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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乡镇烟花爆竹整治方案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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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乡镇烟花爆竹整治方案 2023 乡镇 烟花爆竹 整治 方案
乡镇烟花爆竹整治方案 为确保我县烟花爆竹产业健康开展,防范烟花爆竹运输平安事故的发生,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消除运输平安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和社会稳定,根据XX省平安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安明电(201x)2号)精神,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整治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按照省安委会统筹部署、密切协作;突出重点、铁腕整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坚决查处一批非法运输案件,处分一批非法运输人员,消除一批平安重大隐患,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着力解决我县烟花爆竹年产季销的运力不平衡,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平安运输保障能力不配套,非法、违法运输猖獗等突出问题,坚决防范烟花爆竹运输平安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成立烟花爆竹运输平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张伟文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陈清平、安监局局长黄年华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平安监管局、县工商管理局、各乡镇分管烟花爆竹平安工作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清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整治对象及任务 (一)整治对象全县范围内所有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燃放、储存单位和运输相关企业。 (二)整治重点1、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承运单位、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 2、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燃放企业违规将烟花爆竹交由不具备危货运输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及车辆运输。 3、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许可证。 4、平安培训教育不落实,从业人员和平安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 5、专用车辆及设备状况差,运输车辆未按要求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或安装后监控不到位。 6、超越许可事项,运输许可证与运输车辆不符、未携带运输许可证。 7、运输车辆超速行驶、途中停靠无专人看守、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和烟花、爆竹与引火线、黑火药、烟火药混装。 8、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装载及随意改变行车路线等。 四、职责分工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辖原那么,加强辖区内的烟花爆竹运输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催促辖区内有关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支持各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重大问题。县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审批许可,落实运输许可证制度,对不符合法定资质、资格证明的,一律不得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负责道路上执法检查;负责打击并依法依规处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依托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系统,加强与交通运输局的情况通报和信息沟通。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审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打击非法营运,取缔不符合条件、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格的企业和车辆,催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信息审查工作,并将审查情况及时函复承运单位所在地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县安监局。负责催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货运输的规定,配备、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专用车辆运输烟花爆竹,催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将烟花爆竹产品委托给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承运企业和单位运输,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加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平安监管。县工商局。依法查处危货运输企业违规运输行为和取缔无证照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与场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运输平安专项整治行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工商局等部门要加强联系,互相沟通协作,联合执法,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实行信息共享,形成平安监管强大合力。 五、实施步骤。采取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部门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全县专项整治行动从201x年5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5月-6月)。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于5月30日前将上报县安委办。公安、交通、安监、工商等部门要会同乡镇政府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经营企业、运输企业、零售点开展调查摸底,查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使用危险品运输车辆情况,运输企业危货车辆运输烟花爆竹情况,将排查出的问题分类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治到位,并于6月30日前将摸底情况上报县安委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0月)1、加强源头管控,标准行政审批许可。严格落实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制度,根据不同危险程度使用不同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做到专车专用;引火线、黑火药、烟火药和礼花弹应使用具有防爆功能的专用车辆运输,烟花和爆竹产品应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厢式危货车辆运输。生产企业依托运输企业承运烟花爆竹的,要签订运输协议,确定交货时间、地点、路线和货物运达目的地。 2、强化督查督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运输平安管理规定,将全部产品交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承运企业和单位运输;运输企业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危险货物车辆承运烟花爆竹,严禁非危货车辆运输烟花爆竹;承运烟花爆竹的危货车辆必须全部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加强对运输全过程的平安监督,运输企业对驾驶员、押运员的管理要做到经常化。 3、组织拉网式排查,消除平安隐患。要对全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燃放和运输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催促整改,每季度不少于1次联合执法,每月至少互通1次执法信息;对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和具有从业资格的人员,要做到逐人见面、逐人考核、逐一过关;深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催促企业认真落实运输平安规定,对不按规定承运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依规处分,对非法运输重点人员采取严格管控措施。 4、坚持打防并举,遏制非法运输。坚持源头治理、卡口防范、流动检查、集中打击多措并举,充分利用治安卡口功能,在县内重点路段设立临时检查点,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出境车辆检查和途中检查。县直各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非危险货物车辆运输烟花爆竹的,一律暂扣车辆,没收货物,并倒查货物来源,催促整改,依法依规处分。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月)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工作,加强督查督办,对不按规定落实的企业限期整改落实,拒不落实的企业,强制退出烟花爆竹运输行业。同时要认真分析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总结经验,稳固专项整治成果,确保烟花爆竹运输秩序标准,非法违规运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行动总结于12月20日前上报县安委办。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平安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集体责任人,并明确一名联络员,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把打击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精心组织,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具体安排,提出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切实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平安监管局、县工商管理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建立长期稳定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运输行为。该拘留的要拘留,该追刑的要追刑,决不姑息。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依规处分。对遇到的疑难案件要及时协调沟通,凡不属本部门监管范围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三)切实抓好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和运输企业要按照要求落实平安主体意识,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对不符合条件的车辆禁止运输烟花爆竹。 (四)切实加强车辆的动态监控。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危货运输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交通运输局要催促运输企业加强车辆日常检查和对驾驶员的日常监督,定期检查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使用情况,确保装置在线运行。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公安部门在审批道路运输许可时要严格把关,并与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及时纠正和处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记录在案,依法依规处理。 (五)切实增强效劳意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行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和公共平安,事关社会经济开展。各部门在依法整治、强化管理的同时,要牢固树立管理与效劳并重的理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效劳意识,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交通运输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自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符合条件的要按规定及时审核发证,安监、公安、交通运输和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解决企业在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内容总结 (1)乡镇烟花爆竹整治方案 为确保我县烟花爆竹产业健康开展,防范烟花爆竹运输平安事故的发生,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消除运输平安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和社会稳定,根据XX省平安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安明电(201x)2号)精神,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整治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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