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治理规定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文明施工、平安消费、科学治理,推行现场治理责任制。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治理,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统一治理下,对分包工程施行现场治理。第六条工程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治理。施工现场治理人员执行职务应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明确岗位责任。第七条建立监理或总包单位能够受建立单位的委托,协调施工现场内由建立单位直截了当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第八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的主管单位或部门审批。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按照总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第九条建筑工程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展。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临时占用道路的,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确定前,建立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报请规划、城建、公用设备治理等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四周建筑物、防汛设备、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建筑施工现场进展检查,制定相应的技术平安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障现场场地平坦,水通、电通、路通。第十一条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放置统一规格的施工标牌及施工平面图,标明工程工程名称、建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建筑面积、层数、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备。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和平安防护等设备。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周边应按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装配式围档,围档材料须优质、平安。高层建筑、临街建筑必须设置封闭式平安防护设备并到达以下要求:(一)市区景观街路、广场、繁华地区施工现场围档高度为2米,其他路段施工现场围档高度不低于〖QS〗〗1.8〖QS()米;学海无涯(二)高层建筑(〖QS〗)35〖QS()米以上〗必须全封闭作业,自下而上对建筑物进展紧密围档,直到粉装饰工程完毕,方可撤除围档;(三)施工现场内各类暂设设备一律不准超出围档高度,暂设房(棚)顶一律朝场内坡向;(四)平安防护网等设备要架设整齐,围护设备破损要及时更换。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内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要严格分隔,在危险区域、部位及通道处要有警示标语和必要的平安防护措施。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保证道路畅通,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