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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进一步
发挥
政协委员
主体作用
对策
研究
进一步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对策研究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职的主体,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是做好政协工作的重要根底和关键环节。近年来,市政协坚持以委员为中心,以制度为保障,努力为委员履职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提供保障,较好地激发了广阔委员履职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政协履职尽责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市委、市政府对市政协的新要求和各界群众对政协工作的新期待,如何进一步发挥委员主体作用,让人民政协事业更具生机和活力,更好地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需要我们作深入的研究。本课题在全面总结我市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发挥现状的根底上,研究分析影响委员主体作用发挥的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对策措施。
一、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发挥的现状分析
1、民主政治的加速开展激发委员主体意识的自我觉悟,委员履职的参与率不断提升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开展,政协委员作为政协的履职主体,在推进党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过程中,积极发声建言、献智出力,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影响力不断增强。这反过来激发了委员主体意识的自我觉悟,使广阔委员进一步认识到作为委员的重要性,体会到当好委员的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市政协为例,2023年以来,委员们极参与政协各类会议和活动达4717人次,人均参与2023.8次,其中全会和常委会议到会率达88%以上;委员共提交提案728件,反映社情民意12023件,参与民主监督活动52023人次。随着委员参与率的提升,政协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委员的社会知名度和关注度也随之提高,这又促进委员尽心履职、主动作为。
2、政协作用的日益彰显推动委员主动履职的自我行为,委员履职的积极性不断增强
近年来,市政协围绕核心、效劳中心、反映民心、凝聚人心,立足独特优势,不断创新实践,为促进经济社会开展作出了积极奉献。政协委员作为政协组织活的“细胞〞,是推动政协事业开展的力量源泉,委员强那么政协强。随着对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要求不断提高,围绕充分发挥好委员的主体作用,市政协强化委员学习培训,搭建履职平台,健全管理效劳机制,旨在把每位委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这就有力推进了委员主动履职的自我行动,积极性不断增强,自我要求不断提升,广泛活泼于各类协商、调研视察、为民办事等各个层面。202223年以来,市政协委员开展了375次民主监督活动,提交建议书186份;共有143名委员作客政协话题,共议热点难点,交锋真知灼见。在履职为民的实践中,委员们共联系帮扶企业205家、163个社区(村),并积极为植树造林、扶贫解困捐资出力。特别是在“五水共治〞中,全市两级委员踊跃参与,捐款3859.11万元,献计58条。委员占多数、委员唱主角已成为常态,委员的履职热情得到激发,履职自觉性不断增强。
3、各界群众的真切要求促进委员履职能力的自我提升,委员履职的实效性不断显现
界别是人民政协产生、存在和开展的组织根底。全市政协委员由界别协商推荐产生,是各行各业的优秀代表人士,与本界别群众有着天然联系。随着社会阶层的深刻变化和民主政治的不断深化,各界群众民主意识日益增强,对发挥好政协的界别民意通道功能提出了新要求,也促进了作为界别代表的政协委员积极为本界别反映诉求、立论代言。市六届政协的五年中,委员以界别名义共提交发言材料196篇、集体提案286件,有效反映了界别诉求、维护了界别利益。2023年换届以来,在界别活动周、界别调研月、界别专题约谈会等活动中,委员们通过界别组进行视察调研、考察座谈、约谈协商,参与结对助学、走访慰问、效劳下乡等,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发挥了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在主动效劳各界群众,积极回应界别呼声的过程中,委员的界别意识得到了增强,履职能力得到了提升,履职实效性得到了表达。
二、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发挥政协委员作用的新要求
1、坚决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讲话中,评价人民政协深深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产生于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斗争,开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辉实践,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力量。人民政协在开展历程中,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紧紧围绕中心、效劳大局,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凝聚共识、聚集力量、建言献策,作出了积极奉献。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强调要进一步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人民政协创造了辉煌的历史,也必将创造更加辉煌的未来。〞这就要求作为政协工作主体的委员,也作为界别代表人物和某种意义上公知人物,进一步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坚决理想信念,增进政治认同,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于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和祖国统一的伟大实践中。同时,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按照“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要求,更多地参与并引领群众参与协商民主和社会治理,共同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而努力。
2、坚持围绕中心、履职为民
