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新见在胡适倡导“白话诗”写作之前,文学革命运动已然开始。回溯历史,我们不得不提及两个重要的人物:黄遵宪和梁启超。他们都是清末改良派革命家,有深湛的国学功底和世界眼光。黄遵宪最先提出了“我手写我口”的主张,且在诗歌创作中实践。他的古体诗《杂感·大块凿混沌》有诗句云:明窗敞流离,高炉蒸香烟;左陈端溪砚,右列薛涛笺;我手写我口,古岂能拘牵!即今流俗语,我若登简编;五千年后人,惊为古斓斑。梁启超在变法失败后,游离海外,在《夏威夷游记》里提出“诗界革命”的口号,以期通过诗的革命,以新国民,推动社会改良和进步。梁启超提出了“诗界革命”的两个方子。方子一,输入欧洲的意境和语句,兼采古人诗歌之长:“第一要新意境,第二要新语句,而又须以古人之风格入之,然后成其为诗。”他接着说:“欧洲之语句意境,甚繁富而玮异,得之可以陵轹千古,涵盖一切。”方子二,输入欧洲的精神和思想:“惟将竭力输入欧洲之精神思想……支那非有诗界革命,则诗运殆将绝。”①可见,百年汉语新诗的演进,庶几都按梁启超的方子,“煎药”医治诗歌之疾。也就是说,汉语新诗百年来,“诗”“诗界”和“革命”三个范畴组成的“诗界革命”运营的逻辑,仍然延宕至今,余绪袅然。因此,胡适等发起的新文化运动的“文学改良”,既有其历史渊源和铺垫,又有推动历史向前的能量。先行者除了黄遵宪和梁启超,还有夏曾佑、谭嗣同等人竭力“诗界革命”的贡献,而后来的“流派”“主义”“革命文学”论争,已然呈现浩荡之势。“白话诗”的提出和创作实践,是“文学改良”水到渠成的一个结果,绝不是胡适这位留学青年的心血来潮。在维新派那里,“改良”即“革命”。自然,“革命”这个概念,在不同的时期,其内涵是不同的;“文学革命”“诗界革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注入了不同的诗学内涵。从学理上讲,所谓白话诗、白话文学,可以上溯至《诗》时代的“国风”,以及更为古早的古歌谣时代②。古早的诗歌,文与言是对应的。关于此论题,钱玄同和胡适等都有精到的论述。尽管近代以来,以俗语入诗这个创作方向的提出,始于黄遵宪,但黄遵宪只是力图破解近体诗的格式和“贵族文学”凝固的诗意,所谓“白话诗”的创作,是以胡适的《尝试集》为开端的。1919年8月之前,胡适等人都将他们创作的“白话韵文”称为“白话诗”。“白话韵文”一说,为钱玄同所创。1918年1月,钱玄同为胡适作的《〈尝试集〉序》中,将胡适等人创作的“白话诗”称为“白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