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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诸暨市
特大事故
应急
处理
预案
诸暨市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加强突发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才能,提高紧急救援反响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重特大事故,保障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平安,依照国务院、省、绍兴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重特大事故范围
重特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严重人身伤亡或宏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峻、产生严重阻碍的事故。依照国务院特别严重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省、绍兴市确定重特大事故的有关规定,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即定为重特大事故:
〔一〕在消费、运营过程中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死伤6人及以上或重伤10人及以上,或发生3人及以上被埋、被困、失踪事故。
〔二〕水上、道路交通造成一次死亡5人及以上事故。
〔三〕火灾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重伤20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20人及以上;受灾50户及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在储、运使用中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
〔五〕群体急性中毒50人及以上或食物中毒造成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
〔六〕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死伤6人及以上或重伤10人及以上事故。
〔七〕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事故。
〔八〕建筑物倒塌一次死亡5人及以上事故。
〔九〕其它性质特别严峻产生严重阻碍的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的上报与现场保护
诸暨市辖区被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各镇乡〔街道〕、部门、企事业单位、知情者应立马上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等事故的根本情况和有关信息报以下部门:
〔一〕中共诸暨市委办公室、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络:7014239、7011867〕;
〔二〕诸暨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络:7112265〕;
〔三〕诸暨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诸暨市消防大队119;
〔四〕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当地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迅速组织抢险抢救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丧失,需要挪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三、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分工、措施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市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加强指挥,协调有关力量,对一些严重咨询题作出决策,市级相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要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开展工作。
工作程序及详细工作内容如下:
〔一〕成立指挥机构,成立重特大事故指挥机构,按事故程度可设处置根本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根本指挥部首长由赶赴事故现场最高党政领导担任,现场指挥部首长由事故发生地镇乡或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担任。
1、根本指挥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责任人组成,市委、市政府领导任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协调。根本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经贸、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及事发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负责。
根本指挥部职能:发生重特大平安事故时,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施行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恳求,公安、武警、消防、交通及有关部门、单位接到事故救援恳求后,要紧急调用其救治器和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展抢救;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2、现场指挥部由事故发生所在地镇乡或街道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详细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
现场指挥部职能:详细组织现场保护;负责伤员抢救;事故后事处置工作。
〔二〕明确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职责
1、市领导:亲临现场,听取汇报,作出指示决策。
2、市委办、市府办、市平安消费委员会: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提出建议,理解、汇总事故的发生情况,做好事故上报,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理工作。依照领导指示、决策,做好上情下达,协调有关工作事宜,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新闻。
3、公安部门:负责抢险现场的戒备和秩序维护,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和抢险车辆的顺利通行。做好事故现场记录、拍照、搜集证据工作。
4、负责掌握事故现场根本情况,迅速开展救助疏散工作,操纵事故扩大。
5、经贸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抢险方案和抢险所需力量,催促事故单位落实抢险现场的平安措施。
