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厦门经济特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平安管理条例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5号)大型群众性活动平安管理条例已经2007年8月29日国务院第19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00七年九月十四日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大型群众性活动平安管理条例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平安管理,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平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平安,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到达202300人以上的以下活动:(一)体育比赛活动;(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三)展览、展销等活动;(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本条例的规定。第三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平安管理应当遵循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那么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平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有关平安工作。第二章平安责任第五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以下简称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平安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第2页共9页平安责任人。第六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应当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平安工作方案。大型群众性活动平安工作方案包括以下内容:(一)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二)平安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三)活动场所消防平安措施;(四)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五)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六)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平安检查措施;(七)车辆停放、疏导措施;(八)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九)应急救援预案。第七条承办者具体负责以下平安事项:(一)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平安工作方案和平安责任制度,明确平安措施、平安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平安宣传教育;(二)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平安,消除平安隐患(三)按照负责许可的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平安检查设备,对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进行平安检查,对拒不接受平安检查的,承办者有权拒绝其进入;(四)按照核准的活动场所容纳人员数量、划定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