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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人民
调解
工作情况
汇报
材料
新编
XX县区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汇报材料范文
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和省司法厅“十不让〞守那么,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我市的民间矛盾纠纷,为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作出了一定奉献。现将我局近年的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及成效
㈠构建“四级网络〞,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我局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构建了市(县)、镇(街)、村、组四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信息网络,根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乡村,覆盖全市〞的调解网络。目前,全市镇级有调委会30个,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调委会72个,村(居)调委会482个,全市在册人民调解组织655个,共有调解员3118名。202223年以来,我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13000多宗,调解率达20230%,调解成功率96.7%,防止民转刑纠纷80宗,防止民间纠纷自杀45人。市委、市政府发文成立了由我市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我局设立办公室,对重大矛盾纠纷由调处中心牵头指挥协调,实行部门联调。2023年,xx.xx
两镇创立了“党委领导、综治牵头、司法主办、部门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得到在全省加以推广。202223年,争取市编委批准,调配法律专业人员组建了人民调解股,负责对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并对全市性重大民间矛盾纠纷直接进行调处。202223年以来,我局人民调解股共接市人大转来的督办信访案件2023宗,在市人大的指导下,我局人民调解股工作人员迅速进行深入的调查调解,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将此2023宗案件完满解决,较好地完成了市人大交办的任务。
㈡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大力提高调解人员素质我局把调解工作重心前移到基层,近年均集中司法所全体干警进行业务培训,并专门编印了xx市司法局司法助理员业务培训材料和xx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知识等培训教材,供司法员和调解员学习。我局还与各镇一起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委会标准化创立活动〞,对那些体质弱、文化素质偏低、不适宜做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进行及时更换和调整。把一批文化程度高、为人公正,联系群众工作能力强,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的中青年骨干充实到人民调调解队伍,根本实现了从过去凭威信、经验调解、君子协定调解到依法调解和法律协议调解的转变。
㈢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为更好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从202223年起,我局积极探
索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我们通过与法院相关部门协调联系,扎实做好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工作。为了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相衔接,我局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和联系,并就如何开展该项工作与人民法院达成共识:即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调解理念贯穿工作全程始终,注重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一是引导案前调解;二是实行审判中调解;三是人民法院赋予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及经法院确认效力的人民调解协议予以强制执行效力;四是人民法院聘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民事案件的审理;五是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引导机制,对当事人不接受调解或经调解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引导当事人进入诉讼途径来处理矛盾纠纷;六是组织建立共同调解制度。对不属于人民调解范畴的一些纠纷,尤其是已经诉讼到法院的民事案件,人民调解组织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协助做好调解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㈣积极参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根底作用
今年,我局结合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的契机,按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创立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标准化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根底作用。一是提高认识。我局专门召开全体干警大会,认真传达
上级会议精神,统一思想,使干警充分认识到推进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是加强基层根底建设、效劳改革开展大局的一项重要举措。做好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有利于推动基层管理体制创新,有利于优化整合基层行政管理资源,有利于抓早抓小,及时化解社会稳定面临的各种隐患和问题。二是狠抓基层根底标准建设,实现化解矛盾纠纷科学化、系统化和常规化。为切实配合做好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实现重心下移,树立“有为有位〞观念,积极创新基层维稳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和新载体,扎实推进基层司法所各项制度标准建设。三是全方位抓好队伍建设,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和维稳能力。为能更好地参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我局认真提高基层司法干警的政治思想觉悟,将省司法厅“十不让〞守那么印发至每位干警手中,加强学习,增强司法所干警遵守“十不让〞守那么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各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成立后,司法所的全体干警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合署办公,并认真履行职责,对来访群众所访问题认真登记,倾听来访者诉求,对来访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现场能解决的当场解决,向群众宣传解释有关的法律、政策和规定,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努力把思想工作做在前、做到位,预防矛盾纠纷发生。对集体上访、情况复杂、上级部门交办等信访问题的,及时上报领导,并积极参与调处和化解,今年,我局基层司法所与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合署办公以来,我局基层
司法所直接调处民间纠纷406宗,成功调解392宗,调解成功率96.7%。
二、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开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不同社会主体的利益关系重新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主体扩大化、内容复杂化、形式多样化的特点。人民调解工作存在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个别单位对当前人民调解工作所面临的艰巨任务及其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第一道防线〞的重要性认识缺乏,认为人民调解工作“职能软〞,发挥不了多大作用,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和支持不够。对人民调解的宣传力度缺乏,公众对人民调解了解不深,认识不够,调委会的影响力不大。
(二)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还不健全。一是一些国有企业改制后,原来企业设立的调解组织已经解体,新的组织体系亟待恢复重建。二是近年来民营经济和涉外企业开展势头迅猛,而调解组织在这些领域的覆盖面还没有及时跟上。三是对社会团体、行业性组织的调解组织建设和调解工作扶持及帮助指导不够,人民调解与一些政府部门的行政调解对接还不完全到位。
(三)基层调解队伍力量比较薄弱。镇(街道)、村(社区)调解委员会都缺乏专职人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村(社区)级调委会中,调解员由村(社区)干部兼任,每一次的
村居换届选举都会引起调解队伍较大的变动,队伍不稳定,工作连续性不够。镇(街道)调委会的调解工作一般由司法所工作人员负责,基层司法所人员身兼多职,既要完成司法行政的工作任务,又肩担人民调解的职责,还要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合署办公,难以集中全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四)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缺乏。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费,调解委员会的补助经费和调解员的补贴经费,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解决,由于局部基层调委会的经费保障不到位,制约了调解工作的开展,影响了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培训和表彰的经费,以及聘任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费用,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缺乏稳定的保障机制,影响了人民调解作用的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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