6、质监部门:负责锅容管特事故抢险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并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投入抢险。
7、卫生部门:迅速组织医疗急救人员和必要的药品器械,赶赴抢险现场,尽力抢救受伤人员。
8、交通部门:立即就近调集抢险所需的运输、挖掘等设备,保证抢险人员、物资的运输。
9、电力、电信部门:负责现场电力输送、保持通讯畅通,保证救援工作不连续地展开。
10、民政部门:依照事故情况,派出殡葬车辆。
11、保险公司:依照事故情况,及时做好现场理赔的相关工作。
12、新闻单位:负责对事故进展客观、公正、适当的报道。
13、其它职能部门、单位:依照现场抢救机构的指令,及时组织抢险物资、设备和技术人员,投入现场抢险工作。
〔三〕迅速开展救治工作。现场指挥机构,依照灾情可设假设干工作组。
1、现场处理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2、专业抢救组;主要任务是对事故进展现场救治,如吊机、灭火、打捞、工程撤除、矿井打道、关闭有毒有害气源或泄露源等。
3、戒备维护组:负责设置戒备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4、医疗抢救组:开设现场抢救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抢救器材的供应。
5、交通运输组: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疏散现场人员。
6、后勤保障组:负责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现场食宿安排,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处理伤员的抢救工作。
7、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咨询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平安、不稳定要素。
8、机动预备组:由指挥首长临时确定、调动、使用。
〔四〕做好情况通报工作。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按分类治理程序向绍兴市委、市政府、市平安消费委员会和省委、省政府、省平安消费委员会上报,并依照上级领导的批示,逐级传到达基层干部。同时,及时将市领导的指示传达通报到事故处理人员。
〔五〕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凡属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有关部门要按上级事故调查组的要求,依照行业对口关系,职能分工,抽调力量,协调进展各项调查取证工作。
〔六〕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四、救援力量及所需器材
〔一〕诸暨市消防大队
1、破拆:可用金属切割机、液压扩张器等设备破撤除变形汽车、建筑物等,开拓现场进入通道。
2、登高:用登高车、梯子、平安绳、缓降器、救生气垫等开展高空抢险。高空抢险的高度为50米以上。
3、高温、有毒、腐蚀场所行业:配有氧气呼吸妻、隔氧服、防化服、防酸服等防护设备。
4、地下救治:可用排烟机、热视仪、强光照明、防护设备等施行地下侦察、排险、救人。
5、灭火:配有各类消防车、消防泵等消防设备、器材。
〔一〕市属有关企业
1、浙江菲达集团:〔1〕有重特大事故抢险突击队员20名;〔2〕装备汽车吊机20T、16T、8T各一台,高空作业车GK12.5一辆,5吨消费车一辆。
2、长途运输公司:备有15吨、10吨吊机各一台。
3、海越公司:〔1〕有油气库贮备站抢险作战方案;〔2〕装备液化气事故抢险设备,并落实好人员〔配有消防队员22人〕。
4、市煤气公司:〔1〕有液化气事故抢险、抢修方案;〔2〕装备液化气事故抢险设备,并配有抢险人员20名。
5、市石油公司:〔1〕有加油站〔供应站〕灭火预案、突发性事件应急方案、要害部门应急方案;〔2〕装备消防抢险设备,并配有抢险人员。
6、市正泰化建:〔1〕组建民爆器材平安事故应急处理小组;〔2〕落实剧毒物品抢险预案;〔3〕装备剧毒物品等应急抢险设备,并配有抢险人员。
7、铅锌矿、黄金公司:〔1〕有矿山平安抢险预案;〔2〕配有井下抢救队及装备。
〔三〕诸暨市武警中队
组织机动预备队,配置必要的抢险装备,担任市特大事故抢险、救援突击任务。
〔四〕诸暨市人民武装部
在突发特别严重事故时,组织好民兵预备役部队,用于人员抢救、围堤抢修、材料运输、维护秩序等重要救治工作。
五、事故调查处理
〔一〕事故调查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那么:即在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缘故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遭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遭到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实在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事故调查组,依照所发惹事故的详细情况由事故发生单位的归口治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平安消费监视等部门派员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机关和工会派员参加,必要时聘请专家技术人员参与。
〔三〕事故调查的工作程序,坚持分级治理上下对口的原那么,2人以上事故由绍兴市级有关部门组成结合调查组,3人一山个的严重死亡事故由省级有关部门组成结合调查组。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结合调查组。市本级调查组人员要在做好事故救援、现场保护的根底上,尽早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做好事故目睹证人和有关当事人的询咨询笔录,确保掌握事故的真实性,主动配合上级调查组做好查处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构成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按照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平安事故行政责任追查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在调查报告递交之日起30日内,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六、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只适用于人为过失造成责任事故和自然灾祸事故,一般不适用于破坏事故等。
〔二〕市政府与各镇乡〔街道〕签订诸暨市平安消费综合目的治理责任书。
〔三〕各镇乡、街道、部门、单位的正职和分管平安消费的副职为重特大平安事故抢险工作的第一、第二责任人。
〔四〕凡接到抢险紧急通知后,行动缓慢,措施不力,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追查有关单位、人员的行政责任。造成严峻后果的,要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五〕各镇乡、街道和危险化学品消费、运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市安委备案,全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体性中毒事故的应急预案,分别由市交巡警大队、市消防大队和市卫生局编制,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