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SZDBZ
29.5-2015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
第5部分:交流充电桩
29.5
2015
电动汽车
充电
系统
技术规范
部分
交流
ICS 43.080 T 47 SZDB/Z 深 圳 市 标 准 化 指 导 性 技 术 文 件 SZDB/Z 29.52015 代替 SZDB/Z 29.5-2011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 第 5 部分:交流充电桩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systemPart 5:AC charging equipment 2015-08-17 发布 2015-09-01 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SZDB/Z 29.52015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2 5 使用条件.2 6 技术要求.2 7 试验方法.7 8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8 附录 A(规范性附录)交流充电桩电气接口界面的要求.10 附录 B(规范性附录)控制导引电路.12 参考文献.20 SZDB/Z 29.52015 II 前 言 SZDB/Z 29-2015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已经或计划发布以下部分:第 1 部分:通用要求;第 2 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第 3 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第 4 部分:车载充电机;第 5 部分:交流充电桩;第 6 部分:充电站监控管理系统;第 7 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电气接口;第 8 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监控单元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协议;第 9 部分:城市电动公共汽车充电站;第 10 部分:150A 三相交流充电接口;第 11 部分:150A 三相交流充电通信协议。本部分为SZDB/Z 29的第5部分。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SZDB/Z 29.5-2011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 第5部分:交流充电桩,与SZDB/Z 29.5-201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1、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2、删除“汽车收费式交流充电桩”(见2011版第3.1条)、“咪表”(见2011版第3.2条),以及标准文本中相关内容;3、将人机交互界面、收费、数据传输与存储等充电桩充电功能非必选项修改为可选;4、修改电磁兼容性试验的要求为参照GB/T 18487.3(见2011版第7.4.2条);5、修改附录A交流充电接口的定义,并规定其额定电压及电流;6、增加了6.7环境适应性试验和7.4.1环境适应性试验方法;7、增加了占空比对应的电流映射关系;8、增加了10A和63A充电接口连接状态及额定电阻值;9、增加了大功率充电接口需参照SZDB 29.10的要求 10、修改了附录B。本部分由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巴斯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元正能源系统有限公司、深圳市欣锐特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普天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防雷中心、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新能电力开发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创标准服务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牛凯华、王腾飞、齐添、王益群、索娅、黄萍、李志刚、万新航、相升林、杨桂芬、章锟、令狐云波、陈昊哲、章登清、梁晓峰、占其君、林东昭、张江、胡定高、徐兴军、彭晖、傅眧、赖璐、徐征鹏、黄祖雄、安文、孙丹波、钱斌、陈永忠、陈荣江。本部分于2010年首次发布,2011年第一次修订,2015年第二次修订增加第10部分、第11部分。SZDB/Z 29.52015 1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 第 5 部分:交流充电桩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交流充电桩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和储存等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深圳地区各有关单位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的交流充电桩的选型、配置与检验。本部分不适用于简易型充电桩。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2423.4-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循环)GB/T 2423.55-200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Eh:锤击试验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 GB/T 11463 电子测量仪器可靠性试验 GB/T 18487.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一般要求 GB/T 20234(所有部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插头、插座、车辆耦合器和车辆插孔通用要求 GB/T 29317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SZDB/Z 29.1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317、SZDB/Z 29.1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车载充电机 on-board charger 永久固定地装在车上并在车上运行的充电机。