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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办公室安全生产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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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办公室 安全生产 实施方案
办公室平安生产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平安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23)32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平安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3)71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平安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平安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平安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平安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平安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标准的平安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平安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平安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平安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平安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平安开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平安意识,提高广阔从业人员的平安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平安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平安生产基层和根底管理,构建平安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平安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三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x市平安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孙继刚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孟献己、市安监局局长王新世任副组长,市总工会、监察局、发改委、建委、国资委、旅游局、安监局、公安局、商务局、交通局、财政局、教育体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城管局、卫生局、文化局、广电局、工商局、气象局、司法局、环保局、国土局、工发局、农林局、农机局、质监局、供销社、物资集团、x供电公司、x移动公司、x联通公司、市水利局、x火车站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平安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各县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有色、石油、电力等工矿企业; 2.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等交通运输企业和农机、水利等企业单位; 3.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4.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5.建设工程工程及设施; 6.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7.2023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 8.近年来发生过生产平安事故的单位; 9.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 (二)平安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1.执法行动。对以下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违反建设工程平安设施“三同时〞(环保实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规定,违法违规进行工程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平安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平安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平安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平安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缺乏、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平安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平安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根底设施建设平安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9)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县区、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的平安监管责任不落实,平安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到位,平安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各县、区和有关部门确定的行业(领域)及企业、单位平安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3.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平安法制意识,坚持法律宣传与执法行动、治理行动相结合,报道典型事故案例,采用有效形式,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普及; (2)宣传平安开展的理念,推进平安文化建设,组织平安生产论坛,开展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明确化、目标具体化、检查标准化、隐患整改五定化、学习经常化、奖罚评比公开化“六化〞活动; (3)宣传推广平安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平安生产示范企业建设,深化平安社区、平安乡村创立工作; (4)完善平安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生产平安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平安生产舆论监督,在主流媒体、重要网站上开设平安生产专栏专刊,鼓励新闻媒体曝光平安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重大平安隐患; (5)深入开展“平安生产月〞、“平安生产万里行〞、“平安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平安示范岗〞活动,继续开展“实践科学开展观、效劳企业送平安〞活动; (6)严格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师资力量、培训装备建设,提高培训质量,创新培训方式方法; (7)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安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平安教育,强化全员平安技能培训。 四、重点时段 “三项行动〞要贯穿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全年平安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平安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方案、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5月中旬) 1.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全国、全省和全市平安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和本通知要求,结合2023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本县区、本行业(领域)“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的“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和单位要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催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5月下旬至9月底) 1.对于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化工、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平安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化工企业标准生产运营、危险化学品平安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强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平安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平安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平安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平安教育,促进提高广阔从业人员平安素质。 5.各县区、各部门在9月份组织开展全市平安生产大检查,市平安生产委员会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国庆60周年我市平安生产形势稳定。 (三)深化“三项行动〞,稳固扩大成果(10月至12月) 1.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平安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全面总结。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将“三项行动〞开展情况于11月下旬报市平安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市平安生产委员会组织开展综合督查,于11月底前将全市开展“三项行动〞情况报市政府。 五、职责分工 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市平安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平安生产“三项行动〞;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和领域平安生产“三项行动〞。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市平安生产“三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催促落实。 1.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市供销社、市工商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砖瓦窑、地热水、矿泉水、卤水及采砂等)领域平安生产“三项行动〞,严把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重点行业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整治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单位,严格治理隐患排查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治理不到位的企业,重点检查平安责任制和平安管理制度的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密防范事故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 2.由市安监局牵头,市总工会、团市委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平安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充分利用“平安生产月〞平安生产法实施周年等时段和节点,做好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强化平安技能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培训,抓好新进员工平安教育培训。 3.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平安生产“三项行动〞,重点检查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平安整治,排查客运企业落实平安管理制度情况、客运车辆平安技术装备情况及驾驶人教育培训情况,加强农民工返乡“包车〞、校车及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平安管理,排查整治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隐患,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平安宣传。 4.由市交通局牵头,负责组织开展水上交通领域平安生产“三项行动〞,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货船载客、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重点治理非法渡运和低质量船舶,加强对渡(游)船的平安监管,催促黄河浮桥落实相关规定、加强现场监管,突出水上交通平安宣传主线、注重宣传实效。 5.由市建设委员会牵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建筑施工行业平安生产“三项行动〞,坚决打击建筑平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平安巡查制度、事故隐患销案制度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制定和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加强市场和现场联动制度,加强平安帽、平安带和平安网等平安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平安法律法规,增强平安意识。 6.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组织民爆器材领域平安生产“三项行动〞,开展民爆火工品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制炸药非法窝点和非法运输、交易、使用民爆物品的行为,开展民爆物品平安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7.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组织实施消防领域平安生产“三项行动〞,建立及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和消防平安制度,开展消防平安专项检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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