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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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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开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问题研究进展[推荐]
新时期开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问题研究进展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经历了深刻变化。随着人民公社体制的破除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根底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的推行,在极大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获得粮食丰产的同时,出现了双层经营体制中集体统一经营层次的弱化、虚化,事实上形成了以农户为单位的个体经营的小农经济局面,只在名义上保存了农地的集体所有制性质。小农经济与农村市场经济开展的矛盾愈来愈锋利。大力开展农村生产力和农民致富的强烈愿望客观上要求大力开展壮大集体经济,而在实践中涌现出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践形式亟待我们从理论与实践上加以总结、取得共识,并在此根底上制定相关政策,以引导其正确开展。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经济;劳动者所有权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232023-7685(202223)05-0024-06
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相对于传统集体经济,其内涵既是对原有集体产权的重新认识,也意味着集体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实现形式。我国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大现实问题,但又是理论研究上欠缺的一个问题。截至202223年5月底,以“农村集体经济〞为“篇名〞在中国学术期刊网上可搜集文献300多篇,以“农村集体经济〞为“主题〞可搜集文献6700多篇,权威刊物上专门研究新时期农村集体经济的著作和文章很少。现有研究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一是关于新时期农村集体经济产权问题的研究。二是分别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对新时期农村集体的组织和实现形式进行探索的研究。三是国外学术文献、期刊杂志中,对合作经济及以色列集体农庄、日本农协、荷兰与瑞士等国家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的比较借鉴研究。现有的研究成果为新时期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实践的进一步深化提供了思路。然而,由于对农村集体经济内涵的认识不同,大多数文献所引用的论据与所得出的论点往往分歧较大,多数论证混淆了“集体所有制经济〞与“合作制经济〞的内涵与外延。同时。由于实践中缺乏系统理论的指导与相应政策的扶持,对农村新型集体经济该如何开展这一问题,各级基层政府多是处在摸索阶段,实践上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一、新时期农村集体经济演变的背景
集体经济是前苏联斯大林时期开展集体农庄时提出的。它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归一局部劳动者所有的公有制〞,是“局部劳动群众结合在一起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形式〞,表现为: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劳动群众集体共同所有,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生产统一安排、劳动统一调配、生产收人统一分配,从而消除集体成员直接占有、使用生产资料的权利。尽管集体经济在我国的形成过程与前苏联不同,但本质的规定性是一致的。这也说明长期以来我们所认识和理解的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方案产品经济的产物,其经济形态及特征的规定都是为方案产品经济效劳的。
在实践方面,经过30多年的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实践,我国以家庭联产承包为根底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涌现出了多种模式。其中,多数是以分为主的统分结合或有分无统的类型,其共同点是集体积累较少,力量薄弱。同时,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在实践中一直存在着矛盾:一方面,家庭承包经营在大多数地区往往成为以户为单位的个体经济,这与农村生产商品化、专业化趋势不相适应。另一方面,集体统一经营和家庭分散经营两个层次开展失衡。存在只“分〞无“统〞的不良倾向。“统〞层的功能弱化甚至缺失。多数地区的集体层次经营有名无实,明显落后于家庭分散层次的经营。目前,传统意义上的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集体使用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大局部农村已经消失。农村集体经济的性质只能从土地的终极所有者得以反映,即土地属于辖区农民共同所有,土地不属于任何单一个人所有。因此,“集体经济〞就仅仅剩下“土地集体所有〞这一抽象的概念。同时,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很快出现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的现象,揭开了我国农村的产业革命或农村工业化进程的序幕。农村集体经济在原有农业经济根底上,又增加了乡镇集体企业这一重要内容。这本来是农村集体经济开展壮大的一个绝好时机,但自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以来,由股份合作制这个很好的制度建设为起点,却错误地走向经营者持大股、集体企业私有化的道路,从而使农村集体经济再一次失去了开展壮大的历史机遇。
在理论方面,有人认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不清,这一缺陷决定了它在市场经济中没有生命力,所以没有必要开展村级集体经济。有人甚至认为,农村集体经济越开展,村干部越腐败,农民上访事件越多。这种观点是有一定的客观事实依据的。但也应看到,我国现阶段的农村集体经济是过去人民公社体制中生产大队的继承和延续,家庭经营体制并没有否认土地等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集体资产特别是土地的所有者,是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组织载体,其作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其他经济组织不可替代的。此外,现阶段农村集体经济在维护农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提供农村公共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开展农村集体经济也是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效劳功能及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物质根底。因此,无论从坚持我国农村的根本经济制度看,还是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看,农村集体经济不仅应当存在,而且要在以家庭联产承包为根底的双层经营体制下,切实开展统分结合的集体层经营。事实上,马克思、恩格斯对合作经济的认识主要基于两方面:一方面是资本所有权的扬弃,另一方面是资本管理职能的扬弃。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在农民个体所有制大量存在的地方,应把合作制作为农村的社会主义经济形式,由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过渡。因此,合作社是一条从小农经济走向集体所有制的经济道路。集体所有权是集体劳动者所有权,合作社是一种过渡时期的集体劳动者所有制形式。合作社的分配要以按劳分配作为根本原那么。同时,马克思、恩格斯也肯定了合作社在特定开展阶段上可保存股金分红的分配方式,但对股金分红应加以限制,“我们同意让股东得到少量的利息这种纯粹临时性的措施〞。尽管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提出合作社的具体管理模式,但他们特别强调了政府对合作社的支持与规制作用。进一步地说,新时期农村集体经济是指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并促进其开展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根底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在现阶段,主要应强调集体层经营,且主要采用合作制的经营形式。
