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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基本农田
划定
方案
根本农田划定方案
工作方案
XX县区国土资源局XX县区农业水务局
二〇一一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根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守我县耕地和根本农田红线,确保根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根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23"167号)、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根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23"218号)、X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技术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23]818号)等文件,按照根本农田调整划定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依法依规、标准调整;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的要求,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根本农田保护目标,科学划定永久根本农田,全面提升根本农田保护水平,努力实现根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并重。深入开展“保护责任社会化、根底工作标准化、日常管理制度化、执法监察网络化、动态监测信息化〞的根本农田保护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根本农田的成效,确保国家粮食平安。
一、根本原那么
(一)依法依规,标准调整
严格按照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根本农田保护指标,根据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23"51号)文件相关规定及根本农田调整划定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相关技术要求,标准调整。
(二)确保数量,提升质量
根本农田调整划定后,保护面积不得低于上一级规划下达的指标;划定后的根本农田中非耕地、坡耕地的比重应有所降低,总体质量等别应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
(三)稳定布局,明确条件
要尽量保存原有根本农田中的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杜绝根本农田“保远不保近,保劣不保优〞等问题。新划定为根本农田的土地利用现状必须是耕地。规划期内已经确定必须占用的耕地不得划为根本农田。应当将现状根本农田中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不可调整的、达不到耕地质量标准的农用地划出。划定后的根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应当有所提高。
(四)落地到户
结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将根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把划定的根本农田落实到承包农户,记载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保护责任。签订或更新根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依据根本农田保护条例层层落实保护责任。
(五)图、数、地一致
根本农田保护图、根本农田数据库、统计表、根本农田保护台帐等标准、齐全,与实地相一致。
二、工作任务应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根本农田上图成果,结合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全面把握并衔接好根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成果验收和报备等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和完善永久根本农田划定工作。确保我县根本农田划定面积不得少于确定目标7万公顷。将我县根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健全相关图、表、册;设立统一标识;落实保护责任;建立根本农田数据库,实行永久保护。
(一)落实根本农田地块
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根本农田上图成果根底上,编制根本农田划定方案,将规划确定的根本农田逐图斑落实根本农田地块,明确根本农田的地块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以及片(块)编号。
(二)健全相关图表册及保护台帐
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编制标准分幅根本农田保护图、乡级根本农田保护图、县级根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根本农田调整划定分析图,填写根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保护责任一览表并形成相应统计汇总表。根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编制在全要素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线划图上,以相应的图例图示,反映根本农田地块和保护片(块)的空间位臵和编号,加注界桩和保护牌设立等信息。健全保护台账,夯实根本农田电子政务管理根底。县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要健全台账,加强根本农田图、表、册管理。乡(镇)政府要根据根本农田保护专题图,对每一宗根本农田保护地块涉及的保护责任信息、土地承包经营信息和质量信息等进行收集、整理,建立根本农田保护信息表、册。县农业部门要建立根本农田质量数据库。
(三)设立统一标识
根本农田划定后,按根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志牌设立规定(国土资发"2023"304号)的要求,设立统一标准的根本农田保护牌和标识。
每个根本农田保护区应设立标志牌,公路等交通沿线和城镇、村庄周边的显著位臵应增设标志牌。一定规模以上及集中连片程度较高的根本农田保护片(块)也应设立标志牌或界桩。
(四)落实保护责任
划定的根本农田按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根本农田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23"167号)文件要求,落实到村组和承包农户,逐步将根本农田标注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责任,签订或更新根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依据根本农田保护条例层层落实保护责任。
(五)建立根本农田数据库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根本农田上图成果XX县区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为根底,根据划定的根本农田成果,建立根本农田数据库,将根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逐步实现县域内数据库联网互通。
三、技术流程
