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基层法院防治腐败工作初探基层法院身处第一线,肩负着“守土一方〞的重要职责,经常与群众打交道,与群众的司法联系最密切。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影响到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影响到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当前,在少数基层法院和法官中司法不廉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其主要表现为:有的基层法官意志薄弱,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支使,迷恋金钱和美色;有的基层法官法制观念淡薄,利欲薰心,唯利是图,以法谋私,违法乱纪,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有的基层法院为了本单位的利益,或擅自扩大司法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公开截留、挪用执行款,或通过暗箱操作,在执行中向当事人或企业拉赞助、乱摊派,甚至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认为,基层法院必须采取以下措施来加强腐败防治工作。一、切实抓好基层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公正司法意识要运用各种有效的宣传教育手段,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经常对他们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教育,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不断增强基层法院领导和法官公正司法意识,增强自觉抵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同时,要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不断增强基层法院领导和法官的纪律观念、法治观念,提高执法执纪水平。基层法院领导和法官要加强思想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长城,严于律已,廉洁自重,耐得住艰苦,顶得住歪风,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永葆公正司法的本色。基层法院纪检组和政工科是行使纪检监察和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政工干部是做好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力量。目前,纪检组的管理体制和政工科的工作职能存在诸多弊端,很难适应基层法院开展党内监督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需要。因此,改革基层法院纪检组的管理体制,理顺政工科第2页共3页工作职能刻不容缓。一是要将纪检组派驻机构的人员编制(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全部收归原派出机关纪检委,与被派驻基层法院脱勾,其工资奖金由派出机关发放;二是纪检组主要负责人不能从派驻的基层法院产生,而应从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产生;三是基层法院纪检组长应参加法院党组会和院长办公会,列席审判委员会,对地方纪检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独立行使纪检监察权;四是基层法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