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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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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审 委员会 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那么 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那么 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那么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强化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那么、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那么。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包括一名专业会计人士)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那么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议事规那么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与公司审计部门合署办公,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那么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监事的审计活动。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审计工作组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工作组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四)公司内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议事规那么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那么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召开前七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另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审计工作组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那么的规定。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那么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那么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那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那么如与国家日后公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据以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那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6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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