结合我县实际,永久根本农田划定工作与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同步实施,相互衔接。根本农田划定工作大体分为工作准备、组织与实施、验收上报三个阶段。
(一)工作准备
1、资料收集
收集的资料应真实、合法、有效、齐全、实时,包括以下方面: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料
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数据库、文本及说明;涉及根本农田的规划调整有关成果和审批资料。(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年度变更调查资料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报部备案成果;2023年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资料。(3)根本农田划定资料
图件资料:标准分幅根本农田保护图,乡级根本农田保护图,县级根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县级根本农田保护规划图)、县级根本农田调整分析图。表册资料:根本农田面积统计表、汇总表,根本农田台账等表册。
数据库资料。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根本农田上图成果数据库。
文字资料。根本农田划定的相关文字资料。(4)其他土地管理相关资料
建设工程依法占用根本农田的用地审批资料;农用地分等资料;涉及根本农田的生态退耕及灾毁资料;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相关资料。
2、分析与核实
(1)按照“由下至上〞的原那么分解指标、确定指标为确保根本农田指标下达的合理性、科学性,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报部备案成果,分别以村、乡镇为单位,逐级汇总耕地面积作为分解下达根本农田保护指标的依据;以上一级规划下达的县级根本农田保护指标为准,逐级分解各乡镇、村根本农田保护指标。
(2)按照“由上到下〞的原那么形成标准分幅根本农田保护图
以二调乡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根据各乡镇的根本农田保护指标,结合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图—县级根本农田保护规划图确定的边界,编制乡级根本农田保护图。以二调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根据各村的根本农田保护指标,结合乡级根本农田保护图确定的边界,逐地块(图斑)落实根本农田,编制标准分幅根本农田保护图,作为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3)外业调查核实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确定拟调出、调入的地块,并到实地勘察,结合农用地分等成果,核实拟调出、调入根本农田地块的空间位臵、数量、地类、质量等级等现状信息并以根本农田图斑为工作单元,开展外业调查,落实保护责任。
3、调整划定方案的编制与论证(1)调整划定方案的编制
根本农田调整划定方案由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包括:
a)根本农田调整划定方案
包括。调整划定方案文本及说明;拟调整划定的地块清单(含地块坐落、片(块)编号、地类、面积、质量评价信息等);涉及调整划定的相关图件;调整划定前、后的根本农田汇总表等。
b)相关附件
包括。调整划定地块的实地勘验报告;专家论证意见;相关部门意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数据库、文本及说明;涉及根本农田的规划调整审批资料与有关成果;跨州县补划根本农田的,应提供调出、调入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其他必要附件等。(2)调整划定方案论证
对于根本农田调整划定方案,应从组织、经济、技术、公众接受程度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征求村民意见,取得相关权益人同意,做好与相关方面的协调。经反复协调仍有异议的,应提交县级人民政府审定。
(二)调整划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照经审批通过的根本农田调整划定方案,根据调整划定的技术方法与技术要求开展调整划定工作,落实根本农田保护责任,及时设立统一标准的根本农田保护标志,建立、更新数据库、图件、表册等根本农田相关资料,填写根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
(三)调整划定成果的验收与上报
1、验收方式
根本农田划定验收采取内业审核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根本农田上图成果、经批准的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对划入地块进行比照分析并实地核实。
2、验收程序
(1)县级自验、州级初验根本农田划定验收按照县级自验、州级初验、省级验收,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县级对划定成果进行全面自验后向州级提出验收申请。州级组织对根本农田划定工作的各项内容进行初验,按照每个县不低于新划入根本农田总面积50%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核实;检查符合要求的,州级向省级提出验收申请,按照不低于新划入根本农田总面积15%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核查。(2)省级验收
根本农田划定成果,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农业部门验收。(3)国土资源部复核
根本农田划定成果经省级审核后,由省统一将根本农田划定数据库成果上报国土资源部复核。复核的重点内容是:各省根本农田保护面积是否到达国家下达的规划目标;以县为单位具体核实是否将根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图件,划定地类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做到图数地一致等。必要时,国土资源部将会同农业部组织开展实地抽查,对复核、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反响给有关省(区、市),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业部门负责催促整改。(4)省级确认
经国土资源部复核认定各项成果符合要求且经省审核通过的,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发验收确认函。根本农田图表册、数据库、标志牌等其他成果不标准的,要求整改完善后再核发验收确认函。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划定根本农田数量未到达保护任务、质量与上一轮划定根本农田比明显降低、划定根本农田地类不符合要求的,认定根本农田划定成果验收不合格,责成有关县(市、区)整改纠正后重新申报验收。
3、成果报备
根本农田划定成果经省级验收确认后,各地应将根本农田保护信息逐级备案,实现乡、县、州、省、国家五级备案。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业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根本农田保护信息包括电子信息和纸质资料信息。根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相关工作报告等纸质资料信息备案到省;数据库等电子信息、备案到国土资源部,同时抄送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具体报备方式和要求另行通知。各地应在乡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后四个月内,完成根本农田保护信息逐级备案工作。报备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