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各类
工作
实施方案
汇编
工作实施方案汇编(7篇)
目录
1.XX市XX区数字家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
2.XX市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 8
3.XX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16
4.XX县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20
5.XX镇2022年度乡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8
6.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实施方案 32
7.今冬明春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35
XX市XX区数字家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和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部署,推进数字家庭建设,提高居住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建标〔2021〕2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数字家庭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22〕296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化住房供给侧改革,深度融合数字家庭产品应用与工程设计,强化宜居住宅和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数字家庭产品消费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进民生福祉。
二、试点目标
2025年8月前,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消费模式,推动构建比较完备的数字家庭标准体系。实现XX区新建全装修住宅和社区配套设施,全面具备通信连接能力,拥有必要的智能产品;既有住宅和社区配套设施,拥有一定的智能产品,数字化改造初见成效;初步形成房地产开发、产品研发生产、运营服务等有序发展的数字家庭产业生态;健康、教育、娱乐、医疗、健身、智慧广电及其他数字家庭生活服务系统较为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基础设施建设部分
加大住宅和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开展智能信息综合布线,部署感知终端,做好智能家居产品数据汇聚,推广综合信息箱应用,实现千兆光网和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高速无线网络覆盖,安装e政务自助机,e政务自助机应包含交警、出入境、房管等服务。推动智能家居产品、用户、数据跨企业互联互通,推动数字家庭固定终端设备全面支持IPV6,实现推动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与智能家居的协同应用。
(二)数字家庭平台建设部分
建设开放的数字家庭系统基础平台,加强与智慧物业管理、智慧社区、智慧养老、智慧健康等信息系统以及社会化专业服务平台等的对接,满足居民线上获得政务、社会和产品智能化服务等需求。推动数字家庭平台应用,强化物业、健康、教育、养老、娱乐、医疗、健身、智慧广电及其他生活服务行业与数字家庭行业跨领域创新融合。
(三)新建住宅部分
2023年起XX区招拍挂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应满足居民获得家居产品智能化服务的需求,引导新建住宅在一次性装修中增加必要的智能产品。包括居民更加便利地管理和控制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家居产品与家居环境的感知与互动,防范非法入侵、不明人员来访,居民用电、用火、用气、用水安全,以及节能控制等。
(四)既有住宅部分
1.示范启动阶段(2023年底前)。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XX区禹洲尊海小区智能化改造,邀请有意向的相关XX本土企业协助开展智能家居应用场景线下体验点,延伸惠民利民的智慧生活应用场景,建设数字家庭改造示范小区。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评估、边推广”的原则,将示范区范围延伸至未来海岸社区数字化建设,完善家庭网络基础设施,提高满足数字家庭提升需求的电力及信息网络连接基础能力。
2.增点扩面阶段(2024年底前)。充分归纳提炼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全面启动XX区全域城市社区数字家庭建设工作。充分调动房地产开发、产品研发生产、运营服务相关市场主体参与数字家庭建设。加大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着重在嵩屿街道推广一批数字家庭示范小区,培育一批新型消费示范小区和领先企业,提高社会各界对数字家庭建设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树立良好社会经济效应,形成可复制、可持续的试点经验和生活模式。
3.巩固深化阶段(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XX区全域城市社区数字家庭建设,构建起完备的数字家庭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
四、组织保障
(一)明确职责分工
建立“市级指导、区级统筹、街道牵头、社区协同、业主参与、企业配合”的试点工作推进机制。XX区政府要落实试点主体责任,成立XX区数字家庭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试点区域特色出台政策,全程统筹协调推进试点项目建设,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密切配合、合力推进。
(二)制定改造方案
XX区政府牵头,区建设、发改、财政、资源规划、市政、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以及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居民代表等参与配合组成街道工作专班,按照“一社区一方案”的原则,依照“加大住宅和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部署感知终端,强化户外公共区域数字化提升,引导户内智能家居覆盖”的标准,引入金融机构、基础通信运营商、社会资本结合小区居民问卷摸底户内智能信息综合布线、智能家居增设意愿,制定具体改造方案和家庭消费奖补方案,形成数字家庭建设项目清单。
(三)落实资金保障
探索建立“政府奖补一点,企业让利一点,居民自费一点”合理共担的资金筹措机制。新建住宅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出资全面落实项目的通信连接铺设,为智能产品应用奠定基础。既有住宅部分,符合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按照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机制执行;业主户内智能产品消费部分,立足居民消费新需求,XX区政府给予一定比例消费补贴,鼓励居民出资采购户内智慧家庭设施设备,推动数字家庭产业协同发展。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数字家庭试点工作,探索由社会资本通过“投资-建设-运营”的方式出资建设和维护数字家庭平台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政府通过长期专营服务设施落实投资权益及政府采购公共管理智能化服务方式予以补偿和激励,推动社会资本实现“微利可持续”的模式。
(四)加强施工管理
