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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三重
决策
制度
实施方案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3】
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将领导班子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工程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如下方案:
一、高度重视,夯实根底,增强决策的标准性
公司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坚持抓教育、建制度、保管理,不断夯实决策根底,确保公司健康运行。
(一)班子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班子应坚持按照集体领导,会议决定的原那么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正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行使权力,防止权力滥用。
(四)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有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公司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时,针对决策内容各自不同特点,分类实施,突出重点,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凡属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工程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的事项必须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任何班子成员不得擅自决定。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需要报送xx决议的事项:
1、公司制订的开展战略、开展规划及实施方法;
2、公司未列入年度投资方案的投资工程,或超过年度投资方案中该工程预计投资额10%以上的投资;
3.选举和变更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4.选举和变更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5.公司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7.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8.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9.公司重大对外捐赠、赞助;
10.公司章程修改;
11、公司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
12、公司向其没有产权关系企业提供担保的;
13、公司副职以上领导干部的出国、出境情况;
14、涉及公司领导及职工的工资、奖励、住房、公务用车等事项;
15.其他按照规定需要报送xx决议的事项。
(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
1.公司经营方案和投融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国有资产、产权处置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6.拟订公司合并(兼并)、分立、上市、解散、合资、股份制改造、破产或变更形式等重大事项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臵;
8.制定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
9.决定公司经理层工作分工;
10.听取公司总经理工作汇报,批准公司经理层工作报告,检查、监督、考核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和公司经营业绩;
11.决定公司员工薪酬分配方案;
12.决定集团及所属各单位到达规定条件、需由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13.制订或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审议和批准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
14.上级机构授予董事会的其他职权;
15.法律法规规定及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应由董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三)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
1.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拟订公司年度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方案;
3.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方案、投融资方案;
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拟订公司根本管理制度;
6.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7.根据董事会授权,其他应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
(四)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1.听取和审议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方案、根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方案、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查同意或者否决集体合同草案、劳动合同方案、薪酬调整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奖惩方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评议、监督企业各级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5.选举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审议其提请的重要事项。
(五)党委决定的事项:
1.集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决议的意见和措施;
2.公司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年度工作方案;
3.制订党的建设重要制度;
4.公司领导班子建设;
5.公司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6.领导干部考核方案;
7.公司违纪党员领导干部的处理、不合格党员领导干部的处置事项;
8.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推荐上报;
9.呈报上级党组织的重要请示、报告,公司党的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的工作报告及重要会议文件;
10.企业文化建设;
11.党委职责范围内其他有关的重要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公司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确实定;党的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等选举方案和推荐人选名单。
重大工程安排事项,是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工程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
(一)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重大技术改造、重要新产品开发,建设工程立项及建筑、安装工程、机电设备的招投标,物资采购和购置效劳;
(二)融资、对外担保工程;
(三)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公司或者上级机构所规定的公司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
(一)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
(二)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三)公司统一管理对外捐赠、赞助事项。
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领导班子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要做到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采取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代会及党政联席会等会议形式,经集体研究讨论后作出决策。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或总经理等可根据议题设置和实际需要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每年度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提前10日以书面、 或 的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应当于会议召开1日前以书面、 或 的形式通知各位董事和监事。
(一)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原那么上至少提前24小时与公司党委沟通,听取党委的意见,党委不同意或者党政主要领导意见不一致的,一般不提交会议。进入公司董事会、经理班子的党委成员,应当贯彻公司党委的意见或者决定。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方式对有关议题进行充分酝酿,履行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听取、吸收各方面意见。
(三)需要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按有关法规或政策的规定应征求上级机构派驻监事会意见的,在研究决策前,应报告上级机构监事会,请其参加有关会议或提出意见。
(四)将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理由及结果,形成会议记录,存档。
(五)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回避事项的,应按照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四、“三重一大〞决策的执行
(一)“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主要领导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
(二)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存,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或主管部门反映意见。
(三)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走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
公司党委要切实履行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积极开展党内监督和效能监察,并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假设干规定等规定和本细那么,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把领导人员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考核评估。
(一)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是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
(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决策执行情况,应当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的重点内容,自觉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同时,要作为企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应通过一定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公司党委组织部、工会要注意收集广阔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并及时向公司党委报告。
(三)公司党委应当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任免、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评价的重要依据。
六、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细那么的行为,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进行问责和追究纪律责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依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假设干规定、关于的实施方法(试行)等,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违反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予以责令清退。
第二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那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那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标准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开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那么。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那么:
(一)凡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工程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