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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汇编
2022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6篇)
目录
1.XX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
2.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5
3.XX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22
4.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3
5.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4
6.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56
XX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8日在XX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 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业务质效指标在全省基层院排名比去年同期进步35个位次。
(一)主动服务大局,助力高质量发展
坚持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以更加主动的检察履职,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强化检察担当。
致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会同区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助力营造“稳商”“安商”“暖商”环境。坚持最大限度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审查起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犯罪19人;对侵害市场主体的犯罪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对市场主体不构成犯罪不应当立案的,清理“挂案”、监督撤案,为7名市场经营主体卸下诉累包袱;积极开展追赃挽损,替市场主体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坚持最大限度减少诉讼活动对市场主体的负面影响,对市场主体相关犯罪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依法不批捕12人、不起诉14人,不捕率、不诉率与总体刑事犯罪相比,分别高出18和41个百分点;对在押的企业人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单位依法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12人,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对处于社区矫正中的涉案企业人员需要赴外地经营的,经审查无社会危险性的,监督建议社区矫正机构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的角度批准其赴外地经营。坚持维护企业权益与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并重,依法打击实施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36人,维护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企业合规案件3件,针对涉案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进行合规整改,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以最暖温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认真落实乡村振兴包保任务,25名干警结对包保47户156人,投入10万元帮扶资金协助包保村完成3条道路拓宽、修复和核酸采样点地面平整,助力夯实农村经济发展基础。依法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发展、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寻衅滋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拉拢诱骗农村群众参与赌博等犯罪56件89人。对乡村振兴行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依法惩治公职人员涉农职务犯罪2人,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针对农村扬尘污染、生活污水污染、养殖污染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参与乡村综合治理,进村入户开展普法和法律咨询活动30余次,提升村民法治意识,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帮助农业市场主体有效预防经营风险。
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制定《关于加强生态文明检察工作助推XX区绿色发展的工作方案》,严格落实《长江保护法》,与区河湖长制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建立工作衔接和协作机制。注重XX保护的整体性和协同性,牵头与环XX的其他四地检察院建立跨区域的检察协作机制,促进形成XX司法保护共管共治格局。依法办理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各类犯罪19件26人,立案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件。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的群众性,运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来自于社会各界的公益志愿者通过平台提供的11条破坏生态环境的线索均已立案调查,形成“检察+”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二)融入社会治理,全力保障安全稳定
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融入区域社会治理,全面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的各项工作,着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XX建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受理审查逮捕238人,受理审查起诉335人,分别同比增长11.74%、52.27%。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一系列治安整治专项行动,从严惩治聚众斗殴、抢劫、故意伤害、“黄赌毒”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59人,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91人。突出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依法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串通投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案件10件27人,涉案金额1亿5000余万元。针对电信网络犯罪多发,加大打击力度,办理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10件13人,同比上升225%。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把办案工作放到社会治理的大局中开展,无论重罪轻罪,把化解矛盾作为新时代检察办案的内在要求。97件案件综合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方式,推动当事人达成和解、谅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185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真诚认罪悔罪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依法从宽处理231人,对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酌情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内生和谐稳定。实行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解决部分轻微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提出的过高赔偿诉求于法无据、双方难以就赔偿达成谅解的问题,有效促进矛盾化解。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问题隐患,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避免潜在隐患变成现实危险。
倾情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促进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成长。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3人,对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施策、帮扶救助。结合办案推动综合保护,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中,发现医疗卫生机构未按规定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后,监督相关行政单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了全市医疗机构整改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注重依法惩戒与依法从宽并重,从严打击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16人,同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特殊制度,依法不捕11人、不起诉5人,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心理疏导、帮教12人。9名检察官分别在辖区9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采取“线上+线下”形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2场次,覆盖5000余人次,通过不同主题的宣讲,既在孩子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也督促引导家长和教职工学法、用法,履行好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职责义务。
(三)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用心用情开展“一下三民”实践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畅通问题反映渠道,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上信访系统、“夜访民情”等,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和意见23条,做实“三张清单”,办好15件为民实事。依托驻村帮扶、河湖长包保、“八个一”包保、“双千”企业帮扶等形式,组织干警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工作,推动解决28项具体问题。
认真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对当事人来讲都是“天大的事”。注重办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每一件“小案”,在办案中坚持“如我在诉”,适用法律时充分考虑立法目的和法条背后的价值导向,确保既遵从法律规范,又符合天理、人情。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各界人士担任听证员,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111件,面对面打开案件当事人的“法结、心结、情结”。针对我区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轻罪案件占72%的现状,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对情节轻微的故意伤害、盗窃、非法捕捞案件制定工作指引,努力做到运用法律和政策轻重适当,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善意。
积极履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针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问题,支持农民工讨薪维权,依法办理追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支持民事起诉等案件5件,帮助11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并监督劳动监察部门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办理的一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民事起诉案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推介,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刊发。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7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8万元,为遭受犯罪侵害的被害人解决燃眉之需。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维护群众公共利益,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破坏人居环境等影响群众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42件。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对85件群众信访均做到七日内回复“已收到、谁在办”、三个月内回复办理结果或进展。
(四)强化法律监督,推动更高水平法治XX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发挥法律监督“专责”优势,在监督办案中践行法治信仰,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实质化履行诉讼职能,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转变检察理念,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中强化实质化审查,严把侦查“出口”和审判“入口”。在96件刑事案件中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或者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向侦查前端传导证据裁判规则,从源头上把好证据事实关。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追求效率与司法公正有机统一,对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不批准逮捕53人、不起诉17人,防止案件“带病”进入法院审判环节。对于构成犯罪的,在法律限度内灵活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按照刑罚谦抑性原则落实“少捕慎诉”,依法酌情不批捕69人、不起诉71人。对提起公诉的,精准提出量刑建议,量刑建议采纳率97.52%,同比增长3.5个百分点。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分别在区公安分局和区法院设立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完善监督机制,延伸监督触角,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等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予以监督纠正15件次,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监督纠正36件次,纠正遗漏罪名、漏捕漏诉同案犯9人。对法院2件刑事判决提出抗诉,对2件民事生效判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监督纠正审判和执行活动程序性瑕疵22件次。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不力的现象,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书面监督纠正意见16件次。聚焦民间借贷、劳务合同纠纷等领域,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8件,会同法院对违背诚信原则、提供虚假证据导致浪费司法资源、破坏司法权威的虚假诉讼行为人予以惩戒。
加强行政检察监督,致力促进依法行政。探索对行政违法行为开展法律监督,是中央《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赋予的新使命新要求,今年针对安全生产、交通管理等领域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不规范的情形,监督纠正12件次。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予以监督纠正。对检察机关作出酌定不起诉但有关主管机关未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15件案件,监督相关行政单位依法履职。结合公益诉讼工作,发现相关行政机关对损害公益的违法行为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或者违法履职的,通过磋商或者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请依法履职38件,对经过法定整改期限仍然未依法履职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
(五)加强自身建设,强基固本夯实发展根基
坚持抓党建、提素能、严纪律、固基础,不断加强队伍建设,顺利推进“两房”建设项目,努力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加强政治建设凝心筑魂。始终做到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党组议事认真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制度,始终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请示报告制度,积极向区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要事项、重大案件。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学习型、规范型、创新型、效能型、纪律严明型“五型”党支部。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