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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
品牌
支部
红旗
党员
五星
活动
方案
“机关创品牌、支部创红旗、党员创五星”(三创)活动方案
.b1{white-space-collapsing:preserve;}.b2{margin: 0.35416666in 0.38194445in 0.2638889in 0.34236112in;}.s1{font-weight:bold;}.s2{color:black;}.p1{margin-bottom:0.104166664in;text-align:center;hyphenate:auto;keep-together.within-page:always;keep-with-next.within-page:always;font-family:楷体;font-size:22pt;}.p2{text-align:justify;hyphenate:auto;font-family:楷体;font-size:10pt;}.p3{text-indent:0.44444445in;margin-top:0.20833333in;margin-bottom:0.104166664in;text-align:start;hyphenate:auto;font-family:楷体;font-size:16pt;} “机关创品牌、支部创红旗、党员创五星”(三创)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延伸,提升机关党组织的组织力,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深化市直机关“机关创品牌、支部创红旗、党员创五星”活动的通知》(xx直发〔xxxx〕号)精神,结合我局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深化“机关创品牌、支部创红旗、党员创五星”活动(以下简称“三创”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巩固深化“党员志愿者服务”党建品牌创建工作。通过继续并深化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和机关党建品牌主题,把党组织建设贯穿始终,把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贯穿始终,把机关作风建设贯穿始终,反映机关事务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和服务宗旨。进一步激发全体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全面提升保障党政机关高效有序运转的能力和水平,打响品牌知名度。
(二)深化“红旗党支部”创建工作。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探索创新基层党组织工作,抓好党内各项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履行支部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完善运行机制。大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增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三)深化“五星党员”争创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五星党员”创评标准大讨论,根据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五星党员”标准,切实把思想、工作等方面的要求与“五星党员”标准有机统一起来。引导党员参与争创活动,开展岗位争先、公开承诺、党员示范岗、服务竞赛等活动,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使争创“五星党员”过程真正成为推动工作、服务发展的过程。
二、具体措施
(一)创建“党员志愿者服务”党建品牌。通过选优分类,将党员志愿者分为项目建设、节能宣传、“两个办法”宣传、后勤保障、精准扶贫、安保WW6支服务小分队,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
1.开展项目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党员志愿者积极参加全市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和其他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在推进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中当先锋、作表率。
2.开展节能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公共机构节能和环境保护,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观念和环境保护知识,组织引导党员志愿者参加义务植树、节能减排,在共创全国文明城市上多做贡献。
3.开展“两个办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上精准发力,大力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学习宣传培训活动。组织引导党员志愿者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上门开展宣传活动,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推进办公用房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配置、统一处置,推进公务用车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确保“两个办法”有效贯彻落实。
4.开展后勤保障志愿服务活动。针对文明创建工作和公共文明中的薄弱环节,发动党员志愿者深入社区和公共场所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机关大院卫生保洁、上门服务空巢老人、水电气暖维修、公共设施维护等后勤服务活动。
5.开展精准扶贫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以“走基层、访民情、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的结对帮扶活动,引导党员志愿者主动帮扶慰问困难家庭,为困难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努力营造浓厚的文明和谐氛围。
6.开展安保WW志愿服务活动。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大力宣传社会管理、信访WW、安全生产等法律知识,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开展法律援助等,形成人人参与、共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创建“红旗党支部”。
1.具体措施
(1)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做到人员、内容全覆盖。党务干部带头学习,熟练掌握有关工作要求,提升党务工作能力。明确党支部委员分工,抓好《条例》落实,推动支部建设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党支部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2)打造坚强有力班子。抓紧抓实支部班子的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坚持用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落地生根。认真履行党支部、支部书记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当好支部的主心骨和“领头雁”。制定党支部工作清单,把党建工作责任量化到具体工作和责任人,确保分工具体、责任明确。
