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酬勤义务消防队工作制度1、组织治理:〔1〕泰安中行工程部建立义务消防队,正副队长由工程负责人和工程部经理担任,委员由各有关部门经理组成,各部门和独立班组都应有义务消防队员。各重要部门相应成立义务消防小组;〔2〕义务消防队受泰安中行工程部防火平安委员会领导,由保卫部负责日常治理和培训,并定出必要的工作制度和训练打算。2、义务消防队员职责:〔1〕认真恪守和执行消防法令和规章制度;〔2〕经常参加消防训练,熟悉本部位环境和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经常检查补充消防器材,保证其处于使用状态;〔3““〕各部门要制订重点部位的灭火方案和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并报消防中心呈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落实;〔4〕经常进展防火平安检查,分析研究部门平安防火方面的情况;〔5〕经常向所属部门和泰安中行工程部义务消防队员反映和报告有关消防方面的情况;〔6〕一旦发生火情,积极扑救,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保护现场,查明缘故;〔7〕有权制止违犯消防制度的一切行为,并及时逐级报告。3、纪律和要求:〔1〕消防队员要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要积极参加消防技能训练和消防知识学习;〔2〕消防队员在遇到火灾时,要挺身而出,奋力扑救,保护来宾和员工的平安;4、消防队员和各部门义务消防小组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随意调动,确需变换者,应及时调整补充,并报保卫部备查。天道酬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