项目的实施参照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机制执行。区建设局指导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会同施工单位科学制定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扰民;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明确现场联络人,接受居民群众投诉、咨询及监督;项目完工后,由街(镇)组织区建设局、社区、业主委员会(居民自治小组或业主代表)和设计、施工、监理、智能产品等单位共同验收。倡导由一家网络通信企业牵头组织实施通信管线集中整改,统一清理未按期完成割接或无主的网络通信线路。设计、施工、智能产品等技术团队要现场提供全过程技术服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对隐蔽工程全过程监管。
(五)持续宣传推广
试点过程中,XX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边实施边总结,充分归纳提炼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评估,复制推广。要加大对优秀试点示范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结合数字家庭智能家居线下体验馆以及线上体验模型展示,提高社会各界支持、居民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提升数字家庭产品消费服务供给能力,促进形成良好社会经济效应。
XX市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市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市市场主体发展现状,强化对市场主体的培育扶持,把发展质效及时转化为经济发展成果,经充分研究XX实际后确定,在全市开展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对全市市场主体同步开展全面摸底登记、精准回应诉求、细化整理分类、分层培育扶持、及时纳统申报,做到边登记、边服务、边分类、边培育、边纳统,确保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一)全面摸底登记。按照“横到边、纵到底、无遗漏”的原则,对全市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按附表(见附件1-4)规定的项目、指标进行登记。未在XX注册登记,其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在XX的市场主体也在这次登记范围。
(二)精准回应诉求。各责任单位在全面登记过程中,认真听取市场主体对政府部门的诉求,特别是发展中面临的困难、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准确把握企业诉求和问题,并进行梳理分类、建立台账。同时,根据企业诉求,做好惠企政策推送、问题交办督办、跟踪调度、协调解决等方面工作。
(三)细化整理分类。按纳统标准对全市市场主体分为5类:①在库“四上”企业;②已达到“四上”条件尚未纳统的企业;③准“四上”企业(达到纳统企业标准80%);④“种子”企业(达到纳统企业标准60%);⑤其他单位(主要包括除去以上4类之外单位及未在XX注册登记但其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在XX的市场主体)。在整理分类的基础上,镇街和职能部门分别建立“四上”单位库、准“四上”单位库、“种子”单位库和其他单位库。
(四)分层培育扶持。对在库“四上”企业,建立预测预警、分析研判、闭环解决问题机制,确保企业依法依规应报尽报;对已达到“四上”条件尚未纳统的单位,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事求是,及时纳统;对准“四上”单位,实时监测企业成长情况,精准培育,制定纳统计划;对其他单位,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建立台账,重点挖潜培育和解决“业务回流”问题。
(五)及时纳统申报。对达到纳统标准的单位,要认真分析生产经营状况,帮助其完善纳统材料,及时进行月度或年度纳统申报。
同时,对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及其他单位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全面调查、及时纳统。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统筹领导下,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推进,特别是问题交办和协调解决;负责调度通报各镇街、开发区、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二)压实属地责任。各镇街、开发区对本辖区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负总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三)落实部门职责。
统计局负责企业纳统入库工作,结合纳统工作最新要求,做好具体纳统工作业务指导,做好企业(项目)的资料审核和程序申报,开展纳统工作集中培训,及时调度、反馈企业纳统工作进展情况。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配合统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统组织申报工作,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协调做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纳统组织申报工作;负责仓储业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提供在本辖区内登记的内资企业清单,包括基本单位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登记注册类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按照“月度更新,动态维护”的原则及时提供最新信息,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全过程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管理服务、广告、知识产权服务、质检技术服务等行业。负责提供本辖区内登记的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单,包括注册地址、经营范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按照“月度更新,动态维护”的原则及时提供最新信息,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全过程工作。
税务局负责提供本辖区内单位营业收入、纳税额等信息,并按照“月度更新,动态维护”的原则及时提供最新信息,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全过程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信、工业设计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牵头协调做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组织申报工作;负责精准服务市场主体中涉及民营企业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负责邮政基本服务、快递服务、其他寄递服务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协调做好规模以上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纳统组织申报工作。
商务局负责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务服务业、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业、家用电器修理服务业、家庭服务业等行业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会同外事部门负责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工作中涉及外资外企相关市场主体组织协调工作;牵头协调做好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纳统组织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