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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低收入
农户
增收
实施
意见
低收入农户增收实施意见
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工作,对我区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市20x年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工作实施方法等文件精神,根据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目标要求,就做好我区20x年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稳定增收对象,明确工作目标
(一)稳定增收对象。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那么,去年政策已覆盖的人群保持相对稳定,重点是具有一定增收资源、劳动力条件和被带动能力的低收入纯农户。对已实现稳定增收的原低收入纯农户进行适当调整,对新进对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调查、公示、审核、确认的程序进行,操作上做到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按户建档。按照全区统一设计标准的式样,建立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台账和增收工程申报制度。分别建立健全区、街道、村(含涉农社区,下同)资料档案,做到逐户定帮扶工程、帮扶措施、帮扶形式。年终,对低收入纯农户增收措施、实施状况及增收成效确实认工作需由低收入纯农户签字认可。
(二)明确增收目标。20x年实现全区低收入纯农户人均增收202300元以上。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深入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经办、市财政局〈20x年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工作实施方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x)2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面覆盖的原那么,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并举,坚持造血开发和扶贫济困并行,坚持“短平快〞工程和长效增收措施并重,努力提升低收入纯农户的劳均效益和亩均效益,着力稳固低收入纯农户增收成效。继续落实分类施策、多免多补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今年起,强化工程建设,积极引导农民勤劳、自助、合作,充分挖掘低收入纯农户增收的内在动力。继续开展“万名党员干部带万户〞等活动,提高帮扶水平。
二、突出工程建设,抓好整村推进
(一)积极建立增收工程区。按照有关要求,在低收入纯农户增收财政补助资金中,将资金的增量局部和原有新建设施农业扶持资金及以奖代补资金相对集中,主要投向低收入纯农户增收村级工程区建设。结合高效农业规模化和特色主导产业开展,以低收入纯农户相对集中的村(社区)为重点,全区方案每年集中力量建设15个增收工程区。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村(社区)都建成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工程区,实现低收入纯农户整村脱贫。工程区建设实行申报制,以村(社区)为单位向区委农工办和财政局提出工程申报(较大工程区可以联村申报),由区审核,经市级批准后实施。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工程区审批立项主要条件是:
1、低收入纯农户相对集中。村内低收入纯农户到达20230户以上,或者人数占总人口7%以上。
2、预期效果明显。工程村低收入纯农户人均增收超过1500元,其中实施的工程能带动50%以上的低收入纯农户增收。
3、各级配套资金落实到位。除市、区补助外,街道及村(社区)对工程区有一定的资金自筹能力。
4、根底条件较好。当地主导产业开展形成一定规模和特色,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工商企业、大户等带动主体有一定实力。
5、根底工作扎实。低收入纯农户增收组织领导工作较好,措施落实有效,增收台帐健全,工程可操作性强,实施责任明确,财政资金管理标准。
(二)继续实施一般增收工程。建立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工程库,具备条件的工程可通过公示告知程序,由低收入纯农户自行选择实施,实现“菜单式〞工程增收。将工程库建设的重点放在开展高效农业和转移就业上,鼓励低收入纯农户租用农业设施,扩大种养规模;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大户带动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加大种禽、种畜、种苗补助,提上下收入纯农户开展生产的能力;加大培训力度,促进劳动力转移,实施政府购岗安置,多渠道增加低收入纯农户非农就业。
(三)广开增收新渠道。鼓励增收工程区以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形式加快推进土地流转,确保低收入纯农户土地收益逐年有所增加。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化优势,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纯农户吸收为会员,带动他们调整产业结构,开展高效农业。工程区内各级财政投入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归集体所有,产生的收益或股份分红专项用于扶持低收入纯农户增收。
三、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区各有关部门和街道要从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促进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区相关部门应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将促进低收入纯农户增收与推进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整合区级支农工程资金,积极做好政策引导、技术指导、业务督导等工作。区和街道要积极组织各级干部,把挂钩帮扶落实到每个村、每个农户,并纳入考核范围,确保增收措施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标准资金管理。促进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工程资金由市补资金和区补资金组成,区补资金原那么上按市补资金的1:1比例安排。继续严格执行关于促进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工程申报及资金使用管理方法(x委农发(20x)21号、x财农(20x)227号)。除低收入纯农户子女教育补助由教育部门按政策规定操作外,大致分为按年支付带开工程主体和“一折通〞发放到户两类支付方式。工程区建设补助资金严格按照报账制要求拨付。财政局、农工办、审计局、监察局要对低收入纯农户增收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做到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责任到人。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今年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工程于4月份按市区统一式样完成申报、审批。一般增收工程财政补助资金及工程区建设补助资金,在实行动态跟踪和审计检查合格根底上,按增收工程序时进度下达。健全完善促进低收入纯农户增收联席会议和工程实施季报制度,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及时掌握动态,强化督查指导。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年度考核等多种形式,加强督查考核。继续将低收入纯农户增收工作纳入全区工作目标考核,努力实现今年低收入纯农户增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