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创建
文明城市
实施方案
汇编
目录
1.丰都县兴义镇2021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
2.鹤壁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17
3.街道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4
4.清江镇2021年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32
5.新安镇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37
6.张汪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47
丰都县兴义镇2021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丰都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丰都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文明丰都·幸福你我”为主题,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强化思想引领、立德铸魂为核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工作理念,坚持城乡同创、全民同创、全域同创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筑牢思想道德基础,培育文明社会风尚,营造优美宜居环境,以良好的创建成果为党的百年诞辰献礼。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指标要求,以努力构建“务实清明的政治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为目标,聚焦“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三个重点,以全面开展八大文明促进行动、八大专项整治工作、八大创建主题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广大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度达到95%以上,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3月)。制定丰都县兴义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和2021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丰都县兴义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分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指标。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和意义等,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启动以全民参与“文明素养提升”行动。
(二)整体推进阶段(4月—6月)。按照2021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突出“打造优美环境,建立优良秩序,提高优质服务”三个重点,全面打表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形成“压力全员覆盖、任务全员分解、责任全员落实”的责任落实体系。定期召开创建专题会,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全面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三)问题排查阶段(7月—8月)。各部门按照2021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要求,有针对性开展自查,做到四个清楚,即清楚考核标准、清楚目前现状、清楚工作差距、清楚补救措施,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按照档案资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负面清单四个部分,开展专项检查,梳理问题、查找不足、列出清单、限时督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全面迎检阶段(9月—10月)。全力配合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充分展现丰都创建成果和文明风尚。
(五)年度总结阶段(11月—12月)。持续推进2021年度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创建工作,全面总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效和工作经验,全面对照检查创建工作中的各种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制定详实的问题整改方案,切实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四、重点工作
(一)全面开展八大文明促进行动
1.开展文明出行促进行动。(1)开展文明出行宣传发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遵守公共秩序,自觉养成公共场所自觉排队、上下楼梯靠右行、乘坐电梯先下后上等良好习惯,不横穿马路、不乱闯红灯、不践踏草坪。(2)在建成区科学规划设置斑马线、红绿灯等交通指示标识,对破损的斑马线或“守法过街”等温馨提示进行及时修补或重新施画。(3)增设文明交通劝导员公益性岗位,强化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职责,加强对文明交通劝导员队伍的管理和考核。(4)组建文明交通监督员队伍,加大对市民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和处罚力度。
2.开展文明驾驶促进行动。(1)向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农用车驾驶证、电瓶车驾驶证的人员或者进入丰都境内的外地驾驶员发送文明驾车温馨提示,让文明行车成为广大驾驶员的高度自觉。
3.开展文明用餐促进行动。(1)开展文明用餐公益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注重个人用餐卫生,在家庭和餐馆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做到不食用野生动物,在餐饮公共场所不喧哗、不吸烟、不酗酒、不随地吐痰、不衣着不整。(2)在食堂、宾馆、饭店、餐馆等用餐场所张贴“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使用公筷公勺”“禁止吸烟”等温馨提示。(3)引导各餐饮服务单位遵守行业规范,不摊位外摆,不占道经营,主动提醒顾客适量点餐、合理消费、剩菜打包,主动提供公筷公勺。(4)定期开展文明用餐情况的监督检查,曝光不文明用餐行为。
4.开展文明饲养促进行动。(1)加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力度,严禁在城区饲养除宠物以外的家禽家畜,防止疫病传播、畜禽鸣叫扰民,增强居民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意识。(2)全面开展城区饲养家禽家畜排查工作,建立养殖户销号台账,按照入户劝导、自行整改、强制清除、严肃处罚的工作步骤,彻底消除城区居民饲养家禽家畜现象。(3)对违规搭建圈舍的进行现场拆除取缔,对破坏环境卫生和绿化设施的责令其限期恢复。(4)建立健全园区散养家禽家畜监督举报制度,开展不定期常态化巡查,巩固整治成果,切实改善城区人居环境。
5.开展文明健身促进行动。(1)开展文明健身宣传活动,印发《文明健身倡议书》,引导广大市民树立健康理念,坚持“多走路、少开车,多坐公交车、少开自驾车,多走楼梯、少坐电梯”的绿色低碳生活方式。(2)规范健身场地的管理和使用,及时维护好各机关、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公园、广场等场所的健身设施,为群众健身提供保障。(3)开展健身指导服务,号召广大市民主动健身、科学健身、文明健身,做到健身时穿戴得体,举止文明,爱护设施,保护环境,不践踏草坪、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扰民。
