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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瓶装
液化
石油气
安全管理
专项
整治
方案
2023年瓶装液化石油气平安管理专项整治方案
依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平安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经争辩,制定?县瓶装液化石油气平安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县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存储、充装、经营、使用单位,生产、销售液化石油气燃器具单位。
二、整治重点
〔一〕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环节:运输车辆车况是否达标;车辆平安附件、消防设备是否配备完好;驾驶人员是否参与平安培训,证照、手续是否齐全;气瓶运输中橡胶圈是否按要求配置,装载是否平安标准。
〔二〕瓶装液化石油气储存环节: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平安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应急管理制度是否制定落实;储存场站的设施设备、平安附件、消防设施和防雷、防静电、可燃气体泄露检测装置是否完备、正常运维;储罐是否年检、有无超装状况;装、卸液是否标准等。
〔三〕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环节:气瓶是否进行充装前后的检查,有无超装、残液超量现象;有无过期、报废气瓶充装问题;气瓶充装有无记录台账;充装工作是否标准,充装完成是否进行检漏;消防应急设备和充装设备是否完好等。
〔四〕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环节: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经营销售是否落实实名登记制度;从业人员是否参与培训教育、做到持证上岗;是否落实入户安检制度;瓶装液化石油气是否有非法经营。
〔五〕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环节:重点整治村居社区、餐饮场所、露天商场、农贸市场等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平安状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封闭式房间、车库、高层建筑、出租房单间等不具备平安条件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状况;工业商业及单位食堂等餐饮用气场所是否建立用气平安责任制、是否违规超量储存气瓶、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状况;是否存在用气场所混用醇基燃料、煤球炉等其他燃料状况;是否使用不合格气瓶、减压阀、软管等状况;是否存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不标准仍供气等状况;燃气用户是否会进行应急处置;单位对燃气用户的平安宣扬是否到位。
三、整治标准
〔一〕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储存、倒装、运输液化石油气行为
1.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彻底取缔无资质经营站点、非法储存场所,收缴充装设备、液化气钢瓶,依法依规予以经济惩办、没收非法所得,严峻 处理涉事、涉案人员。
2.打击非法倒装液化石油气行为。彻底取缔非法站点和街头游商非法倒装液化石油气行为,依法收缴器材、液化气钢瓶,查扣车辆,依法依规处理涉事、涉案人员。
3.打击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行为。彻底取缔非法运送液化气钢瓶行为,查处未获得运输危急化学品许可的单位、个人从事运输液化石油气的违法行为,查扣非法车辆、液化气钢瓶,依法依规予以经济惩办、没收非法所得,严峻 处理涉事、涉案人员。
〔二〕依法整治液化石油气站的违法行为和平安隐患
1.对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液化石油气站为非自有钢瓶充装行为,为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供给经营性气源等行为,依法依规予以经济惩办、没收非法所得,严峻 处理涉事、涉案人员。
2.查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无从业人员资格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和充装记录不落实等问题,彻底查处特种设备、液化气钢瓶未按期检测、报废,特种设备、液化气瓶带病运行问题,彻底查处其他平安隐患问题,视问题严峻状况责令马上整改、限期整改、经济惩办、停业整顿、撤消证照。
〔三〕严峻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液化石油气燃器具行为
1.打击非法生产液化气钢瓶、翻新液化气钢瓶行为,严峻 查处生产企业违法向个人销售液化气钢瓶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撤消证照、经济惩办、没收非法所得,处理涉事、涉案人员。
2.打击销售无熄火疼惜装置及假冒伪劣燃器具、翻新液化气钢瓶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撤消证照、经济惩办、没收非法所得,严峻 处理涉事、涉案人员。
〔四〕深化开展液化石油气使用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对全部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个人〕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对觉察的一般隐患限期整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生产经营。全面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标准液化石油气经营、使用行为,确保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和使用者的平安。
四、任务分工
依据“管行业必需管平安〞和“属地管理〞的原那么,认真组织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平安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住建部门负责牵头本次瓶装液化石油气平安专项整治工作,做好整治工作的统筹与协调;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催促检查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平安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信息化建设和入户安检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标准和平安使用燃气的学问宣扬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燃气企业诚信体制,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无照经营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负责对无证充装、违法充装、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不合格气瓶、报废气瓶、计量、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排查治理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仍使用等行为;负责排查治理餐饮企业等液化石油气用户使用超期未检钢瓶、到达报废使用年限钢瓶、不合格钢瓶;负责查处销售无熄火疼惜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不合格减压阀和软管等行为,排查治理使用无熄火疼惜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减压阀和软管,超期使用燃气燃烧器具和软管等事故隐患。