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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
职工
绩效考核
办法
流湖镇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严肃干部纪律,在全镇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经镇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体机关公务员及后勤工作人员,其他站所人员参照此办法严格执行。站所每月底将本月作风效能考评情况报镇考评办存档核查。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考核内容由工作实绩考评、分管领导评定、民主测评、加分和奖励四部分组成。
(一)作风效能考评(满分为50分)
主要考评执行考勤、请销假、值班、会议、效能建设等方面制度情况。
1、镇干部上班期间,严格考勤制度,由值班领导及镇党政办组织实施,值班领导要做好出勤考核督查。党政办每周汇总一次,打卡记录、出勤汇总及假条一律交副书记存档。党政办每月书面通报一次。
2、在镇上班的全体镇干部每周一到周五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天打卡时间上午9:00前、下午17:00后。因请假和到上级办事、开会、下村等特殊情况未打卡的,本人需主动告知主要领导。
3、上班无故迟到、早退、考勤无故未打卡的每次扣0.1分,旷工的每天扣1分。
4、事假、病假、产假、婚丧假、年休假等应按相关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履行请假手续或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每超过1天扣1分。
5、值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无故脱岗的每次扣1分;在上级部门督查时(含电话督查)被通报的或发生突发事件需值班人员进行处置而不到场的,相关值班人员每次扣3分。
6、单位组织的会议,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2分,不请假缺席的每次扣0.5分。
7、上班时间不认真履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被纪检等上级部门通报的(玩电脑游戏、打扑克、炒股等),每查到一次扣3分。
8、服务态度横蛮、作风散漫、办事拖拉被群众举报有违反机关效能行为并查实的,每次扣2分;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3分。
9、个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及记大过的一次扣20分;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的一次扣10分。
(二)工作实绩考评(满分为30分)
该项考评按照分级负责制原则,党政班子由镇主要领导考评,站所负责人,镇机关公务员由分管领导考评,其他工作人员由部门负责人考评。
1、按照“周诺周结周评”考核管理制度,镇干部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党政班子成员本周工作计划及上周总结交党委书记评审;一般镇干部本周工作计划及上周总结交分管领导评审。
2、一般镇干部本周工作计划及上周总结交分管领导评审,分管领导对本周工作计划及上周总结不合理的除责成返工外,每次扣减考核分值0.5分,连续累计三次将在全镇干部会上通报批评,扣减考核分值2分。
3、站所负责人要积极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认真做到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全年出现一起本部门管理混乱导致不和谐事件或者违规违纪扣部门负责人考核分值2分,未及时完成党委、政府交办任务,每一例扣部门负责人2分,各类报表,未按时按质呈报的,每次扣1分。
4、一般工作人员要服从党委、政府及部门负责人的安排部署,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工作任务,因自身原因影响了本部门不和谐或者出现违规违纪事件扣2分,无故不服从组织安排扣2分,未及时完成党委、政府及部门负责人交办的任务,每一例扣2分,各类报表,未按时按质呈报的,每次扣1分。
(三)民主测评(20分)
在年度考核中,把全年工作实绩交给群众和全体干部民主测评,按照工作目标综合打分,出现一个基本满意扣0.5分,一个不满意扣1分。
(四)加分项目
1、部门获得区级五大家(合市局)通报表扬、先进单位的,部门全体人员加2分;所在部门获得市级通报表扬、先进单位的,部门全体人员加5分;所在部门获得省级通报表扬、先进单位的,部门全体人员加10分,所在部门获得全国通报表扬、先进单位的,部门全体人员加20分。
2、获得全区通报表扬、先进个人的,加2分;获得全市通报表扬、先进个人的,加5分;全省通报表扬、先进个人的,加10分;全国通报表扬、先进个人的,加20分。
3、能够服从党委、政府安排,在突击应急性工作中表现突出,得到镇主要领导肯定的,每次加1分。
4、兼职干部加分。凡兼职的干部,兼一职加2分。
5、大力宣传流湖镇,树立对外良好形象。每向县(区)级媒体供稿并被采纳发表的新闻、纪要,200字以内,每篇给加分0.2分,向县(区)级媒体(新建报、今日新建、新建发布、廉洁新建等)供稿并被采纳发表600字以上的经典、经验文章,每篇加分0.5分;被市级媒体采用发表的,每篇加分1分;被省级媒体采用发表的,每篇加分2分;被国家级媒体采用发表的,每篇加分5分。
6、考核各项得分之和实行上限,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20分。
三、操作流程
考核管理工作由镇党委、政府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分为以下步骤。
1、平时考核。确定专人负责,根据流湖镇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负责干部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情况收集、台账填写、汇总等日常工作。镇纪委每季度对照考核办法,对干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
2、年终考核。年末领导小组对照考核办法,对每位工作人员(含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及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并根据考核结果,按照一定比例提出先进及末位人员名单。
3、公示。将每位干部全年积分情况上墙公示,接受群众及服务对象的监督。若有异议,重新进行审定。
四、结果运用
1.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得分靠前的,一般确定为“优秀”等次,并优先推荐各类先进评选。
2.作为绩效奖励分配的重要依据。依据考核结果,用于对干部在目标管理考核(综治奖、节能奖、文明奖)等奖金分配上。基础分为100分,按得分多少确定奖金发放比例。(得分为100分的,奖金100%发放,得分为90分的,奖金按90%发放,得分120分的,奖金120%发放)。书记、镇长参照全镇得分平均数执行。
3、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岗位调整、选拔任用等结合起来,对当年考核得分靠前,工作实绩明显的,在培养推荐、提拔使用、岗位调整等方面优先考虑。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尤其是被确定为末位人员的,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镇纪委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被确定为末位人员的,给予调整岗位、免职。
五、工作要求
干部管理考核工作在镇干部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组 长:黄小晖
常务副组长:章元良
副组长:全体党政领导
成 员:各办公室、站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干部管理考核工作办公室(简称“考核办”)。
主 任:邱四平
副主任:胡珊珊
成 员:邹选兵、黄爱军、徐望、赖誉成
负责组织实施干部管理考核工作,建立干部管理日常考核管理台账。
领导班子成员要敢于担当,公平公正,考准考实干部,对每位干部的评分要拉开一定的差距,不得搞“好人主义”。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合力,确保干部管理考核工作有序推进。
如遇本办法规定以外情况的,由镇干部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