6.开展文明上网促进行动。(1)加大《网络安全法》《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文明上网自律公约》等的宣传力度,引导互联网从业者和广大网民文明上网,做到坚守法律法规、网络空间秩序、网络道德风尚。(2)加强网络监督,对利用微信、QQ等各类网络媒介“实施网络诈骗,发布或转载各类淫秽低俗、封建迷信信息,发表违法或有违社会公德言论,谩骂,诋毁他人”等不文明上网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曝光,共建文明、安全、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3)强化对网吧等电子竞技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
7.造“守法、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2)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督管理,杜绝“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短斤少两”行为、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产品行为,严禁占用公共空间、高声叫卖、尾随兜售等不文明行为。(3)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失信等不文明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曝光违法行为,提高市场主体失信违法成本。(4)引导市场主体争先进、当模范、作表率,按照创建标准评选出一批“文明示范市场”“文明示范企业”和“文明示范经营户”,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营造文明经营的社会环境。
8.开展文明旅游促进行动。(1)以《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为主要内容,对全县各涉旅企事业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其文明旅游监管能力、劝导能力。(2)督促全县各旅行社对外出旅游的市民开展“文明旅游,出行有礼”行前培训,引导广大市民“吃住讲礼仪,入乡尊雅俗”,讲究公共卫生、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私财物,树立丰都市民的文明形象。(3)在全县各景区设立形式多样的文明旅游温馨提示,引导外来游客遵章守礼,吃得文明、住得文明、购得文明、游得文明。(4)设立文明旅游监督岗,及时纠正和制止游客不文明行为;设立不文明旅游举报热线和信箱,鼓励市民对不文明行为进行举报;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对旅游中有悖公德、有伤风俗、有害国家形象的不文明行为在“曝光台”予以曝光。
(二)扎实开展八大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乱贴乱画”专项整治。(1)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开展源头治理,对乱贴乱画开展全面摸排,建立乱贴乱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台账,对其加强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彻底清理,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专业队伍清除主次干道、居民小区等各种构筑物张贴、喷涂的各类“牛皮癣”。(3)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在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小区路口等设置信息广告张贴栏,加强日常检查、巡查、监管。(4)建立长效机制,严防乱贴乱画死灰复燃。
2.开展“乱停乱靠”专项整治。(1)科学配置停车资源,开展停车库摸底调查工作,严禁停车场、库挪作他用,科学设置公共停车位和道路临时停车区域。(2)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规范停车,做到车辆停放入库、入场、入位、顺向。(3)加大对乱停乱靠的劝导力度和处罚力度,坚决遏制在站点外随意上下客,在车行道或人行道、应急通道等场所的乱停乱靠行为。(4)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大幅降低乱停乱靠行为。
3.开展“流浪狗”专项整治。(1)广泛宣传《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等犬只管理的各项规定和《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建成区犬只管理的通告》(丰都府发〔2019〕14号)。(2)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县城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严格执行养犬登记、定期检疫、规范饲养制度,严禁在公共场所遛狗。(3)开展流浪狗集中整治,对遛狗不牵绳、不戴口笼、随地便溺的犬只饲养人进行处罚,对无牌无证的流浪犬只进行捕捉,对乱咬伤人、乱叫扰民、乱跑吓人、上路扰车的犬只进行捕杀。
4.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整治。(1)广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设立噪声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噪声投诉渠道。(2)严肃查处机动车随意鸣笛行为,取缔流动广告车;严肃查处各种利用大功率音响开展商业促销宣传活动和非政府组织的打锣、打鼓、吹号、燃放鞭炮等行为;严肃查处夜间施工、通宵施工等噪声扰民行为。(3)建立由公安、城管、环保、住建、街道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防联控责任网络。
5.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1)加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2)按照“定岗位、定人员、定区域、定任务、定责任”的五定要求,推行占道经营网格化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规范入室经营,严禁在门店外随意堆放和销售货物,长期侵占公共空间等行为。(3)加强对石材交易市场、建材市场规范管理,引导市场规范运作,整治石材加工高噪音、多粉尘、污水排放、影响市容和居民等问题。(4)探索“堵疏结合”的城市、场镇管理方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夜市、小商品等流动摊贩经营点的管理,严格经营时间要求。
6.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1)大力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校园内部管理。(2)开展校园周边问题排查,取缔无证流动摊贩和各种占道经营行为以及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营业场所和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娱乐营业场所,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3)建立学校周边常态化巡逻机制,在治安问题突出地段增加执勤点,维护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督促指导学校增派保安和落实防控措施,防止暴力伤害案件发生。
7.开展“专业市场”专项整治。(1)继续执行城区农贸市场责任包干制度,进一步强化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等专业市场的管理,增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守法、公平诚信等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2)全面排查各专业市场及周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