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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图书
阅览室
制度
图书阅览室制度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效劳,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并按上级规定进行图书分类摆放,做到帐物相符。
3、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控制在2023套以内,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4、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5、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一般不出借。特殊情况需借者,应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6、借阅者应保护书籍,不得污损、涂改、撕剪,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按规定进行赔偿。
7、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8、教工调离、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那么,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一、阅览室内的报刊杂志一律不外借,不得带出室外,阅读完后请放回原处。
二、按学校规定的班级到阅览室时,要组织学生有秩序地进入室内,自觉遵守图书开放时间,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指导,服从班级管理员的指挥。
三、要保护桌、椅及室内一切用品,不得随意挪动室内设施,不准在书台、墙壁上乱刻乱画,如有损坏要赔偿。
四、讲究文明礼貌,请讲普通话。室内要保持安静,说话、走路要轻声,不准喧哗、打闹,不阻碍他人读书。
五、要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清洁,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果皮纸屑、杂物,严禁在室内吸烟、吃零食。
六、不许在室内的报纸、期刊上乱写、乱画、剪裁,如发现按定价的二至四倍赔偿。
七、图书开放时间到后,学生要立即将图书放回指定位置,有秩序地离开阅览室。
八、学生离开阅览室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1、图书室是学习扩大知识领域的阵地,读者必须自觉遵守借书规那么,保证图书流通,协助搞好开放工作。
2、师生借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借阅手续,借书时应遵守纪律,排队进入,注意安静,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进入书库。
3、借书证应妥善保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和代借,假设有遗失须向本室申请补发。
4、学生每次借书凭借书证以一本为限,时间不超过二周,过期须办理续借手续;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3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最多2本,借期1个月以内;逾期不还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借书人不得将手提包、书包等带入图书室,对所借图书要及时检查,如发现污损、撕开等情况要主动向管理员说明,否那么自行负责。
6、保护图书,人人有责。所借图书不得卷、折、涂、缺、划,假设有污损、撕页等损坏情况,应按规定赔偿。
7、借书时将借书证交出,等还书后再续借,不再续借应退还借书证。
8、学校图书室资料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校长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前方可借出。数量极少的工具书、特种书、装订的报纸、杂志一般不外借。
学校的图书、报刊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研究的必备工具,是学校的财产,广阔师生应珍惜保护。所借图书不得逾期、污损、撕剪、圈点、批注、遗失,不得偷窃图书,如有上述情况,应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它图书抵充。如确实无法购到新书,不管新旧图书均以原价加倍赔偿,具体规定如下:
一、普通书刊遗失,须根据学校图书室藏书的复本量、流通量及该书现行实际价值赔偿1—3倍。
二、成套书刊(刊以年为单位)、系列丛书遗失1本者,按全套价赔偿(其余各册不给该读者);遗失2本以上者,按全套价的1—2倍赔偿(其余各册不给该读者);遗失全套者,视其“价值〞按全套价的1—3倍赔偿。
三、凡在图书、报刊上批注、圈点,将书刊污损者,按实际损害程度予以批评教育、写出书面检讨,作适当赔偿。凡将书刊撕毁、拆散1页以上者,按全本书刊实际价值赔偿1—2倍。
四、对偷窃书刊、报纸者,除追回原书外,须写出检查,并处以3倍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须报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五、图书报刊借出后借阅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到期需续借须重新办理借阅手续。逾期不还者,超期一个月按丧失图书处理,赔偿1—3倍。
六、图书室一切图书、设施均为公共财物,使用者须倍加珍惜。凡损坏、遗失本馆书刊及设施者,须在一个月内赔偿,赔偿前本室对该人停止借阅。
七、图书室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失职等,严重损坏图书报刊,按谁负责管理谁赔偿的原那么,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同时给予批评教育,甚至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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