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全镇人口性别比治理意见.docx
下载文档

ID:2123027

大小:21.38KB

页数:9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25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年全镇 人口 性别 治理 意见
全镇人口性别比治理意见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底性工程,也是我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方案生育法、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国家人口与方案生育委员会、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XX县区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实施意见。有效治理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营造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良好环境 加强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播送、信息网络、墙报、宣传品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现状及性别比失调的危害,使广阔群众自觉摒弃和抵抗选择性别生育的错误行为,倡导尊重妇女、关心女孩、男女平等的新风气。积极组织群众性文艺宣传活动,宣传男女平等的根本国策和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宣传女性成才的先进典型,大力加强新型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建设,为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气氛。镇卫生院和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特别是妇产科门诊、超声诊断室、流引产科室等,都要悬挂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别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全文,并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醒目标志。加强对全镇技术人员的管理和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别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做遵纪守法的模范。镇计生效劳站要按月组织方案怀孕夫妇孕前培训,将性别比问题和相关政策规定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实施政策推动,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要加快建立完善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六位一体〞的方案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积极实施对独女户、双女户的利益导向和保障救助政策。关爱独女户、双女户女儿出嫁后“空巢〞老人的生活,加快开展养老机构和养老产业,解除实行方案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完善和落实好方案生育村规民约,鼓励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消除对女孩的歧视政策和落后习俗,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通过宣传引导、利益导向,树立男女平等的村风正气,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根本转变。积极鼓励广阔妇女参与生产经营、社会管理、公共效劳,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 二、标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制度措施 标准对超声诊断技术监管制度。 一是加强专用医疗设备的管理,建立超声诊断仪购置、使用审批和登记备案制度,镇卫生院和计生效劳站要对本单位现有超声诊断仪应用情况进行登记,并分别向县卫生局和人口计生局备案; 二是标准超声诊断使用制度,镇卫生院和方案生育服站要坚决落实禁止使用超声诊断仪和进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责任制,把超声诊断仪、应用作为内部标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层层落实岗位职责,签订责任书,落实相应的奖惩措施。超声诊断仪使用应用工作实施双人工作制度,落实工作室进入许可、双人共同操作、检查结果共同签字负责等制度; 三是加强对超声诊断仪操作人员的选用和培训工作,要精心选拔政治素质高、纪律观念强、职业道德好、业务素质精的技术人员担任b超机操作员,并实行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签订岗位责任书,强化法制意识和组织观念。 标准和控制终止妊娠药物的流通、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是加强经营管理,标准流通渠道。对于终止妊娠药物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流通渠道进行销售,不得以其他手段进行促销; 二是加强终止妊娠药物专营制度和监督管理。终止妊娠药物属于处方用药,仅限于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使用,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行医者不得经营终止妊娠药物。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购置终止妊娠药物应当向供药单位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医师处方发药,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购置、使用记录; 三是严格检查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措施,镇食品药品监督、人口计生、卫生部门要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对终止妊娠类药物的经营、使用等环节,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违法经营、使用的,依法严肃处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准孕情跟踪管理和孕产期跟踪随访效劳制度。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孕前、孕期宣传指导和随访效劳,对有生育方案妇女实行孕前孕情跟踪管理告知制度,怀孕3个月内及时掌握并上报孕情。育龄夫妇怀孕后3个月内,应及时将孕情报告镇或村(居)计生管理效劳人员。充分发挥基层方案生育机构、医疗保健机构的作用,开展好孕前指导和咨询,做好孕产期保健工作,使已婚育龄妇女从孕前、孕中、产后都能得到及时、周到的效劳。通过加强对孕产期人群的随访效劳工作,详细记录孕产期各种特殊情况,及时准确地掌握育龄妇女的孕情和效劳需求,防止选择性别流引产,保护妇女的身心健康。政策内怀孕未经批准私自流引产的,视为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要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持二孩生育证的,收回生育证,不再批准其生育申请。 标准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政策内终止妊娠报告审批制度。 一是对伴性遗传性疾病的诊断,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村)、镇计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由县计生效劳机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后推荐到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保健机构或市人民政府人口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病残儿鉴定组进行诊断。