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农村金融服务新农村经济的调查与思考.docx
下载文档

ID:2130475

大小:31.05KB

页数:21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25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农村金融 服务 新农村 经济 调查 思考
关于农村金融效劳新农村经济的调查与思考 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开展已经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农业生产力的不断解放带来了农业生产开展的新特点和新变化。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形势下以集约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效劳、高附加值、高度市场化为特征的农业呼之欲出,传统的规模数量型、松散粗放型、劳动密集型农业逐步向质量效益型、管理集约型、科技投入型农业转变。随着农产品商品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村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开展,促进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活泼。与此同时中央、国务院全方位、多渠道为农民增加收入提供优惠条件,在“十一五〞期间,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开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大力开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这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开展产生了新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带来了农村生产和经济方式的变革,而且引起了农村资金供求状况的变化,同时对农村金融的业务运行与支农效劳提出了新要求。为此,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发挥农村金融在解决农村资金需求,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更好地发挥农村金融功能,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积极作为是一个现实的课题。 一、农村金融效劳新农村经济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成因分析 (一)农村金融体系的不完善导致农村金融支农效劳的相对弱化 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出台,初步构建了以农业银行为主体的商业性金融,以农业开展银行为主体的政策性金融,以农村信用社主体的合作性金融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原那么要求三者之间,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共同支持“三农〞的开展。然而,近年来,由于农业银行开展战略的调整,视角已从农村逐渐转向城市,支农功能“边缘化〞,对农业投放的信贷资金总量大幅度下降,其效劳“三农〞的功能减弱。农业开展银行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效劳农村经济的功能缺陷逐渐显现。而农村信用社也因在办理异地结算、跨行汇划、通存通兑、信用卡等方面的缺乏,使其效劳“三农〞的业务受到较大影响。原本集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于一体的农村金融效劳体系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发生了悄然变化,三者之间职责不清,分工模糊,农业资金多元化投放渠道受阻,金融支农根本靠农村信用社“一枝独秀〞来支撑,呈现一农难支“三农〞的严峻局面,农村经济开展的金融支撑力相对减弱。 (二)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的硬性缺口,难以提供支持“三农〞应有的资金根底 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的资金缺乏问题,有以下五个方面形成的: 1、商业银行及邮政储蓄从农村资金市场分流了大量资金。国有商业银行在大量吸收农村资金的同时,却大幅削减对农业信贷的投放,弱化了农村经济的造血功能。邮政储蓄把大量吸收的农村资金集中后形成中央银行的负债,大多用于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农村资金的“非农化〞现象,直接形成支农资金的短缺问题,削弱农村信用社支农后劲。 2、涉农及“条管〞单位的资金因其主管部门的不合理规定使其游离于社外。从调查情况看,供电、烟草、保险、土地、新华书店以及局部财政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多以文件规定其资金不得存入农村信用社,阻塞农村信用社筹集支农资金的渠道,恶化农村信用社参与资金市场竞争的公平环境。 3、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使用渠道不畅致使农村信用社支农工作的信心缺乏。为了农村信用社支农工作更好地开展,近几年人民银行为信用社提供了一局部支农再贷款,但从其使用过程看,不少地方支农再贷款的规模在不断地减少,主要是人民银行考虑到资金的平安性问题,同时在办理再贷款的过程中,存在手续繁杂,控制过严的现象,影响了农村信用社使用支农再贷款的信心,没有为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开展发挥资金的坚强后盾作用。 4、银监会存贷比例的规定降低农村信用社的资金使用率。按照银监会关于农信社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农村信用社的存贷款比例控制在75%以下,因此农村信用社很多资金无法运用到“三农〞方面去,形成农村信用社资金运用的“相对过剩〞。 5、广阔农户过分依赖信用社的资金支持加重了农信社的资金投放的压力。从调查情况看,广阔农民投入生产的资金来源一是自有资金,二是信用社借款。虽有扩大生产规模的迫切愿望,但大多数只是以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数量来确定生产规模的大小。 因此,从目前来看,由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信社效劳功能不全,手段比较单一以及农村资金“非农化〞等因素,造成农信社资金实力壮大速度慢,只能满足农户的简单再生产和一般生活的需要,对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开展等,还力所不及。 (三)农业风险的客观存在及农业保险机制的不健全,影响农村信用社效劳“新农村〞的主动性 1、目前,农业仍然是高风险、低收益的弱质产业,农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突出表现在天时、地利的好坏,而且,农业产业结构的单一,风险比较集中,农业种植业一旦发生风险,势必对广阔农户形成较大的打击。 2、由于农业风险较大,现有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不高,从而导致农业保险市场的萎缩,农业保险覆盖面缩小和狭窄,使农业得不到必要的风险保障和补偿。 3、农村劳动力的老龄化现象十分严重,难以适应优质、高效、生态农业所需的技术含量等要求,这种劳动力结构已严重不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必然加大农业的风险。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农村信用社的农业资金投入必然承担较大程度的风险,直接影响到农村信用社“三农〞贷款投放的主动性,难以调动其支农的积极因素,对农村金融效劳水平的全面提高存在一定的负面作用。 (四)农业信贷政策的硬性规定与一定经济层面农户贷款担保的矛盾日益突出,是直接形成农民“贷款难〞的关键因素 贷款通那么和担保法对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投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归纳起来就是要求农村信用社对贷款的投放必须符合一系列条件,尤其是要求借款户提供有效的担保。