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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黔西南
环境保护
政务
公开
工作
实施方案
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XX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厅(2023)5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23)13
号)及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州府办发(2023)23
号)精神,提升新形势下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推动黔西南州环境治理工作开展,增强环保部门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州环保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效劳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效劳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效劳型政府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做好行政审批工程取消、下放、保存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存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标准后行政审批中介效劳事项。进一步完善辐射监管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公开辐射工程环评审批、环保验收、辐射平安许可证审批发证等信息。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法规科牵头,环评科、辐射科配合)
(二)推进环境监察执法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环境监察局牵头)
(三)贯彻落实双公示制度。积极做好信用中国网站和贵州诚信网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法规科牵头,环评科、污控科、辐射科配合)
(四)推进环境保护监测信息公开。强化主要城市空气质量情况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等内容。加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2023
年起按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管网水水质等饮水平安状况,以及州内主要河流水质达标情况。推进国控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测站牵头)定期公布环境保护失信企业黑名单、排污企业达标情况和不达标水体名单(环监局牵头)。
(五)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要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反响意见采纳情况,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涉及重大民生决策的事项,建立并推行民意调查制度,引导公众广泛参与政策制定。(法规科牵头)
(六)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开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州委、州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办公室牵头)
(七)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财政资金和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应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预算报告公开内容,增加公开编制说明、上年度预算收支完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预算基金对州县转移支付补助情况等。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根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办公室牵头)
(八)推进政策解读工作。重要政策牵头起草科室(直属机关)要按照文件草案和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公开的要求,将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一并在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相关负责人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重要政策措施,年内解读不少于2
次。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法规科牵头)
(九)推进回应社会关切。要做好相关工作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响、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消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法规科牵头、应急中心配合)
(十)推进媒体作用充分发挥。积极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开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社会开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广泛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法规科牵头)
(十一)推进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各科(室)、直属单位要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管理工作,完善相关制度设计和工作机制。积极做好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标准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政务效劳中心入驻人员负责受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面答复的要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要及时报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直属单位要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那么,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主体,落实人员,细化措施,扎实有序地推开工作开展。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专门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
(二)加强制度建设。各科(室)、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计分制考评体系。对照工作任务,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加强催促检查。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的工作指导,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制定分解细化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未明确牵头部门的事项作为共性工作要求。局办公室、监察室将适时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通报结果。
(四)加强统筹调度。各科(室)、直属单位分别于2023
年6月15日、12月15日前将半年、全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情况和完成情况报送局办公室。
内容总结
(1)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要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反响意见采纳情况,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
(2)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