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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篇)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讨发言、心得体会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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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 学习 推进 领导干部 能上能下 规定 研讨 发言 心得体会 汇编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讨发言、心得体会汇编(6篇) 推进能上能下 激励担当作为 近日,中办印发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xx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有哪些特色亮点?如何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多个地方和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并表示,《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总结吸收近年来干部队伍建设新鲜经验,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有利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有利于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有利于激励广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一、以刚性制度加大能上能下推进力度 《规定》明确指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 xx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xxx说:“有的地方单位对干部的‘下’有顾虑,怕引起矛盾,怕不好做干部的工作,对实绩平平但没有硬伤的,往往不愿进行调整。实际上,这影响了干部队伍的有机更新,贻误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这些年,xx省委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不管是部门单位还是市县乡领导班子,不管是副职还是正职,只要不担当不作为就坚决调整。20xx年xx省第xx次党代会以来,共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省管干部xx名。实践证明,只有让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下’,才能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才能更充分地调动干部干事的积极性。” “在实际工作中,推进干部‘下’的一个突出难点在于如何将那些存在一定问题、但还不到严重违纪违法程度的干部调整下来,这一直是一个不太好把握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思想上有束缚‘不愿下’、界定上有弹性‘不好下’、担当上有畏难‘不敢下’。”湖北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雷文洁说,《规定》鲜明地提出“本规定主要规范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领导职务所作的组织调整”,并进一步健全了“下”的机制、明确了“下”的依据、畅通了“下”的渠道、强化了“下”后管理、传导了“下”的压力,以刚性制度加大能上能下推进力度。这让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的干部感受到巨大压力、产生强烈的危机感,必将有力激励干部忠诚履职、担当尽责。 “如何让那些没有过错却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与现实要求不相适应的干部‘下’,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干部‘下’得合理、‘下’得合规、‘下’得服气,下来的领导干部如何更好发挥作用,此前在制度规定上还不尽完备。如今,《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下’的标准、规范了‘下’的方式、优化了‘下’的程序、完善了‘下’的渠道,是解决能下问题、解决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关键一招。”水利部人事司司长侯京民说,能下只是方法手段,根本目的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领导干部对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牢记初心使命,增强信心斗志,提升能力素质,不懈拼搏奋斗。 二、经过修订,《规定》的重点更加突出、标准更加清晰、措施更加管用、责任更加明确 《规定》这次修订新增x条内容,整合、删除x条。大家认为,经过修订,《规定》的重点更加突出、标准更加清晰、措施更加管用、责任更加明确。 “相较于20xx年中办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规定》更加聚焦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一系列条款的针对性、操作性也都很强。”xxx说,比如,《规定》明确把“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精神状态差”列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之一。xx在这次市级领导班子换届中,对xx名符合继续提名资格、但履职表现一般的干部,特别是工作总出问题的,提前安排转岗或退出领导岗位;有xx名县(市、区)党政正职因适岗性不够、工作不得力被调整。再如,《规定》增加了“政绩观存在偏差”的情形,这也非常有针对性。近年来,一些地方干部盲目大干快上、乱铺摊子,也被组织调整下来。从实践效果看,这类干部“下”能够很好起到调整一个、触动一批、教育一方的效果。 xx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xx说,让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下”之有理、“下”之有据是推动干部“下”的关键所在。《规定》作出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规定。比如,针对“下”的情形,将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具体情形由原来的xx条增加到xx条;针对“下”的程序,进一步完善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x个具体程序。针对“下”的安排方式,区分不同情形,采取平职调整、转任职级公务员、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对非个人原因或者健康原因不能胜任现职岗位的,强调应当从事业需要和关心爱护干部出发,予以妥善安排。 谈及这次修订的特色亮点,侯京民说,《规定》更加突出政治标准,明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同时增加“政治能力不过硬,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这个“下”的具体情形;更加注重激励担当作为,比如强调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工作中的失误;更加体现关心关爱,强调对非个人原因或者健康原因不能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从事业需要和关心爱护干部出发,予以妥善安排。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部副部长雷鸿谈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把功夫下在平时”的工作要求。她说:“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问题、不适宜的xx余名局处级领导干部未予启动选任工作程序,对业务能力欠缺、存在廉洁风险的xx余名三级高级法官不予晋升法官等级。