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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
基层党组织
组织
生活会
开展
民主评议
党员
通知
工作方案
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通知及工作方案
目录
1.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2.XX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3.2023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方案
1.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集团各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X〔2022〕X号)要求,现就集团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开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白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
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方法措施
紧密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各党支部要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XX届X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的基础上,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对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老党员、流动党员等群体,党支部要通过送学上门、线上学习等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对照完成巡视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要求和对X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省第XX次党代会作出的各项部署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要
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同时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同时,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流动党员可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有关情况和评定意见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党纪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年第XX期规定执行,具体为:(1)党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2)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3)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评定不合格等次。(4)党员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第三年,不评定等次。(5)党员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尚未结案的,参加民主评议,不评定等次。结案后,免予党纪处分或者不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按前款规定办理。(6)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
(五)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措施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
整改落实到位。
三、组织领导
集团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指导,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和基层联系点工作,指导党
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基层党委要派人列席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掌握对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督促党支部切实抓好整改,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改进提高。对因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等不能集中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在确保党员意见充分表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前提下,可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要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按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规范的流程,发挥“XX党建”信息化平台支部活动在线组织优势,保证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质量。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义,不得层层转发文件,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集团党委。集团党委将对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督促指导情
况以适当方式进行抽查。
2.XX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有关《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等要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2022年3月X日前完成。为扎实有序做好各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
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中央、省市委和局党委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中心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二、方法步骤
坚持统筹兼顾、有序衔接,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同步进行,细化为13个具体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2年月日至月日)。结合党支
部实际,研究制定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征求各支委委员、各党小组意见后下发。
(二)精心组织学习(2022年月日至月日)。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和党课辅导等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要集中1天时间,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通过送学上门、线上学习等方
式,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三)广泛征求意见(2022年月日至月日)。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原汁原味向支部班子和支委成员反馈。同时,主动征求上级党委和有关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
(四)开展谈心谈话(2022年月日至月日)。实行“五必谈”,即党支部书记与支委成员必谈,支委委员相互之间必谈,支委委员与各党小组组长必谈,支委委员与所在党小组党员必谈,各党小组党员之间必谈。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问题和不足,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组织生活会前。谈心谈话要做好记录。
(五)查找突出问题(2022年月日至月日)。1.党支部委员会要重点查在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问题和差距,看有没有把支部建设与中心工作有效融合、有没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有没有每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有没有党员失联失管、有没有规范做好党务工作、有没有从严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等情况。2.党员要重点查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看有没有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没有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有没有按期交纳党费、有没有履职尽责、有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没有廉洁自律等情况。党支部委员会和党
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六)准备班子情况通报和个人发言提纲(2022年月日至月日)。支部班子根据征求意见、查摆问题情况,提出初步整改措施,集体研究形成情况通报;支委成员撰写个人发言提纲,检查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
(七)做好会前沟通(2022年月日至月日)。党支部提前与上级党委沟通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开法,邀请派员参加指导会议。同时提前通知党员按时参加会议。
(八)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22年月日至月日)。会上,支部书记要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开展批评要一律称呼同志,不称呼党内外职务。批评和自我批评结束后,参加会议的上级党委有关同志进行点评。党支部书记作表态发言。会议要有专人负责做好记录。
(九)召开党小组会议,民主评议党员(2022年月日至月日)。支委会召开后,各党小组分别召开会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党小组长和支委成员要带头示范,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测评实行进行分类评议。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