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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加快
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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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
对策
研究
加快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对策研究
根据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重点调研课题的安排,今年7月上旬,我们对全市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进行了一次比较全面的调研,在此根底上,根据中央和省委提出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对如何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做好我市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提出了一些初步的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我市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现状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党委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那么,在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地推进了我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年轻化进程。但同时,与中央、省委的要求和我市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
1.各级领导班子年轻干部配备的数量有较大幅度增加,但工作进展不平衡。经过各级的共同努力,我市县(市)区和镇(乡)党政领导班子总体、平均年龄下降,到x年底,11个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平均年龄为43.1岁,其中40岁以下的有43人,35岁以下的有8人,分别占总数的30.9%和5.8%。149个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30岁以下的有78人,比1996年底增加66%。但党政领导班子年轻化进程还不平衡,各级领导班子中年轻干部总量仍然偏少。目前县(市)区党政班子各配有1名35岁以下干部的目标均未到达,其中有5个班子还没有配备35岁以下的干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配有30岁以下干部的也仅占20.8%。市直机关局级领导班子中,配有40岁以下干部的班子只占23.6%;局级领导干部的主体年龄偏大,55岁以上的占19%。同时,市直机关中层干部年龄偏大的现象也比较突出,正、副处长的平均年龄为44.4岁,正处长中35岁以下的仅占4.8%。
2.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结构得到一定改善,但从整体看有待进一步优化。目前县局级党政领导干部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1.2%,其中本科以上的占36.8%,研究生学历的占3.7%。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1.9%。一批优秀年轻的女干部、非党干部被选拔进入领导班子,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中现有女干部15人,非党干部11人;市直机关局级女领导干部53人,其中任正职的女领导干部11人。各级党政班子中懂经济会管理的成员比例加大。但是,与现代化建设和高素质干部的要求相比,一些领导班子的整体结构和素质还不相适应,班子成员中熟悉市场经济、管理、法律、商贸专业的比较缺乏;文化程度虽然总体上有所提高,但真正通过正规院校系统学习所获得的较少。女干部、非党干部的配备离中央、省委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3.走上领导岗位的年轻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主流是好的,但局部年轻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也存在着同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总的看,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的年轻干部总体素质是好的,得到了广阔干部群众的公认。他们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根本理论、根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的宗旨,团结和带着广阔干部群众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为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开展起到了骨干和带头作用。同时,他们具有较强的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精力充分,为领导班子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在“三讲〞教育中,689名县局级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优秀〞、“称职〞率占90%以上。但同时,局部年轻干部自身素质也存在着一些带普遍性的问题,如马克思主义根本理论功底不实,理想信念不够坚决,群众观念有所淡薄,求实作风欠缺;领导能力特别是驾驭全局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亟待提高,等等。
4.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但总体上还不能完全满足领导班子建设的现实需要和长远开展要求。全市已初步建立了市县分级、分层管理后备干部人才库,共有市管后备干部899名,县(市)区管后备干部5439名,根本形成了一支以30—40岁左右年龄段为主体,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占多数的,有一定数量和较高素质的后备干部队伍。但总的看,这方面的工作还相对滞后,突出表现在后备干部队伍中“一把手〞、有较高专业知识的副职、近期可进班子及非党、女后备干部匮乏,经济管理型的年轻干部偏少;主体年龄偏大,县(局)级后备干部中,35岁以下的仅占27.7%;具有博士、研究生等高学历的仅占6.8%。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应把握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根据中发(1995)2号文件和全国、全省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我市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我们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应总体把握以下指导思想和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根据中央、省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我市的实际,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突破口,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为着力点,紧紧围绕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班子整体素质的目标,全面抓好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管理工作,逐步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和持续、标准、整体推进领导班子年轻化的工作运行机制。
按照上述思路和要求,我们认为,到各班子换届时,我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配备年轻干部应到达以下目标。
在市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中,40岁左右的干部要争取各有1名,并要积极选配35岁左右的干部;40岁左右的部门正职要有一定的数量。市级机关各单位正副处长中,35岁左右的要有一定的比例。
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中,40岁以下的干部要各有2名,其中35岁以下的干部要各有1名;全市要有1—2名35岁左右的县(市)区党政正职。县(市)区机关部门领导班子中,争取一半以上的班子要有1名35岁左右的干部,并要积极选配30岁左右的干部;各县(市)区机关部门正职中,35岁左右的干部要有一定的数量。