为此,从前面调查的结论可以看出,目前有三个不同经济层面的农户的借款担保问题难以解决:一是急需扩大生产规模的种植大户需较大额度的资金,这局部农户的贷款需求不仅超出了农村信用社对一般农户的最高授信额度,同时超出了上级联社对乡镇信用社贷款的授权额度,有的还需报人民银行备案并办理贷款卡等手续。而这局部种养业大户根据农村自身的条件根本无法向农信社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二是经济收入水平相对落后的“弱势群体〞所需的资金,虽然额度不是很大,但因其群体自身的特殊性,有的还没有获得农村信用社的授信,有的授信额度很小。这类借款群体要向农村信用社提供贷款担保同样十分困难。三是为农产品提升附加值的加工企业、仓装企业等私营业主的贷款担保问题更加明显,因为农村信用社对以企业名称而发放的贷款更为严格,发放企业贷款所需的担保条件很难具备。 (五)农业贷款现行利率的相对过高,制约广阔农户借款的积极性 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政策是固定价格方式,即对所有农户采取相对一致的利率。按照现行利率政策,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最高可在贷款基准利率上上浮20230%。农业生产的资金本钱较大,有局部农户虽有资金需求但因贷款利率的因没有到农村信用社借款,也有局部农户因利率偏高而少借款,人为地控制生产规模。 (六)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的素质、效劳手段的创新与“新农村〞对金融效劳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迫切需要进一步地改进与完善 一是农户贷款面广量大,现有的信贷人员数量相对缺乏。 二是贷款操作程序比较复杂,办理农贷效率不高。最突出的是现行的贷款登记管理系统不适应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的投放,办理贷款的效率普遍较低。 三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与农户联保的贷款方式已逐步显示其不适应性。前面所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本身就是为支持农户简单再生产为主来进行制度设计的,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的开展,农民的扩大再生产需求日益明显,种植大户、加工大户、私营业主的不断涌现,小额贷款的运作方式其不适应性逐渐暴露。主要反映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需求扩大与农村信用社资金供给有限的矛盾、支农政策性与信贷资金效益性的矛盾、农业高风险与质量评价标准不统一的矛盾、贷款期限较短与生产周期较长的矛盾、约束机构与鼓励机制不配套的矛盾、农户联保贷款中制度设计操作难、联而不保、额度设定不合理、适用面较窄等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直接影响到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作用的发挥。 四是在农村信贷资金市场,农村信用社的信用卡业务开展缓慢,票据结算等资金清算方式比较落后,难以满足广阔农户的资金管理需求。 五是农村信用社难以在信息、技术、理财等方面为广阔农户提供综合性的农村金融效劳。不能为广阔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一条龙效劳,只能停留在单项效劳和阶段性效劳上,不能把农村信用社的效劳提升到社会化大效劳的档次上来,只能停留在部门小效劳的位置。 (七)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环境中的不利因素较多,制约其支持“三农〞职能的有效发挥 1、地方党政部门对“三农〞投入的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地方政府立足工业,追求工业规模的增加,要求农村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工业开展,并出台相应增加工业贷款投放额度的奖励政策。 2、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仍然沉重,化解工作任重而道远。突出的是两块不良资产,一是行社脱钩前合署办公发放的乡镇企业贷款已全部形成不良资产;二是企业改制时逃废的农村信用社贷款,这两块不生息资金的大量占用,导致大局部农村信用社负重经营。 3、支持“三农〞开展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到位。主要表现有:农业税费的减征问题、土地承包问题、农业扶贫基金问题、农业贷款的利率优惠问题等方面,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未能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支持农业开展“多予、少取、放活〞的一系列政策要求,存在贯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4、社会信用意识不强,社会信用工程创立任务繁重,广阔农户的理财水平较低,农贷的风险管理面临严峻挑战。局部借款人信用观念淡薄,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现象不可防止,给农村信用社的农贷投放与管理加大了难度。由于农村信贷投放的对象大局部是农户、个体私营企业,承贷主体的经营管理水平低,缺乏完善标准的财务监督载体,不利于农村信用社对借款户现金流量、贷款用途、资金去向予以全面的监控。 二、农村金融效劳“新农村〞经济开展的思考与建议 目前,农民贷款难问题目前尚未解决,农村金融效劳“三农〞的功能有待进一步强化。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对此,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围绕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提出以下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以思想观念的转变为切入点,促进农村金融效劳认识的再提高 1、充分认识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效劳体系的重要性,科学明确其效劳“三农〞的任务及分工。 中央文件提出,“要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求出发,按照有利于增加农户和企业贷款,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效劳的要求,加快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明确县域内务金融机构为“三农〞效劳的义务〞。总的要求是确立农村金融机构分工、协作的体制,共同支持“三农〞的开展。要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通过政策与制度安排,建立农村金融多元化的市场体系,明确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的支农工作重点及分工,鼓励农村金融市场的适度竞争,允许并有条件地支持民间金融趵开展,逐步完善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协作、平等竞争、充满活力的农村金融体系。 首先,要明确县城内金融机构为“三农〞和效劳新农村的义务。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效劳方式,积极拓展信贷支农渠道,特别是农业银行与“三农〞有着无法割舍的联系,必须立足效劳“三农〞,以支持农业产业化为切入点,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力度。否那么,脱离了农村、农民和农业,就不能称为“农业银行〞。农行不能为利而收缩阵地,违背建行宗旨。其次,农发行要扩大支持效劳“三农〞的范围,其重点应从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转移。第三,邮政储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