(3)探索创新党支部工作法。党支部结合实际,着眼于发挥党支部和党员作用,从思想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创先争优、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探索各具特色的支部工作法。不贪多求全,注重务实管用,努力形成实实在在的支部建设工作经验。
(4)强化勤政务实好作风。组织各党支部以开展“整顿干部作风、整治发展环境”专项行动为抓手,党员干部带头转作风、强本领、优环境、促发展,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5)争创突出工作实绩。细化分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定责任主体。结合工作目标积分量化考核,定期对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以“书香机关”创建为载体,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提高机关党员干部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6)推进服务型组织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精益求精,培育更多“机关事务工匠”。号召党员干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充分发挥党员在项目建设、精准扶贫、招商引资、后勤保障等急难险阻、重大保障服务活动中的突击作用。进一步发扬机关事务人精于服务的优良传统,营造党员干部争先创优氛围。
2.做好评选工作
结合“七一”表彰和年底述职评议考核等工作,每半年组织评选一次“红旗党支部”,机关“红旗党支部”按1个评选。“红旗党支部”需具有特色的支部工作法。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确定为“红旗党支部”:①未落实党务干部配备、换届选举、缴纳党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主题活动日”等基础党务工作要求;②支部无党建工作经验被市级以上或相关单位(含主管部门)肯定推介;③支部内无党员或主要业务工作受到市级以上或相关单位肯定表彰;④支部内党员在明查暗访中被通报;⑤党员群众满意度低;⑥支部内党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⑦存在计生、综治等其他“一票否决”情况。
(三)争创“五星党员”。
1.评定标准。各党支部对照学习提高星、文明和谐星、服务奉献星、爱岗敬业星、廉洁自律星等“五星”党员考核评分标准,逐项评定星级。
(1)学习提高星。具有较强的党性意识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内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项学习活动,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全年因事而未能参加学习的次数不超过两次;对党支部工作能提出意见建议;经常与组织沟通,汇报思想动态;主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无迟交、少交或不交现象;注重学习成果的转化应用,通过加强学习,政策理论水平明显提高,政治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工作执行能力明显增强。
(2)文明和谐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党纪规定和局规章制度;弘扬文明新风,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工作纪律,不做有损组织、单位形象的事情;积极参与治安WW工作,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构建和谐的同事关系、邻里关系,家庭和谐,群众反映好;严格办事程序,无吃、拿、卡、要现象。
(3)服务奉献星。积极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热心服务身边的党员群众,力所能及的帮助困难党员群众解决问题,全年未接到服务对象投诉;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开展结对帮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捐助困难群众;坚持原则,严以律己,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4)爱岗敬业星。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本职工作,恪尽职守,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积极钻研业务知识;熟悉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改革创新和抓落实的能力,工作业绩突出;工作务实,不夸夸其谈,能按时完成组织下达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廉洁自律星。能够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善恶观、得失观、荣辱观,公私分明,洁身自好,依法办事,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并管理好亲属及子女,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2.评选办法。“五星”党员每半年评定一次,以支部为单位,采取自评、互评、群众参评、支部评定,评定结束后,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报局党组审查、备案。
(1)自评。党支部组织所属党员认真对照评选标准,进行自我评价。
(2)互评。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互评。
(3)群众参评。邀请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评议。
(4)支部评定。在自评、互评和群众参评的基础上,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综合各方面评议结果,结合党员表现,确定“五星”评选结果。
“五星”党员控制在支部党员总数的10%以内;三、四星党员应在支部党员总数的85%左右;二星及以下党员应在支部党员总数的5%左右。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取消评星资格。①拒不服从和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党组织分配的任务。②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党员外出三个月不主动向党组织报告③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④越级上访、无理重复信访,煽动、组织、参与群体性信访。⑤因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在处分期内。⑥从事、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
3.结果运用。
(1)公开展示。以支部为单位,建立党员星级台账,开辟党员星级评定展示栏,公开每名党员的评星情况。
(2)激励先进。党员星级评定的结果,作为评先表模、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推选参与全市表彰的从当年“五星”党员中产生。
(3)督促后进。党员星级评定的结果,作为党员评议与党性分析的重要依据。对“二星”及以下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谈话教育,限期整改。全年两次星级评定均为“二星”及以下的,列为不合格党员。不予评星的党员,列为不合格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