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35岁以下的干部要有3名以上,其中30岁左右的干部要有1名;各县(市)区都要有一定数量的35岁以下的乡镇党政正职,6个县(市)都要争取配有1—2名30岁左右的乡镇党政正职。
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目标是:根据全省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中办发(x)16号文件以及浙组(1996)2023号文件提出的要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的人数,按照正职1:2,副职1:l的数量确定。其中近期可进班子的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的女干部数量应不少于20%,县(市)区领导班子非党后备干部数量应不少于2023%。县(局)级后备干部一般应以35岁至40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要有一定数量35岁以下的干部;县(市)区机关部门和乡镇党政班子后备干部一般应以35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要有一定数量30岁以下的干部。各级后备干部都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不少于30%。要注意发现和挑选一批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博士学位的优秀年轻干部,熟悉宏观经济管理以及意识形态、党务、政法、科技、金融、外经外贸等方面工作的年轻干部作为后备干部。
三、抓紧做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拓宽选人渠道
1.进一步完善公开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工作,使之逐步标准化、制度化。在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公开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做法的根底上,制订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开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建立起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推荐、群众推荐和干部自荐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面的举能荐贤制度,并作为选拔年轻干部的一项根本制度,在全市范围内标准起来,坚持下去。结合领导班子届中、届未考核调整,每两年组织一次,通过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发现人才。
2.坚持择优而任,不拘一格选人才。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既要善于识别和挖掘党政机关的优秀人才,更要在经济建设第一线大胆选拔熟悉市场运行规那么、精通管理,会驾驭经济工作的专家和熟悉某一方面业务、有领导能力的合格人才,尤其要把着力点放到经济部门和基层第一线去发现和选拔人才。敢于打破身份界限和条块限制,采取“先进人,后解决身份〞的方法,使优秀人才在更大范围内得到调配和使用。
3.进一步扩大公开选拔年轻干部的范围。按照中央的有关要求,在总结各地各部门做法、经验的根底上,应制订XX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方法,对公开选拔适用的层次、范围、职位、条件、程序、配套措施等加以具体明确和标准。结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公开选拔的层次和范围,并将此作为选拔领导干部的一项根本制度固定下来。原那么上,今后市、县(局)两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中,公开选拔的新提任干部的比例,不少于同级提拔干部的1/3。并拟在今年第四季度腾出一定职位,通过“双推双考〞形式公开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
(二)积极推进领导干部的能上能下
1.建立领导干部任期制。应抓紧制订XX市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暂行规定,对领导干部的任职年限作出适当规定。明确选任制的党政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满两届,委任制的党政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连任满2023年,或在同一职级领导职务上累计任职满15年,期满后不能提任职务的,一般改任非领导职务。同时,在实行委任制的党政领导干部中,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继续实行试用一年的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胜任者解除试行职务。
2.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年龄限制,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任职的最高年龄。建议年满58周岁的正县局级党政领导干部、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的副县局级党政领导干部。原那么上改任非领导职务。市级机关处级干部的任职年龄也要作出相应规定。同时,按照距任职最高年龄至少干满一届(或5年)的要求,确定提任使用的最高年龄限制。如需提任副县局级党政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应超过52周岁。对退居二线、已接近退休年龄(或工作年限)的干部,鼓励其提前离岗退养。如一般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或参加实际工作满30年的领导干部,可保存待遇,提前退休。
3.制定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暂行规定。主要是明确和标准干部能上能下的标准和程序,重点抓好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工作。如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那么,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情节较严重的,或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那么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经组织教育不改的;官僚主义严重,工作玩忽职守,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不服从组织调动、分配、交流等决定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条例规定,在群众中造成较坏影响的;不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造成较大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因主观原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诫勉对象在诫勉期间对自己的问题无明显改正的;在市委组织的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到达30%,或根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合计到达50%,经考核确认不称职的;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病休假超过一年的,等等。要通过降职,免职,岗位调整,改任非领导职务,以及辞职等形式,予以调整安排。
4.研究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妥善安置被调整下来的领导干部。如对少数优秀称职的年龄较大的领导干部,可提拔一级改任非领导职务;对愿意提前退休的,可适当给予增加工资的鼓励;因领导干部让位而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应不受非领导职数限制,或不占非领导职数;建立党委、政府经济建设重大工程咨询、督查之类的组织,集中调整出来的干部,为党委和政府充当参谋助手,等等。对年纪较轻的干部,调整下来后,可采取待岗学习、改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离职分流等方法,予以妥善安置。同时,需制定关于加强对局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的暂行方法,切实加强对调整下来的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三)逐步建立年轻干部优先使用机制
1、抓紧制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年轻干部的配备目标。建议市委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抓紧下发实施。并按照确定的总体目标,对县局级党政领导班子的结构状况进行逐一的分析梳理,对每个班子应配备的年轻干部数量,以及女干部、非