认真学习《规定》,我们深刻体会到,今后工作中,发现培养干部要坚持知事识人,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考察干部;管理使用领导干部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 《规定》还明确,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及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认定确属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及时予以调整。“这进一步增强了年度考核的刚性约束作用。我们要不断推动干部考核指标客观化、考核手段信息化,特别是做好考核结果的分析运用工作,在表彰奖励、加强管理、干部调整等工作中将其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加以运用。”雷鸿说。 三、抓好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引导、激励、约束作用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把贯彻执行《规定》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重要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引导、激励、约束作用。 对此,xxx说:“xx省委组织部将把学习贯彻《规定》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准确把握精神要义,同时结合xx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有针对性细化‘下’的情形,健全常态化分析研判、纪实报备等配套机制,加强领导班子运行分析、监测预警,全面立体透视察人识人,更好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提供依据。” xx介绍,xx将通过加强学习培训、制定配套细则、加强督促检查等一系列举措,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实际工作中,对具有《规定》中‘下’的情形的,我们要充分研判‘下’的依据,严格履行‘下’的程序,合理运用‘下’的方式,坚决按程序进行调整。对制度执行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xxx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化常态化。比如,抓实知事识人,探索建立知事识人大数据平台,完善以事为中心的知事识人机制,组织抓好省管领导班子运行及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调研评估,加大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甄别力度;抓住分析研判,细化完善核实认定的工作机制,实事求是给予评价认定,作出合理调整安排,让“下”的干部适得其所,切实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抓好跟踪管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定期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状况,帮助“下”的干部明白为什么“下”、“下”了之后怎么办;抓严督促检查,坚持实行纪实报备制度,每年对全省各级“下”的干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做好《规定》执行情况评估,指导并推动各地各单位常态化抓好落实。 xx说:“我们将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工作责任。把《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报告两评议’、巡视巡察等内容,纳入党组书记年度考核述职内容,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不搞好人主义,不搞避重就轻,不搞打击报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激励干部精神抖擞走好新的赶考之路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始终保持百年大党生机活力的战略考量,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成果。《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干部要高标准严要求,不能把标准降低到不违纪违法就行的水平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重大举措,出台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试行x年来,在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促使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迈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挑战、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以往更加错综复杂。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务必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严管实、建好建强,让干部精神抖擞起来,通过新陈代谢保持生机活力和组织机能健康。此次修订,就是要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增强信心斗志,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踔厉奋发、笃行不怠,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实现能下,根本目的是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干部能上能下本是正常的规则,但长期以来,能上不能下的问题普遍存在,上来容易下去难。从实际情况看,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洗礼,干部队伍整体面貌有了很大改观,但仍存在一些与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不适应的现象。比如,有的政治能力不过硬,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有的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想为;有的能力平庸、思路不清,不会为;有的急功近利、盲目蛮干,乱作为,等等。如果任由这些庸懒散躺、推拖绕躲的人占着位子不干事,必将贻误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新修订的《规定》,着眼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这个重点和难点,对具体情形、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优化完善,进一步提高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将有力推动形成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鲜明导向,激励广大干部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健全和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书记和组织部长要带头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不怕得罪人,推动《规定》精准落地见成效。要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准确认定下的情形,充分研判下的依据,严格履行下的程序,合理运用下的方式,注重用好干部考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统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等方面结果,使干部下之有据、下得服气。要严明工作纪律,不得搞好人主义,不得避重就轻、以党纪政务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者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处分,不得借机打击报复。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对下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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