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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告知
模板
汇编
消防安全告知书(模板)汇编(4篇)
目录
购置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产品消防安全告知书(模板) 1
居民使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告知书(模板) 2
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承诺书(模板) 3
村(社区)、行业部门专项行动日工作情况(模板) 3
购置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产品消防安全告知书(模板)
亲爱的顾客朋友:
热烈欢迎您莅临我店购买电动自行车产品,为了确保您在使用电动自行车期间消防安全,现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有关事项敬告如下:
1.《xx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在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经登记上牌方可上道路行驶;
2.请您购买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请注意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市场知名度较高、知名品牌的电动车,同时注意查看电动车是否具备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护功能;
3.请您购买质量合格的电池、充电器。在购买电池、充电器等配件时,在正规渠道购买,不贪图小便宜;
4.请您不擅自改装、扩容电池。电池出现问题时,选择在正规维修店面进行维修,不随意改装、扩容电池;
5.请您不要随意更换不匹配的电池,电池更换要选择在正规门店进行,更换前需确认电动车额定电池功率、备选电池额定功率,确保电池和电车相匹配。
5.请您自觉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不得在建筑门厅、走道、楼梯间内及室内存放电动车或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
6.请您切勿超时充电和过度充电。车辆充电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应当按照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
7.请您定期维护保养好电动自行车。电动车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类故障,在维修过程中,要选择专业的维修机构或人员;
8.请您绝不要私拉电线,应该在正规充电设施处充电。购置电动自行车前,确认您居住的社区、村建有正规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否则,建议您不要购买或暂缓购买电动自行车。
居民使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告知书(模板)
广大居民朋友: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日益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日常出行重要交通工具,与此同时,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也呈现多发态势,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杜绝因电动自行车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现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事项告知如下:
1.严禁在室内、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和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道和安全出口。2.严禁飞线充电,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等行为极易因电气线路故障酿成火灾。
3.严禁购买和使用非标及超标电动自行车;严禁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违规加装音响、照明设施等容易造成线路负荷,引发火灾。
4.应使用原厂(原配)充电器进行充电,需要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住户,请利用室外充电设施进行充电。
5.应合理控制充电时间,电瓶容量有限,电池充电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6.应加强日常检测。要定期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保养维修,排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请您自觉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行为,若因违规停放或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可进行以下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失火罪的,依《刑法》,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况特别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
2.《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3.《xx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员等不得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等充电,违反此规定的,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承诺书(模板)
为杜绝因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及楼道内停放充电造成火灾事故,本人自愿承诺并严格遵守以下条款内容:
1.选购使用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
2.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
3.坚决做到随用随充,不超压、不超流、不超时;
4.不私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充电;
5.不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及居室中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
6.到正规的维修点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进行维修保养;
7.主动淘汰达到使用寿命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
承诺人:
签订日期:
村(社区)、行业部门专项行动日工作情况(模板)
(月日)
一、基础摸排情况:
二、约谈警示情况:
三、检查整治情况:
四、执法处罚情况:
五、设施建设情况:
六、实操培训情况:
七、社会宣传情况:
八、督导检查情况:
九、典型做法情况:
十、其他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