经诊断确实因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可持医学诊断证明到省人民政府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 二是对于胎儿患有遗传性疾病、严重缺陷和妊娠妇女患有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妊娠妇女生命平安或严重危害妊娠妇女或胎儿健康的,由县级以上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机构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县人口和方案生育局审批,在县级以上方案生育效劳机构或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实施终止妊娠术; 三是对于经省人口和方案生育行政部门规定或批准的其他情形,有生育方案孕14周以上自愿要求终止妊娠的,本人须写出书面申请,镇方案生育部门签署意见,以及相关部门证明材料,报县人口和方案生育局审批,经县人口和方案生育局审查属实出具审批证明前方可实施手术。 标准实施妊娠手术审查通报制度。经批准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方案生育效劳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应与有关科室及相关人员签订责任书,标准和完善登记、审验、诊断、施术、报告等各项工作制度,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对于有生育方案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需终止妊娠的,应到县方案生育效劳站及人口和方案生育局审批后,方可施行手术;孕14周以上自然流产的,当事人要在24小时内向镇人口计生部门报告,由镇计生部门指派两名以上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口和方案生育局备案,否那么按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处理。 三、落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工作职责 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加强方案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利益导向政策,改革重男轻女的社会习俗,树立男女平等的生育观念,消除群众实行方案生育的后顾之忧;积极鼓励广阔妇女积极参与生产经营、社会管理、公共效劳,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严格落实孕情跟踪管理制度,有效遏制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现象的发生,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平衡。 计生办。协助政府具体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协调组织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卫生等部门制定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出生死亡报告等制度,并负责实施;建立孕情检查和访视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生育(重点为二孩)实施全程管理和效劳;负责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政策内怀孕流引产审批把关、自然流产审核备案等工作;加强对本单位b超操作医务人员的资格认定、审查和职业道德教育。 卫生院。积极宣传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b超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的技术标准,严格操作;对从事胎儿性别鉴定工作的b超操作医务人员要严格管理,并逐级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落实终止妊娠手术审查通报制度;严格执行在医院出生婴儿的统计和婴儿死亡、方案生育手术登记、报告制度,及时与人口计生部门的通报相关人口信息。 食品药品监管站。建立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管理、监督制度,并定期检查;严禁终止妊娠药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 派出所。依法打击溺杀婴儿和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结合户口登记和人口统计工作,为人口计生部门提供与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关的数据资料;及时依法查处阻碍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文化站。加大人口、资源、环境的国情和方案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树立尊重妇女、男女平等、婚姻自由、邻里和睦的良好社会风气;倡导性别自然选择,宣传人为选择性别的社会危害;禁止出版发表宣扬胎儿性别选择的书籍和文章。 教育办。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宣传我市人口市情和方案生育政策,宣传性别平衡对社会开展的重要性;在实行教育救助等相关政策时方案生育独女户、双女户优先优惠。 民政办。加强婚姻管理,维护妇女婚姻自由的权益;推动妇女参政议政,农村村委会中至少有一名女性成员,提高村民代表中女性成员的比例;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加快敬老院建设,提高敬老院的管理水平和效劳水平;加强农村社会救济工作,在制定和落实农村低保等保障、救助政策时对独生子女户、双女户方案生育家庭给予优先优惠。 劳保所。制定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就业、男女同工同酬的政策,加强妇女就业培训,提高妇女就业水平,消除对妇女的就业歧视;在建立健全根本养老保险、根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制度中坚持男女平等原那么,并对独生子女户、双女户方案生育家庭给予优惠。 农业办。加大对农村妇女的实用技术培训力度,积极开展适合妇女参与的农业产业工程,支持农村妇女开展经济,增强妇女的经济参与能力;在农村土地承包中维护妇女的合法承包权益。 妇联。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实施妇女开展纲要和儿童开展纲要;制定维护妇女权益的政策措施,积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鼓励妇女参政议政,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加强对妇女知识技能和就业能力的培训,深入开展“双学双比〞活动,提高妇女自身素质,支持妇女开展经济,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文明家庭〞创立等活动,倡树男女平等的新风正气。 四、加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实现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平衡和稳定,镇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抓好负责全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调度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切实抓好相关制度的标准和落实。要实行常年有奖举报制度,违反规定的行为被检举后查实的,给予检举人不低于二千元的奖励,奖励资金可以由财政部门安排,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对检举人的身份予以保密。对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参与或帮助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伪造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违反规定销售或者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违反规定购置和使用超声诊断仪而未向卫生行政部门或者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的机构、单位和个人,以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相关行政监管人员,要严格按照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第十七至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法严厉查处,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要把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作为人口和方案生育责任目标考核和单位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相关工作的开展和制度的落实情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