3.2 交流充电桩 AC charging point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提供交流电源的供电装置。3.3 插头与插座 plug and socket-outlet 把活动电缆和固定的电线连接起来的一种装置,它由插头和插座两部分构成。SZDB/Z 29.52015 2 3.4 锁紧装置 retaining device 防止插头或连接器从正确的连接位置意外脱落的设备。4 总则 4.1 交流充电桩应为车载充电机提供安全、可靠的交流电源,具备能根据需要自动计费的功能。4.2 交流充电桩的操作应简便,要求非专业人员也能安全、方便地使用。4.3 交流充电桩的充电模式采用 GB/T 18487.1-2001 中 6.1.1 所描述的充电模式。5 使用条件 5.1 正常使用的环境条件 5.1.1 温度 设备运行期间周围环境温度不高于50,不低于-20。5.1.2 湿度 日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月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0%。5.1.3 振动、冲击和磁场干扰 设备安装使用地点无强烈振动和冲击,无强电磁干扰,外磁场感应强度不应超过0.5mT。5.1.4 安装垂直倾斜度 安装垂直倾斜度不超过5%。5.2 交流输入电气条件 5.2.1 频率 频率变化范围不超过工频的 2%。5.2.2 电压波动范围 电压波动范围不大于额定电压的 15%。5.2.3 电压不对称度 电压不对称度不超过5%。5.2.4 电压畸变率 交流输入电压应为正弦波,非正弦含量不超过额定值的10%。6 技术要求 SZDB/Z 29.52015 3 6.1 一般要求 6.1.1 基本结构 交流充电桩的基本结构应满足以下要求:a)交流充电桩宜由桩体、电气模块、计量模块三部分组成;b)桩体外部结构宜包括外壳及人机交互界面;c)所有连接宜牢固、防盗、防撞击;d)内部结构应布置合理,配件易拆卸,方便维修。6.1.2 外观 交流充电桩的外观应满足以下要求:a)外形、尺寸和颜色宜与周边环境相协调;b)桩体宜采用全封闭结构,密封性好,整体无外露锐角。表面涂覆色泽层宜均匀光洁,不起泡、不龟裂、不脱落、易清洁、抗涂划、抗粘贴、防潮、防尘、防雨淋、防腐蚀;c)标识和文字说明应易见、清晰、端正;d)应有状态指示灯显示对应的工作状态。6.1.3 标识和操作说明 交流充电桩的标识和操作说明应满足以下要求:a)桩体应有相关的标识和操作说明的文字、图形;b)标识和操作说明应符合如下要求:桩体上的静态信息显示应中、英文并用;具有动态显示的人机界面,其文字应使用中文,根据需要也可以中、英文并用。6.2 基本技术参数 6.2.1 电动车辆的交流电源电压的额定值最大可为 660V。6.2.2 插头和插座出口端或连接器的标称值:a)交流额定电压为单相 250V、三相 440V;b)交流额定电流为 10A、16A、32A、63A、80A、125A、150A。6.3 结构要求 6.3.1 充电连接方式 采用GB/T 18487.1-2000中第7.1条款所描述的连接方式A、连接方式B或连接方式C。6.3.2 电气模块 电气模块应满足以下要求:a)供电电缆各芯的导线横截面积应符合 GB/T 20234.1 要求;b)宜配备供交流充电桩之间链接用的电源转接端子排;c)应具备带负载可分合电路;d)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e)应安装过流保护装置;SZDB/Z 29.52015 4 f)应具备防雷保护功能。6.3.3 插头与插座 63A及以下插头与插座应符合附录A及附录B的相关要求。63A以上插头与插座应符合SZDB/Z 29.10相关要求。6.4 计量 桩体内部宜安装计量装置。计量装置应满足SZDB/Z_29.1-2011附录B中的要求。6.5 安全防护 6.5.1 桩体 桩体应满足以下要求:a)落地式桩体底部应固定安装在高于地面不小于 200mm 的基座上;b)壁挂式桩体宜安装牢固,安装高度应保证电气接口连接和人机交互均操作方便;c)桩体外壳宜采用抗冲击力强、防盗性能好、抗老化的材质;d)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e)应保证正常使用时,内部电气元件不会受到电磁干扰的影响;f)室内防护等级为 IP32,室外防护等级为 IP55;g)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能承受本标准 7.2.2 规定的机械冲击测试。试验后性能不应降低,确保防护等级不受影响,门的操作和锁止点不受损坏,不会因变形而使带电部分和外壳相接触。6.5.2 电气模块 电气模块应满足以下要求:a)供电电缆不得外露,并应优先选用可防盗和防人为破坏的敷设方式;b)漏电保护装置与防雷装置应安装在供电电缆进线侧;c)应满足低压用电设备的相关安全要求;d)在充电状态下拔除插头,带负载可分合电路应即时动作,切断对插座的供电;e)当采用大电流充电接口时,应具有过温保护功能。6.6 基本功能 6.6.1 人机交互界面(可选)人机交互界面应满足以下要求:a)能对应显示交流充电桩各状态下的相关信息;b)能显示计费管理系统输出的相关信息;c)具有查询功能,管理员可通过查询卡在操作界面上查询相关信息;d)显示器字符应清晰、完整,没有缺损现象,对比度高,应能不依靠环境光源辨认。6.6.2 参数设置 参数设置宜满足以下要求:a)可通过管理卡、红外通讯或无线通讯等方式设置相关参数;b)配置由运营后台系统统一编制的唯一编号;c)可校准内部时钟时间。SZDB/Z 29.52015 5 6.6.3 收费(可选)收费应满足以下要求:a)可按配置的参数实现准确收费,参数包括费率时段、计费单位电量、计费费率等;b)可根据需要实现计时收费。6.6.4 自检 自检应满足以下要求:a)上电操作时,宜对时钟、供电情况、费率配置情况、存储空间等进行自检;b)应能通过状态指示灯或显示屏显示故障信息,同时形成故障情况信息记录。6.6.5 软件升级 应具备软件升级功能。6.6.6 数据传输与存储(可选)数据传输与存储应满足以下要求:a)传输 交流充电桩应具有数据传输接口,采集交流充电桩使用和收费信息数据以及交流充电桩故障数据。b)存储 交易数据应以记录形式保存在非易失性存储器内;应保证存储数据的正确、连续、完整、有效;应保留不少于 10000 条的记录空间,安全存储周期至少达 7 天,在交易记录将存储时,交流充电桩应能及时提示进行数据采集。c)交易数据格式 交易数据记录格式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交易数据记录格式 数据项名称 数据类型 长度(字节)交易类型 无符字符型 1 字节 交易流水号 无符整型 4 字节 地区代码 无符短整型 2 字节 卡号 无符整型 4 字节 卡型 无符字符型 1 字节 交易电量 无符短整型 2 字节 交易电价 无符短整型 2 字节 交易开始日期、时间 压缩 BCD 码 8 字节 交易结束日期、时间 压缩 BCD 码 8 字节 SZDB/Z 29.5201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