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环节实施监管,依法查处未取得危急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等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危急化学品生产和经营许可制度,依法查处液化石油气平安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消防救援大队对液化气生产、储存和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对液化气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的消防平安重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状况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定消防平安职责的当事人进行查处。
商务部门催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加强平安管理,落实平安防范措施。
公安部门负责协作有关部门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整治,负责对非法储存、倒灌、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查处;对阻挠、干扰、阻碍行政执法和私自储存危急物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惩办;对构成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携带危急物品危及公共平安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相关部门,组织本行业〔领域〕的用气单位开展平安用气的宣扬教育和培训,催促本行业〔领域〕的用气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准要求,排查治理液化气使用平安隐患,依据各自职责落实整治非法经营液化气违法行为的相关工作。
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平安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催促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员实现对属地销售、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日常排查全掩盖。健全瓶装液化石油气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觉察、报告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联合检查,严峻打击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行为。结合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开展平安检查,催促居住出租房的房主充分生疏燃气平安事故的法律责任,乐观整改平安隐患。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瓶装液化石油气平安专项整治,有效消退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以及商业、学校用户等人员密集区等重点场所的用气平安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平安。
瓶装燃气企业:全面落实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平安经营主体责任。在9月底前完成钢瓶溯源系统钢瓶信息的全部录入,并对自有钢瓶全部喷涂已备案的特有标识,做到钢瓶、用户信息全都并可查、可控、可追溯。加强对所属瓶装液化石油气供给站点的管理,落实定点充装、定点配送制度,并建立管理台账、销售台账,做好液化石油气去向管理,可溯可查。从10月1日起严禁充装及销售没有本企业标识的钢瓶。全面开展入户安检,在专项整治期间,做到全掩盖。落实宣扬和指导用户平安用气工作。
五、时间支配
〔一〕支配部署阶段〔8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状况,制定各自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专项整治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做好前期预备和发动部署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1日-9月20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组织特地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准时通报工作进展。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21日-9月30日〕。总结经验做法,稳固整治成果,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生疏,将瓶装液化石油气平安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民生事项,纳入平安生产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住建部门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召开工作会商会议,争辩白决重点难点问题,催促工作落实。
〔二〕深化排查治理。要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主要集中于老旧小区、农村社区、城郊结合部、城中村以及餐饮小饭馆、路边烧烤店等人流密集区域的特点,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强化跟踪督办,准时整改销案;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推动对燃气燃烧器具、设备等进行技术优化,鼓舞使用新型供气技术,提升本质平安水平;要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强才智燃气管理平台建设,组织实施燃气设施智能化建设和改造,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监管目标。
〔三〕加强宣扬引导。要加大宣扬力度,充分运用电视、播送、网络、微信、报纸等渠道,广泛宣讲液化石油气平安学问和防范根本技能,准时曝光一批严峻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引导宽敞群众增加风险防范意识和力量。大力实施平安生产领域举报嘉奖制度,发动宽敞群众深化“查找身边事故隐患〞,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平安生产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气氛。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指导催促液化石油气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入户平安检查工作。要建立完善液化石油气市场诚信管理机制,对合法诚信经营、平安管理力量较好的企业予以扶持,对平安生产失信企业要依照有关规定实施有效惩戒,调动企业强化平安生产工作的乐观性,逐步提高行业整体平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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