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4页关于做好2023年2023年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认真做好202223-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进一步标准我校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原那么及依据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具体负责。严格按照安徽科技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那么等文件规定,注意区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对象、条件要求、评审程序等方面的政策区别,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和规定的程序,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评审范围和条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其智育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需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2023%。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综合考评排名位于班级前15%;假设排名低于前15%,那么综合考评需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排名前三名。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为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即不含11级预科生)。其他评选条件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三、评选程序各学院认真履行个人申请、班级讨论、学院评审和公示等程序。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初选名单必须由各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并履行公示程序,报学校领导研究通过并公示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审批。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由各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并公示后报教育厅备案。第2页共14页四、材料报送1请各学院2023月15日前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材料报学生处,11月4日前将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报学生处。报送材料如下:1、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3、202223-2023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5、202223-2023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6、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以上材料格式要求如下: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的报送,省教育厅将对各校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对存在材料或表格填写不完整、不标准、错漏等情况的推荐对象,将不予通过。2、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