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黎元洪复职及总统任期问题考辨严泉[摘要]长期以来,关于1922年8月黎元洪复职合法性与任期问题均没有权威性的定论。当时直系以恢复民国法统为由,支持黎元洪继任总统职位,但是对黎元洪的任期长短却未有明确意见。反对者多是认为黎元洪的总统任期已满,无职可复。根据《临时约法》的规定,1917年7月初黎元洪的去职具有法律效力是无疑义的。从法律程序上讲,冯国璋代理大总统职务也是合法的,不涉及总统任期期满的问题。第一届民国国会选举产生的第一届大总统,其间断任期的累计,法理上的根本依据还是民初法统的存废状况。考虑到黎元洪实际上还剩下约26个月任期,其复职行为有一定的合法性。然而,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中,决定黎元洪任期长短的主因并不是法理上的解释,而是各方政治力量博弈的结果。[关键词]总统复职;任期;合法性;黎元洪[中图分类号]K25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873(2023)01⁃0162⁃07[作者简介]严泉,上海大学文学院历史学系教授2004441922年5月第一次直奉战争结束后,直系军人以拥护第一届民国国会与《临时约法》为标榜,号召南北实现统一。在直系的压力之下,皖系安福国会选举产生的总统徐世昌于6月2日被迫辞职离京,“于是所谓非法大总统退职之问题完全解决,而问题之中心,遂集于黎元洪复职之问题矣”。①在“法统重光”的一片拥戴声中,1917年7月初在张勋复辟事件中去职的黎元洪,一时成为北京政府新总统的不二人选。然而,黎元洪复职及任期争议却由此产生,并成为翌年6月13日直系发动驱黎政变的主要动因。延至今日,关于黎元洪复职的合法性,除李剑农先生有明确看法外,其他著作多是引用当时支持与反对黎氏复职的两种说法。李剑农先生认为黎元洪任期已满,无职可复。“袁世凯的总统任期,黎元洪补充未了,已经冯国璋的补充。冯氏满任去职又经过了三年,还要黎氏再来复职;这种‘法统’的理论,若把它所蒙政治上的外衣剥去,真不知从何说起。”②但是其著作并未展开详细的论证。至于黎元洪复职后的剩余任期问题,一般也多是引用时人关于其任期长短的不同看法,认为存在较多的争议,尚无定论。③一关于黎元洪复职合法性的争议直系方面早在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