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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农产品
质量
安全
整治
方案
农产品质量平安整治方案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2223年农产品质量平安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平安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x届三中全会、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开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平安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基层农业综合执法,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蔬菜农药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有效遏制农产品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整治任务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
2.主要任务。一是开展高剧毒农药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制售5种高毒农药以及擅自更改配方和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二是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测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成份。三是加强农药生产、销售的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违规制售高剧毒农药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四是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创立县蔬菜、水果和茶叶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以及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重点单位:农药生产经销企业,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郑州、开封、洛阳、周口、商丘、南阳、新乡以及蔬菜集中产区。
此项工作由种植业管理处牵头负责。
(二)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到达20230%。
2.主要任务。一是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平安专项整治,标准苗种生产行为。二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平安专项执法,加强水产品产地监管,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未依法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的行为,使用限用药物未遵守休药期制度售卖产品的行为。三是开展水产品药残监督抽查,加强产地准出管理。四是对养殖基地的标准化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3.整治重点。重点品种:鲤鱼、鲫鱼、团头鲂、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甲鱼、小龙虾等我省重点养殖品种,大黄鱼等海水大宗品种,海参、鲍鱼等高档消费品种;重点单位: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水产苗种生产单位;重点区域:渔业重点县和全省水产品产量大于3000吨的县。
此项工作由水产局牵头负责。
(三)农垦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兽药残留合格率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没有使用瘦肉精现象,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20230%,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抽检合格。
2.主要任务。一是标准农药使用行为;二是加强兽药使用监管力度;三是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四是指导开展农药残留监测。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以及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禁用兽药及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假劣兽药及兽药标签组方违规产品,非法企业生产的非法产品;猪、禽、牛奶等动物性产品中禁用药物、抗生素(抗菌剂)类药物残留,生鲜乳中的三聚氰胺,饲料中的瘦肉精。重点单位:重点大型农场,农垦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农场,黄泛区农场、XX县区农场的养猪场,博爱农场和武陟农场的奶牛场。
此项工作由农场管理局牵头负责。
(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标准。
2.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二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三是标准“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方法的产品;重点单位:“三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由农技推广和管理部门作为无公害农产品申报主体的生产基地;重点区域:“三品〞集中生产地区。
此项工作由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委托省农产品质量平安检测中心牵头负责。
(五)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具体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到达2023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五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模式;六是加强效劳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主要农资;重点单位:具有屡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市场XX县区乡农资集散地;重点区域: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此项工作由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牵头负责,相关处室(局、站、所)配合,与XX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相衔接。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3月1日-3月底)
启动全省农产品质量平安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平安执法年活动,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工作。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平安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平安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各级农业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平安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方案,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渔政监督、植物检疫、农资打假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指导效劳。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五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平安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催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农资经营企业,建立质量保证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养殖)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种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标准“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各地对农产品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农业厅将组织召开全省农产品质量平安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平安执法年活动总结会议,全面总结我省202223年农产品质量平安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优先向农业部推荐表彰。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农业厅成立农产品质量平安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平安执法年活开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平安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各地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平安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平安执法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要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农业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及时指导各地行动实施。
(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任务牵头单位和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请各省辖市及扩权县于3月13日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实施方案报送至厅农产品质量平安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平安执法年活开工作小组办公室,同时发电子文档(联系人:冯彦平,联系 :0371-65918882,电子信箱:fyp65918882@)。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体提升
农产品质量平安问题涉及的范围广、因素多,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完本钱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梳理当地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平安突出问题,一并整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平安水平整体提升。
(四)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配合,强化与外部门的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省辖市及扩权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报送信息。从202223年3月开始,每月13日和28日前向省厅农产品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牵头处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厅各牵头部门分别于每月13日和28日前向厅农产品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部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表达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各单位要密切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响情况。
(五)强化技术效劳,营造社会气氛
加强农产品质量平安培训工作,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各级农业质检机构要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平安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气氛。
(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各级农业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也要着眼今后的日常监管工作,要通过专项整治,到达标本兼治。要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平安管理体制,完善准出准入、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执法,逐步完善效劳、管理、监督、处分、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长效机制。
六、重大活动安排
(一)启动202223年XX省农产品质量平安整治暨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