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2023.04/ArchitecturalDesignandTheory建筑设计·理论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明确指出探索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推进和完善建筑师负责制。建筑师负责制已成为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研究方向,一些省区市也在积极试点和探索。邓晓梅课题组提出了首席监造人制这一中国化建筑师负责制落地方式[1],首席监造人的来源取决于建设单位对项目交付模式的选择[2]。对EPC项目而言,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管理,也可以委托勘察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等项目管理单位依照合同约定进行管理。EPC项目执行建筑师负责制在项目质量整合管理中体现了关键价值[3],有利于提升设计质量,促进设计、采购、施工有机融合,有益于提高建筑产品品质。1建筑师负责制的概念及内涵建筑师负责制是以担任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主持人或设计总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为核心的设计咨询团队,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托所在设计单位为实施主体,依据合同约定,对建筑工程全过程或部分阶段提供设计咨询及管理服务,最终将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建筑产品和服务交付给建设单位的一种工作模式。建筑师负责制的本质是由设计单位提供设计及施工管理的一体化服务,建筑师负责制形成的核心因素在于建筑师与建设单位有相当程度的共同利益,建筑产品的设计意图凝聚了建筑师的创意,同时也反映了项目业主的投资利益和使用利益[4],建筑师责任制的实行为现代工程建设质量提供了重要保障[5]。2EPC项目建筑师负责制责任主体2.1EPC项目中承包人的设计工作内容及其特点2.1.1EPC项目中承包人的设计工作内容在EPC项目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依据与建设单位的合摘要建筑师负责制是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改革和探索的热点。本文简要阐述了建筑师负责制的概念及内涵,基于EPC项目发包阶段及发包范围分析了总承包单位的设计工作内容及其设计工作特点,通过对比DBB模式进一步深入剖析了EPC项目建筑师负责制的责任主体,构建了EPC项目建筑师负责制组织架构,并从主体单位、工作职责和管理要求等方面探讨了EPC项目建筑师负责制工作要求,以期为EPC项目建筑师负责制的实施提供一些参考。关键词EPC;建筑师负责制;组织模式中图分类号TU721文献标识码ADOI10.19892/j.cnki.csjz.2023.04.46AbstractArchitectresponsibilitysystemhasbeenahotspotofreformandexplorationinthefieldofengineeringconstructioninrecentyears.Thispaperbrieflyexpoundstheconceptandconnotationofarchitectresponsibilitysystem,analyzesthedesignworkcontentand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