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XX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开展的意见XX市人民政府文件筑府发(2023)17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开展的意见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XX县区、金阳XX县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微型企业是一种企业雇员人数少、产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产品效劳种类单一、经营规模微小的企业组织,具有创业本钱低、使用资源少、创办速度快和成果见效快等特点。微型企业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是企业家创业成长的主要平台、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开展可以使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等有时机创业和参与开展,并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带动更多人就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不断增加我市社会经济总量,增强经济开展的内在动力。为充分发挥微型企业在扩大就业、改善民生、转变经济开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增进社会和谐、弥补企业和社会效劳缺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大力扶持我市微型企业开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扶持微型企业开展,坚持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以创业带动就业为核心,按照“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就业为先、定向扶持,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原那么,全面落实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倍增方案和民营经济三年倍增方案,推动加快开展与改善人民生活协调同步。从2023年起,全市每年扶持创办5000户微型企业,新增就业人员25000人以上,孵化一批具有稳定成长前景的微型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创业经验和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企业家队伍。第2页共6页二、扶持对象及范围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不属于国家禁止经商办企业的人员;(二)本省户籍人员(含集体户口)或来筑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并取得居住证的外省户籍人员;(三)无在办企业。扶持对象创办微型企业,可采取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任一组织形式。扶持对象与他人创办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其出资比例不得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总额的50%。创办的微型企业应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3)300号)关于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并且安排5人及以上(含创业者)本省户籍人员就业,且实际货币投资到达10万元。重点扶持从事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居民效劳(便民效劳)、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特色食品生产等生产型、实体型微型企业。重点支持云岩、南明、花溪、乌当、白云、小河、金阳等根底好、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