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页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和对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企业职工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价值准那么都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由于法律、法规对职工的劳动保护特别是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的不够明确,因而社会上出现了许多对女职工劳动保护不力甚至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我国女职工已占职工总数的近一半,无视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会引起社会不安定。它不仅仅是涉及劳动保护的法律问题,而且是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因此女职工劳动保护问题,是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是不容无视的社会问题。一、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意义对女职工实行劳动保护,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根据宪法保护妇女的原那么,为了保护妇女在劳动中的特殊权益,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布过一些行政文件,指导各地加强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发布过一些规定。各单位根据这些规定,也制定了不少措施保护女工的特殊权益,建立了一些女工保护制度。近年来,在加强我国劳动法制的建设过程中,女工劳动保护的法律保障受到重视。国务院于1998年7月21日发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于同年9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建国以来第一个正式实施的妇女劳动保护法规。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这个规定,陆续制定了一些条例和方法,使我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有了较为明确的法律依据。1995年1月1日开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章专章标准了女职工的特殊保护。1990年劳动部颁发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对女职工在劳动保护方面作出了具体的特殊的保护规定。在法律上对女职工要给予特殊保护是由女职工身体条件和所担负任务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有利于国家的兴旺兴旺,有利于民族优秀体质的延续。由于女性身第2页共2页体结构和生理机能的特点,决定了对女工要给予特殊保护,例如妇女生长发育机能、生理机能(血液循环、呼吸等机能),对外界环境的反响机能(根底代谢,对高温、寒冷等条件的承受机能)与男子不同。妇女在一生中所遇到的经期、孕期、产期、哺育期生理机能的变化过程,也需要在劳动中给予特殊保护。女职工担负着抚养下一代的任务,有一些作业环境对妇女是有害的,例如铅、苯、汞、磷、尼古丁等有毒物质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对胎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通过乳汁进入婴儿体内,对婴儿的健康也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