的形式
公安机关执法标准化建设通过什么形式、什么途径表达出来,也就是要解决“怎么标准〞的问题。
(一)执法行为制度化。公安机关作为国家专政工具,担负着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平安、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职能。在实际工作中,直接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稍有不慎,就会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标准执法行为显得尤为重要。也就是说,要制定公安行政管理执法规程,明确执法管理的执法职责、执法标准、执法内容及其执法程序。要重点对治安盘查、交通管理、重大突发事件、治安检查等方面进行标准,在呈请、报批、动用警力、行动方式、武器、警械的使用、设卡拦截、交通管制等各个环节给予明确。简单的来说不管领导还是民警,看了规程就知道哪项工作应该怎样做,如何做。通过执法行为的制度化来标准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对公安机关执法标准化建设的几点思考第2页
一。
(二)执法办案信息化。即刑事、行政案件全面实行网上办案。从现实来看,目前为止,我省没有一个地方实现了网上办案远远省落后于其他省、市。当前,随着“三基〞工程建设的纵深开展,不管是我省公安机关的数量还是网络资源都有了一定的规模和根底,硬件过关,具备了一定的硬件条件。因此,应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执法标准化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逐步实现网上办案,以此满足执法标准化和队伍正规化的要求。通过网上办案,使基层一线办案单位从报警登记、案件受理、立案审批,到采取强制措施,批捕、移送、起诉等,均在网上操作运行。
三、公安机关执法标准化的机制保障
公安机关执法标准化建设是一项全局性、根底性、长远性的重大战略任务,涉及内容多,工作量大,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某一部门,某一警种的事情。政工、纪检、督察、法制、控申以及在标准之列的部门必须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以确保执法标准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从而解决“怎样保障执法标准化〞以及“出现违规行为后怎么办〞的问题。我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机制加以保障:
(一)法制机构保障机制。公安机关法制机构做到三统一,即统一机构名称、统一职责任务、统一工作流程。各派出所、刑警中队以及有执法办案职能的科室均设专(兼)职法制员,专门负责案件审核把关,以提高办案质量,标准执法行为。
(二)教育培训机制。改变过去不科学、效果不明显的培训方式,积极探索符合实战要求、效果明显、民警执法水平确实能得到提高的教育培训途径。政工部门、法制部门及相关警种,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实施必训,有新的办案方面的规定出台必训等。力争不走过场,以求取得良好实效。
(三)执法考评机制。进一步完善执法考评机制,改变以往年终考评一锤定音的方式,注重平时执法考评。考评重点向基层倾斜,加强对个案的考评。多渠道、多元化探索考评的新路径,实施“五个一〞的监督模式,即“执法民警一案一评〞,从源头上解决立案不实、底数不清问题;“办案单位一周一评〞,充分发挥基层单位法制员的职能作用,随时掌握办案进度;“县级单位一月一评〞,设立和公开监督 ,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市局一季一考评〞,对全市执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考评;市局“一季一调度〞,季考评出结果后,全系统内进行调度,总结执法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通报典型案件。
(四)执法责任监督倒查机制。纪检、督察、监察、法制、控申部门要形成合力,建立联席工作制度,互通信息,对群众举报、投诉民警违法、违纪问题以及考评中发现的执法问题,进行责任倒查,实施责任追究。
(五)鼓励竞争机制。政工部门要切实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表彰奖励措施,确实把执法标准化建设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与立功授奖、组织进步、警衔职务晋升、公务员等次相结合,确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与干少一个样、干好与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广阔民警的积极性,切实标准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对公安机关执法标准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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