二、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及面临的障碍
(一)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
1.迫于市场竞争压力的提高,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较快扩张及非农转移和重新配置的需求,必须尽快转换经营机制,实施集体经济的整体制度创新。此类创新的主要特点是创新主体的创新动力内生,其创新制度的目的是适应市场体制。主
要形式有三种。一是直接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二是为躲避市场风险,实行股份合作经济社与股份相结合,即原村集体资产归股份合作经济社,再由股份合作经济社出一局部经营性资产组建股份,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按公司制运行管理。三是对原村集体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目前,混合经济模式的合作农场已成为集体经济的重要趋势之一,它往往采用土地股权合作制形式。这种形式是以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为根底,鼓励农民将承包的耕地、山地、山林、水面等资源进行作价入股,明确其农民集体所有的性质,农户在土地股份合作制中拥有的土地资源股份不能买卖、转让或抵押。户籍迁出社区时那么由集体收回股份,以保护本地区农民生存所需要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不断改革实践进程中,各地先后产生一些特有的具体操作形式和做法。典型代表有南海模式、桓台模式、苏南模式、上海模式等。另外,XX省XX县区、XX省XX县区、XX省XX县区、XX省宝XX县区等也针对当地土地资源特点采取了不同的土地股份合作制形式。土地股份合作制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一种新形式,虽然还处于试点阶段,推广面不大,但在多种土地流转形式和规模经营形式中已初显优势。各地在实践中的具体做法和类型繁多,取得的成效上下不一,比较成功并稳定持续开展的土地股份合作制实践主要发生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程度高、二三产业极其兴旺、农业农村人口大量转移的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等地区的大城XX县区农村。
2.迫于集体资产内部经营机制不活、方式单一,集体收入少,税收与债务重,村级组织运转困难的压力,实施集体资产内部经营机制的创新。此类创新的着力点是解决村级党、政、社同构的基层组织的运转问题。主要措施有:一是盘活集体存量的固定资产,如林木、机井灌渠、道路桥涵、水库坑塘、房屋院落、农用机械等,通过出售、转让、承包、租赁、拍卖、入股、招标、改建扩建等增加集体的收入。二是搞活资源性资产的开发利用,如,“四荒〞与矿产建材等资源的依法开采、“四边〞绿化等,依据明晰所有权、搞活经营权的思路,采取宜租那么租、宜卖那么卖、宜联那么联等原那么,进行资源开发,增加集体收益。三是搞活土地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再生利用,对集体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实行依法入股或有偿转让,通过租赁、招商等方式建设批发市场等新型效劳设施,以增加集体收入。然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产权改革转变为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或公司都不同程度地遇到了税收增加的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改革只是其组织与制度的创新,其对农村社区的公共效劳职能和作用并没有改变,但地税部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却存在重复征税和不该征税的嫌疑。目前,政府既不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社区的公共支出,又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税,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税赋负担过重、承担的公共开支过大,其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历史体制的沿袭,也有现实的利益行为和制度关联因素等。如何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尽早摆脱这种不合理的公共开支和税赋负担的困境,显然是新时期农村集体经济创新中亟待解决的一件大事。
3.迫于土地补偿费、集体资产收益等分配难及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二元结构破解中城乡人员流动带来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难等问题,实施适应城乡统筹开展的制度创新。此类创新主要侧重理顺分配关系,在尊重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的根底上,充分利用村集体经济的资源进行制度创新,主要有:一是现有村集体经济实力弱,没有多少存量的集体经营性资产供产权制度改革,所以只能进行体外市场规那么创新。具体形式上,各地根据地区特点选择了不同的合作经济模式,如,邯郸模式、莱阳模式、宁津模式、安岳模式、江山模式等。二是充分利用仅有的集体组织资源进行创新,如,领办、创办、自办新型的合作组织乃至“支部加协会,农民得实惠〞的模式。三是一开始就与市场对接,使创新突破地缘并提倡业缘,用跨社区、跨所有制、跨部门行业、跨产业的方式逐渐增强对农户的带动力。由于此类创新的经济根底水平低,机制的内生力缺乏,且在外延上与集体组织重叠,因此,它对政府扶持有一种天然的趋向性,外在的支持作用在其创新的初级阶段很重要。
(二)农村集体经济创新实践面临的主要障碍
1.思想认识障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在人们思想不断解放的同时,也确实出现了私有化、全盘西化的社会思潮。私有观念的恶性膨胀和各种腐败现象不断发生使一些人产生信仰危机,对社会主义公有制失去信心,对农村开展集体经济失去信心。很多农村地区已失去了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正面舆论环境,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滑坡使很多基层干部陷入困惑,坚持集体经济常被认为是思想不解放,是“左〞的表现。这种舆论环境不但使很多基层干部不敢理直气壮地开展集体经济,也成为一些基层干部违法乱纪、化公为私的社会思想根源,使集体经济从内部受到瓦解。
2.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有失标准。由于大多数地区集体经济制度创新处于试点阶段,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方法滞后,实践运行中往往有失标准。不少地区农村集体经济与基层行政组织两种机构一套班子,或者由村干部兼任合作社领导,政企不标准问题严重。在民主控制上,有些集体经济企业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