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通过政协组织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开展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习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讲话中明确提出,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代表性强、联系面广、包容性大的优势,聚焦推动科学开展、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努力为改革开展出实招、谋良策。要积极宣传改革开展的大政方针,引导所联系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开展,正确对待新形势下改革开展带来的利益格局调整,为改革开展添助力、增合力。政协更要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深入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开展,更好协调关系、会聚力量、建言献策。如何落实对政协的要求,发挥好政协的作用,关键在于委员。为此,就要求政协委员始终紧扣改革开展广泛协商,献计出力,始终以群众利益为重,围绕民生实际开展多层次协商,建言立论,做到知民情、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还要提高联系群众能力,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深入实际、深入基层,畅通和拓宽各界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多干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事实事。
3、坚持实践传承、创新开展
习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在继承中开展、在开展中创新。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要尊重和保障委员民主权利,完善委员联络制度,健全委员联络机构,为委员履职尽责创造良好条件。希望委员珍惜荣誉,恪守宪法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锤炼道德品行,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这就要求政协委员紧跟时代步伐,围绕政协在新时期所肩负的荣耀使命,在改革开展的实践中,创新履职,切实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深入实际摸真情,集合众智解难题,使对策建议有的放矢、切中要害,还要“敢于讲真话、讲诤言,及时反映真实情况,勇于提出建议和批评,帮助查找缺乏、解决问题,推动各项改革开展举措落到实处。〞
三、影响委员主体作用发挥的主要因素
虽然我市的委员主体作用发挥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不少影响和制约委员主体作用发挥的问题和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角色意识不强。由于政协委员产生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局部委员在进入政协队伍前,对政协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不了解,即使是成为政协委员后,对上述问题也不十分清楚,不知道政协委员这个角色有什么要求、怎么演好。二是责任意识缺乏。有局部委员更多的是考虑委员头衔给自己带来的荣誉和好处,或者更多地埋头于自己本职工作,而没有很好地意识到身为政协委员肩负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责任,缺乏应有的履职积极性和责任感,每当政协工作与本职工作、社会活动相冲突时,往往首先放弃政协活动。三是履职使命感欠缺。有些委员认为政协权力有限、委员作用更有限,从而缺乏主人翁精神,不为所在界别的群众履行应尽的责任、行使应有的权利,不主动参加政协会议,参加活动也不发言,不主动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甚至还有会议不出席、活动不参加、提案不撰写的“三不委员〞,发挥主体作用自然就无从谈起。
2、履职能力不平衡。一是个体差异明显。由于政协委员受教育程度、知识结构、工作岗位和主体意识的差异,导致参政建言能力极不平衡。特别是基层政协,有的委员在本专业、行业领域是专家能手,但对于国计民生、社会问题那么了解甚少,有能力但难作为;有的委员如企业老板,平时事务缠身,深入基层不够,联系界别群众很少,参加政协活动也不积极,所提意见建议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和可行性;少数委员视野局限、境界不高,过多关注部门利益甚至是个人利益,为民代言建言较少。二是履职水平缺乏。局部委员社会活动能力较差,信息渠道狭窄,也不加强学习、深入调研,自身素质不能与时俱进适应履职需要,参政议政内容空泛,脱离实际,质量不高,影响了主体作用的发挥。三是专业培训不够。政协面向委员的学习培训和能力提升也不够完善,较多注重对新任委员的培训,尚未建立面向全体委员的素质提升工程,同时在内容上以学习政治理论、重要文件、形势报告等为主,方法上以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为多,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3、载体平台不健全。一是载体平台不够丰富。政协主要通过组织开展会议、调研、视察、座谈、考察等活动,为委员履职创设载体搭建平台,但总体上面窄量小、形式单一。除全会外,大多数委员参加会议或活动的时机不多,甚至很多是一年只履行3-4天的“年委员〞。即使是专委会成员,除了参加专委会的活动外,其他履职平台也较少。委员独立开展履职的方式是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以及通过政协发表意见建议等,但由于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差异,不少委员每年能实现一件提案、一条社情民意、一次活动就已经非常不错了。二是效劳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在促进委员履职上,政协组织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方全会前委员为撰写提案需要开展调研,但如果缺少政协的有效支持,调研活动很难开展。还有,如何加强与委员、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如何在经费、时间以及物资上加强保障;如何有效引导和组织委员通过适当的途径和方式发挥好主体作用等都还有待探索。三是履职成果转化不够有效。总体上看,行之有效的政协履职成果落实、反响、监督等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有些部门对委员提出的提案、社情民意、调研报告、意见建议等未能认真研究、办理和反响,“重答复轻落实〞仍较普遍,尤其是社情民意信息由于缺乏受理反响机制,“有上文没下文〞,甚至没有办理反响,极大影响了委员履职的积极性。
4、工作机制不完善。一是缺乏有效的委员进出机制。在委员产生上,目前主要是统战部负责推荐、政协负责管理,委员产生和管理脱节。同时由于缺少制度保障,推荐程序和方式不明确不标准,导致有些单位或界别把政协委员名额作为一种“奖励〞、“待遇〞来分配,重安排、轻素质,由此产生的委员也只注重委员“头衔〞,缺乏发挥作用的主观能动性,甚至连自己是什么界别都不太清楚,更不可能为其所在界别代言。在委员退出上,同样机制缺乏,导致委员易进难出。一旦担任政协委员,只要不违法乱纪都会当满一届,与是否真正履行委员职责毫不相关,这种约束机制的欠缺,不利于委员主体作用的发挥。二是缺乏有效的鼓励奖惩机制。虽然市政协建立了委员履职管理方面的制度,以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定难度,一方面管理制度缺乏政协章程等依据,具体到标准的设定把握较难;另一方面制度执行上惩罚措施很难落实到位、奖励面窄量小,实质上还是无法全面有效地激发委员活力和履职动力。
5、履职气氛不浓厚。一是外部支持力度不够。政协活动如离开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几乎寸步难行。一些部门对政协工作重视不够,支持政协履职力度不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